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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品德心理概述及意义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品德心理概述一、品德的含义著名教育家吕型伟说:“人类最大的残疾是心灵的残疾,教育不仅仅是文化上的传递,更是人格心灵的唤醒。”品德亦称道德品质,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固的心理特征或倾向。因此,品德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

心理学:品德心理概述及意义

第一节 品德心理概述

一、品德的含义

著名教育家吕型伟说:“人类最大的残疾是心灵的残疾,教育不仅仅是文化上的传递,更是人格心灵的唤醒。”用中国传统语言来讲,就是要唤醒人类的良知,这才是德育的全部含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中提出“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美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解说。”这两段话可以见证目前的品德研究有很大的理论价值。

重视道德品质教育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典型特征,但随着社会迅猛发展,经济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道德教育相对越来越被忽视,经济发展与现代文明不协调。近年来,社会中的“小悦悦”事件、“复旦黄山门”事件等一系列社会现象越来越引发人们对道德品质问题的极大关注和思考。

分析近年来我国德育心理学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不难看出,要想品德教育开展得卓有成效,必须不断探讨适应我国国情的品德教育的内涵。

那么,心理学研究的品德是什么呢?

品德亦称道德品质,是指个人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固的心理特征或倾向。在人的个性中,它是具有社会评价意义并处于核心地位的部分。例如,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等等。

研究品德首先要明确社会的道德原则,品德必须建立在客观存在的道德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开展研究。道德是一定社会为了维持其稳定,保护共同利益,协调人际关系而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在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

品德和道德二者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以行为规范的形式反映社会生活的。它的存在与发展依赖于整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并不以个体的存亡为转移。人们依据规范来辨别是非、善恶、美丑,指导或调节行为,遵守它们会受到舆论的赞许并感到心安理得;否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并感到内疚。道德的产生、发展、变化服从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规律,不以别人的存在或个别人是否具有社会道德为转移,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而品德是一种个体现象,是属于个体意识形态,它的存在依赖于个体的生存。

第二,道德的内容是整个社会生活的要求,它是调节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完整体系。而品德的内容则是道德规范的部分体现,是社会道德要求的局部反映。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它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它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完全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而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变化,一方面要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又服从于个体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如个体的认知水平、情绪状态、性格特征等。品德将随着个体的产生、成长、死亡而发生、发展以至消亡,属于个体意识形态范畴。

第三,道德是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学伦理学研究的对象。而品德则是心理学、教育学研究的对象。

关于道德经常被问到的两个问题是,怎样的行为方式是道德的?道德的标准是什么?前一个问题是关于道德行为的社会现象的描述,属于社会学研究范围。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则来自于伦理学。提到品德,常常是指道德品质或者思想品德,也就是说,它是人的主观世界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化的产物,即品德是社会现实的关系和道德规范在人脑中的反映,是通过社会环境的熏陶,使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在个体身上不断地主动内化的结果。这与心理的本质不谋而合:心理是人脑对于客观世界的主观能动的反映。因此,品德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品德心理学是研究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以此促进个体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者不仅存在上述区别,也存在如下联系。

品德与道德相互依存。个人品德与社会道德受社会发展制约,随时代发展而变化。品德的内容是社会道德观念在个体头脑中的反映和具体表现。个体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的内化程度不同以及社会道德观念的复杂性,决定了个体品德的多样性。由此可见,个体品德是社会道德对个体影响的结果,离开了道德就没有品德可言。如文化广场游园行为守则、体育馆须知等,均属于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社会道德规范,而个体是否执行则属于个人品德。

品德不是与生俱来的,离不开社会道德舆论的熏陶和家庭、学校的道德教育,加上个体实践活动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例如,学校日常行为规范:“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需要学生熟记于心,但碰到实际问题时,学生个体行为方式却有很大的差异。如“尊老”这一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孩子在家对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等长辈的尊重,听家长的话,帮长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亦或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位……因此,对于某一社会道德规范,不同个体有不同的解释和行为表现,而且这种个人品德是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养成的。

