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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社会特征解析-儒学社会通论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历法系统和地域范围构成了儒学社会的时空界限。干支纪年的历法系统的破坏和以皇帝年号为纪年方式的终结是儒学社会在时间上的断代的重要表现。历法被儒学社会视为大事。甚至儒学社会的解构也主要是针对儒学的。

儒学社会特征解析-儒学社会通论

四、儒学社会的其他特征

除了在理想社会、现实秩序、社会关联等方面显示出儒学社会中朝代的质的同一性的特征外,研究表明儒学社会还有着许多不同于其他社会类型的独特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得这一社会类型(儒学社会)既不同于诞生于其前的社会类型(前儒学社会)或其后的社会类型(后儒学社会),又有别于西方的宗教社会、封建社会或其他的社会类型。简单说来,儒学社会还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其一,儒学社会中具有自己独特的历法系统。历法系统和地域范围(一定区域土地上)构成了儒学社会的时空界限。干支纪年的历法系统的破坏和以皇帝年号为纪年方式的终结是儒学社会在时间上的断代的重要表现。

历法被儒学社会视为大事。在《史记》中有专门设立独立的篇幅记载历法内容,叫做“历书”。历代官房天文编制的历法和观测数据基本上被保存在官修的《二十五史》中。日常生活中,历书又叫日历。历书的内容包括节气、月的大小、各日干支名称、何时加闰月等等。历书编排的依据是历法。

历法和天文观测相关。传说夏朝的天文观测台叫清台、商朝叫神台、周朝则称作灵台。中国古代从事天象观测的一个目的是揣度上帝对帝王的示警,从天象的观测上得知吉凶和时事的变化。圣人掌握了这种变化就可以趋吉避凶。《周易》说“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对于巩固帝王的统治十分重要,历代天文观测的机构都是御用的、官方的,并严禁民间私习天文。明朝初期不但严禁私人编制历法、也禁止私人刊刻翻印日历,所有的日历均由朝廷印刷,这就是“皇历”的称呼的来历。明中期以后政策放宽,民间可以印历,但必须按官方历书印制、盖上官印由官府统一发放。

历法就是安排年、月、日的方法。具体说就是规定一年里有多少月、一月里有多少日、一年的第一天定在什么时候、闰月或闰日怎样添加等。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种历法即太阳历、太阴历和阴阳历。太阳历以回归年为基本周期、现行的公历就是太阳历;太阴历以朔望月为基本周期、现在阿拉伯国家颁行的立法就是太阴历;阴阳历兼顾回归年和朔望月两个周期、中国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一直使用阴阳历(参见表6—4)。中国古代正式的、包括没有行用过的历法,共有102种。中国古代历法有许多自己的特点,并可能影响到周边社会的世界观二十四节气是中国阴阳历中的一大特点。农业社会格外关心播种和收割的时间。二十四节气分别是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等。

表6—4    中国阴阳历与公历要素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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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陈久金、杨怡:《中国古代的天文与历法》,10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用干支纪年、纪月、纪日、纪时也是中国古代历法的重要特色。史书上一般用另一套纪年法即干支纪年法。天干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十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支起源于何时?至今难以作出确切的回答。不过出土的殷墟甲骨卜辞中就有大量用于纪日的干支记录,所以干支的产生应该比殷商更早。将干支、地支配合起来,可以组成60个数的周期用以纪日,后来又用来纪年和纪月,可能是殷商人的创造。从春秋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干支纪年连续使用了2600多年。通过这个连续记录与现行公历换算,可对这期间几乎所有的事件作时间上的认定(见表6—5)。

表6—5      天干地支循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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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以来,中国历代皇帝登基时都要规定自己的年号,并以此纪年,这也为中国历史、文化独特性的重要体现。汉武帝建元年号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帝王年号。往往一个皇帝在位时会有好几个年号,如汉武帝就有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汉、太始、征和、后元等11个年号。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着长达两千多年的帝制的结束,但是“纪元”之统仍在流行。

其二,儒学社会具有独特的主导精神即儒学精神。

儒学精神是儒学社会中的主导精神。儒学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思想地位和社会影响的地位),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外学者们不能不正视的首要问题。有的开宗明义指出这一点,有的则在研究中不言而喻。在《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中,杨向奎认为儒家始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潮,说它是正统,即是说其为封建君主服务的思想始终为巩固封建社会秩序起着无与伦比的作用。新儒家牟宗三认为,“说到对于中国哲学传统底彻底了解,儒家是主流,一因它是一个土生的骨干,即从民族底本根的骨干而生的智慧方向,二是因它自道德意识入,独为正大故;道家是由这本根的骨干而引发出的旁支;佛家是来自印度”(36)。金观涛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和西欧封建社会是两种不同结构的社会:中国封建社会是地主经济,实现的是官僚政治和儒家正统的耦合;西欧封建社会是封建领主经济,社会结构表现为贵族政治、教廷和基督教的三者统一。(37)王沪宁认为,“儒家学说的基本精神与家族文化是合拍的,只不过儒家学说将原始群体的基本精神系统化和理性化了,并作了更高层次的归纳和提炼,使其成为一种比家族文化实用面更大的观念系统,用以治理社会。随着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这套观念成为正统文化,成为社会体制用以治理和控制社会的意识形态”(38)杜维明说:“儒家传统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而且根据日本京都大学岛田虔次教授的提法,也是东亚文明的体现。这个传统既成为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和中国知识分子的共信,又通过各种渠道(包括‘贤妻良母’的身教和‘乡约社学’的潜移默化)而渗入民族文化的各个阶层。即使民间的说唱文学、戏曲、格言、善书也都深受其影响。可以说,儒家传统是中国民族文化的构成要素,在人伦日用之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9)

