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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税收理论与实务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按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税收理论与实务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单位。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集体、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事业、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4)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我国按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将纳税人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www.xing528.com)

2.特殊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一般纳税人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通常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对于小规模生产企业,只要该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应税率(征收率)及征收管理办法上有所不同。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票抵扣的计税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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