此外,社会道德又是通过个人的品德而表现出来的,个人品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个体品德的集中表现反映着时代特征,并影响社会道德的内容和社会风尚,诸多个人的品德就构成着影响社会道德的面貌或风气。如果一个人拾金不昧是偶然现象,那么一个国家的大多数公民都能做到拾金不昧,则可以说明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比较高。可见一个群体的大多数人的品德水平决定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发展水平,社会道德是建立在个体品德水平的发展基础之上的。(www.xing528.com)

社会道德风气的发展变化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影响着个人的品德面貌的变化。但是,个人的品德面貌并不是由社会道德风气机械决定的,它具有一定的反作用,特别是某些先进的代表人物的品德可以作为社会道德的典型,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水稻之父袁隆平、铁人王进喜、公交劳模李素丽、抗震救灾英雄千秋等,分别代表孜孜不倦、坚韧不拔、勤劳踏实、舍己为人等我们社会所倡导的道德品质。综上所述,对某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发展的考察,不仅仅依据其社会规范,更依据其中个体表现出来的品德行为。

二、品德的心理结构

品德心理结构是指各种品德心理成分按一定的联系和关系组成的结构。一般认为,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四个要素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一)道德认识

道德认识也称道德观念,是指对道德规范、道德行为的认识、判断等认知。其中包括对道德概念、原则的理解,道德观的形成以及运用这些观念去分析道德现象,判断他人的是非善恶等。道德认识是品德形成的基础,一定的品德总是以一定的品德认识为必要条件。只有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有正确的行为动机,才能有明确的行为标准,才能使人们选择正确的品德行为方式。

(二)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个体随着道德认识过程和道德行为选择而产生的一种内在心理体验。道德情感渗透在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中。道德情感存在有以下三种形式:

(1)直觉的道德感,即由情境直接引起的、自觉性较低而又有迅速道德定向作用的情绪体验。如人常由于莫名其妙的不安感或突如其来的自尊感迅速地制止了自己不当的需要和行为,或做出大胆而果决的举动,事后才清晰地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是非曲直。

(2)想象性的道德感,即联想起道德性的事物形象而激起的、较自觉的情绪体验。听到国歌内心升起的那种庄严感。

(3)伦理性的道德感,即伴有道德理论思维的、更自觉的情绪体验。

道德情感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义务感、责任感、事业感、自尊感和羞耻感,其中,义务感、责任感和羞耻感对于青少年尤为重要。缺乏义务感、责任感和羞耻感,也就无所谓品德的发展。

(三)道德意志

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实现一定的道德行为过程中,克服一切内外的阻力和困难所做出的自觉顽强的努力,是一种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能力。道德认识转化为行为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品德理想或为了改正某种错误行为,就要克服各种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障碍,就需要有坚强的意志。

(四)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即是在一定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具有道德意义并能进行道德评价的利他行为或亲社会行为,是融合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外部表现,也是衡量一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人的很多行为,包括帮助、安慰、分享、合作、同情等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亲社会行为,不一定是道德行为。凡是道德行为一定是亲社会行为,但并非所有的亲社会行为都是道德行为,只有那些与特定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动机结合的亲社会行为才是道德行为。道德行为具体表现为道德行为方式和道德行为习惯。

在品德的形成过程中,以上四种心理成分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在学校教育实践中,道德认识是学生品德形成的开端,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产生的基础;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是品德形成的中间环节,不仅影响着道德认识的倾向,而且对道德行为可以起到一种激励和定向的作用;道德行为是在道德认识的指导下,在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推动下,通过训练形成起来的,同时它又对巩固和发展道德认识、丰富道德情感起到促进作用。由此可见,学生的品德是在客观现实的积极影响和本人的主观努力等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下,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几个要素,根据不同的组合关系交织在一起而构成的多层次的完整统一体。它们彼此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这四种心理成分一旦失去协调平衡,如果某一方面有所偏离,就会相互影响彼此削弱,只有这些心理成分协调平衡地发展,才有利于人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人的品德。可见,品德的形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动态变化系统。因此,培养学生品德的工作是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综合教育、综合管理的一项十分艰苦细致而又复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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