甚至儒学社会的解构也主要是针对儒学的。孔孟儒学千百年来建立起来的权威在人们(主要是士大夫知识分子)心中所积淀下来的情感因素和维护力量极其巨大,即便如康有为谭嗣同等身受民权、平等、自由等西方观念、思想的影响,其改革也要打着孔子旗号来“托古改制”。新文化运动是解构传统中国社会的一次启蒙运动,其直接矛头指向的是儒学。“五四运动”中“至圣先师”孔子被称为“为独夫民贼作百世之傀儡”,一时痛骂孔夫子、打倒孔家店成为集结时代优秀知识分子的一面旗帜。

其三,儒学社会具有独特的经济伦理

儒学社会的经济伦理主要倾向是“君子谋道不谋食”。儒学社会的伦理控制的特征同样在其倡导的经济伦理观中得到体现。所谓经济伦理,指对有关生计或经济活动所做的具有伦理意义的安排、对财富的评价、对义利的判断等等。经济伦理或者说对经济活动的安排与评价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行为和个体经济活动的动力。儒学社会的经济伦理具有自身特色,主要表现为:对农时的强调、以农为本轻视商业天子亲耕籍田、节用而爱人、见义思利、义主利从、富之有道、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君子谋道不谋食等等。儒学社会的经济伦理在孟子与梁惠王的对话中、在《大学》的理论阐述中均可见一斑。“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于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40)孟子的义利观是向最高执政者梁惠王说的,《大学》则将这种义利观概括为一种对君子日常经济活动的伦理制约的表述。《大学》将儒学社会中的经济伦理概括为:“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财聚则民敬,财敬则民聚”,“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子》、《大学》等儒家关于理财的经典论述,也是中国古代财政经济思想的宝贵遗产

其四,儒学社会具有独特的社会组织方式。

能概括儒学社会政治或组织生活的原则是“三纲五常”。“五常”或“五伦”即五对常规角色,是儒学社会中五种人际关系,是儒学社会的基础。五伦之中,夫妇、父子、兄弟是天(然)之伦,君臣、朋友是人(为)之伦。五伦关系把血缘、宗法、等级结合起来,把家与国结合起来,把政治生活与日常社会生活结合起来。五伦是儒学社会团结或社会关联的结构原理。儒学社会在其演变的过程中进一步将组织社会的“五伦”原则提升为“三纲”原则,突出儒学社会中的等级性、尊卑性。“三纲”即三个坚持,在“五常”中突出强调君臣、父子、夫妇三伦。总之,儒学社会以“五伦”、“三纲”来组织社会生活。

其五,儒学社会具有独特的制度设置。

儒学社会有许多独特的制度设置。最为重要的便是皇帝郡县制。皇帝郡县制自公元前221年至1911年方才结束,历经2133年。另外,还有诸如孔庙的制度设置。春秋时孔庙已立于孔子故宅,但为家庙。到南北朝时开始在京师设立官方的孔庙,唐代则正式确定为国家祭典,从制度上落实了“尊道”、“尊儒术”的观念。唐朝谥孔子为文宣王,又令天下州县学皆立孔庙。唯因周代最高为王,孔子不宜再升为帝,宋代以后只能在谥名上不断升级,宋代并封孔子后为衍圣公,子孙世袭。康熙帝曾亲诣孔庙,跪读祝文,对孔子行三跪九叩之礼,为历代帝王所未有。科举制度也算是儒学“学而优则仕”及“内圣外王”的制度化;其以儒家经典来招揽人才,是儒学社会延续的保障。金耀基说:“帝国时代的儒学实是一种我名之谓‘制度化的儒学’,那是制度与文化交光互影、结合一体的。‘制度化儒学’中是杂有法家的制度设计的”。他又说:“自二十世纪初叶以后,儒家的制度设计已经解构或重构,亦即‘制度化儒学’已成为历史陈迹”(41)

其六,儒学社会具有的独特的法律体系。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及“儒家伦理”法律化运动保证了儒学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始终处于统治的意识形态的地位或国家“宪法”的地位(详细请见第五章“儒学社会的主导精神”之“儒学精神的法律化”部分)。《礼记》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这或许是中国人的“自然法”(如果说中国人有自己的自然法)的核心精神。

其七,儒学社会具有独特的社会心理结构。

儒学的重要性在于它已不仅仅是一种学说、理论、思想,而是溶化浸透在人们生活和心理之中了,成了这一民族心理、国民性格的重要因素。广大农民(编户齐民)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周公、孔子,但周公、孔子开创的那套宗法制度、长幼尊卑的秩序到“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早已浸透在他们遵循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观念意识、思想情感之中。儒学通过乡约、社学等等社会组织,使其普及性非常深入而广泛,即使是愚夫愚妇也都是儒家传统的成员。如果我们仔细考量一下就会发现,传统社会中许多体现儒家精神的人里,相当一部分竟然是文盲。他们是通过身教(不言之教)来传递儒家信息的——儒家传统的承继,在相当的基础上是靠一种非常特殊的力量、靠不能够用书写文字表达自己意愿的那些人的口头传承即所谓身教,这一特点很集中地体现在母亲身上,因此有所谓“贤妻良母”之谓如“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等。

义和团运动的精神力量反映了儒学在民间社会中的地位。义和团运动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间力量与西方社会的民间力量(教会)的一次对抗。对抗的第一回合反映在“反洋教揭贴”上。反洋教揭贴基本反映了民间或乡土心理。“绝大多数的反洋教揭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的主要篇幅还不是揭露教会的侵略和征服行为,而往往集中于对教会礼仪习俗的抨击”。(42)其抨击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抨击教会禁止敬神祭祖,认为其“无天无圣无父无祖宗——乃无人道”(天地君亲师乃儒学社会之秩序也);抨击教会“男女混杂”、“紊乱纲常”(夫为妻纲、男女有别乃儒学社会重要之人伦);指责教会“锢蔽幼童”(子嗣传承、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乃儒学社会孝亲原则之一)。

总而言之,儒学社会有着自己的独特特征,并且因为这些特征而卓然独立于世界文明之史。

【注释】

(1)内部扩张是指儒学社会的各民族的大融合,主要体现为少数民族对儒学社会的制度建构以及意识形态的借用,并最终融入到儒学社会之中。如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改革,元朝采用“汉法”(所谓汉法,主要包括一整套先进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全部上层建筑。它是与保守落后的蒙古“旧俗”相对立而存在、相比较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汉法的采用,反映着当时蒙汉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达到的新高度,并使元王朝的统治取得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

(2)外部扩张是指儒学社会的制度建构被万国四夷所接受或效仿。诸如朝鲜、日本等对隋唐文化的模仿,明朝派郑和七下西洋等。

(3)儒学所倡导的理想的社会秩序和儒学社会中现实的社会秩序稍有不同。儒学社会的现实秩序是指,儒学社会中实际运行的秩序,它不再停留在儒学反思者的理想之中,而是潜行于各个朝代皇帝官僚政策的执行的过程之中、体现于儒学精神的担待者之具体的社会生活之中。儒学社会的现实秩序体现为以姓氏或家天下为外在特征的、以皇帝郡县制度为实质内容的王朝秩序,以及以村落聚居为外在特征的、以宗法伦理为实质内容的乡土秩序。

(4)《荀子·礼论》。

(5)《春秋繁露·基义》。

(6)《白虎通·封公侯》。

(7)《老子·道德经》。(www.xing528.com)

(8)《论语·公冶长》。

(9)《周易·系辞上》。

(10)《周易·说赴》。

(11)参见蒋庆:《公羊学引论》,191~206页。

(12)《荀子·正论》。

(13)《史记·三王世家》。

(14)参见葛承雍:《中国古代等级社会》,4~5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

(15)《答王子合》,《朱文公文集》卷四十九。

(16)转引自罗厚立:《道统与治统之间》,载《读书》,1998(7)。

(17)《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18)《荀子·儒效》。

(19)《论语·里仁》。

(20)《论语·泰伯》。

(21)《师说》,《韩昌黎集》卷十二。

(22)《论语·泰伯》。

(23)《余英时新儒学论著辑要》,161页。

(24)费孝通:《乡土中国》,26~27页。

(25)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132~133页。

(26)《论语·颜渊》。

(27)《孟子·滕文公上》。

(28)《荀子·王制》。

(29)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79页。

(30)费孝通:《乡土中国》,27~28页。

(31)参见[美]D.布迪、C.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2页。

(32)《论语·颜渊》。

(33)转引自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204页。

(34)转引自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204页。

(35)《史记·商君列传》。

(36)《牟宗三新儒学论著辑要》,20页。

(37)参见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42页。

(38)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4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9)《杜维明新儒学论著辑要》,261页。

(40)《孟子·梁惠王上》。

(41)金耀基:《中国社会与文化》序言。

(42)程歗:《晚清乡土意识》,16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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