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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概述,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

时间:2024-0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共三卷,分上、中、下三品收载药物。《新修本草》又称《唐本草》,在《本草经集注》的基础上修订、增补而成的。全书收载药物1892种,其中新增者374种,附有药图1109幅。至此,综合本草所载中药数量,已达2608种。除上述主要成就外,其他各类本草均有建树。

中药学概述,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

一、中药学概述,中药的起源和中药学的发展

1.中药 中药是我国传统药物的总称,是以中医药基本理论为指导用以防治疾病的一部分天然药及其加工品。

2.中药学 是研究中药基本理论和各种中药的来源、采制、性能功效及应用方法的一门学科,是祖国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本草 古人谓“诸药草类最多,诸药以草为本”。由于中药的来源以植物性药材居多,使用也最普遍,所以古来相沿把药学称为“本草”。

4.中药学的发展概况、历代本草学的主要成就及其主要代表著作

(1)中药的起源(先秦):有关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的传说,生动而形象地反映了人们认识药物的过程。最早的“药”字见于金文,《说文解字》训释为“治病草也”,明确提出了“药”乃治病之物,并以植物类居多。

诗经》记有50多种植物名称。《山海经》载有动物、植物和矿物药120余种。《五十二病方》在52个病名下,载方280首,涉及药物247种,对药物的炮制、制剂、配伍、禁忌等亦有记述。

(2)本草学的奠基(秦汉南北朝):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是奠定中药学发展基础的重要时期,影响最大的是《神农本草经》和《本草经集注》。

《神农本草经》(简称《本经》),大约成书于东汉年间,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本草。以上、中、下三品分类药物,“三品”是按药物的有毒与无毒、养生延年与祛邪治病的不同,对药物的粗略分类。总结了汉以前的药学成就,奠定了中药学发展的基础。

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共三卷,分上、中、下三品收载药物。首创药物自然属性分类法,将药物分为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及有名未用7类,各类仍依《本经》分为上、中、下三品。

同期的其他本草,如淳于意《药论》、《胎胪药录》、《李当之本草》、《李当之药录》、《吴普本草》、《药对》等逐渐湮没。

南朝刘宋时期雷敩著《炮炙论》,系统总结了药物的加工炮制技术,后世所称炮制十七法,渊源于此。该书是我国第一部炮制专著。

东晋葛洪所著《抱朴子》对炼丹的方法与所取得的成果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中国古代炼丹术成为现代制药化学的先驱。

(3)本草学的整理充实(唐宋):这一时期中药学发展有两个特点:一是政府参与,颁行了《新修本草》等官修本草和建立了国家药局;二是重视药学资料的整理研究,出现了文献巨著《证类本草》。

《新修本草》又称《唐本草》,在《本草经集注》的基础上修订、增补而成的。全书由本草、药图、图经三部分组成。本草部分共载药844种,分玉石、草、木、禽兽、虫鱼、果、菜、米、有名未用等9类,记述药物的性味、主治功用及产地、采制等内容。另有药图、图经两部分。这种图文并行的编写方式,开创了世界药学著作的先例。它不仅开创了官修本草的历史,而且具有药典性质,与1542年欧洲纽伦堡政府颁布的药典相比,要早出880多年。此后,宋代刘翰、马志等编撰的《开宝本草》,掌禹锡、林忆等编撰的《嘉祐补注本草》,苏颂编撰的《图经本草》,王继先、高绍功等以《证类本草》为依托编撰的《绍兴本草》,以及明代刘文泰等编撰的《本草品汇精要》等,均为著名的官修本草。

为弥补《新修本草》之不足,唐·陈藏器著《本草拾遗》广为搜罗,做了大量增补。陈氏将药物功用概括为十类,即宣、通、补、泄、轻、重、滑、涩、燥、湿十剂,为中药功效分类的发端。

除了国家颁行官修本草外,北宋时期国家药局的设立,也是我国以至世界药学的重要创举。1076年,在京城开封开设由国家经营的熟药所,以后发展改名为“和剂局”、“惠民局”,颁行《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最早的制剂范本。

《经史证类备急本草》(简称《证类本草》)为北宋名医唐慎微所撰。本书以《嘉祐本草》、《本草图经》为基础,旁证博引,广泛搜集经、史、子、集中大量药学史料,参以民间和自已的经验。为现今完整流传之最早的综合本草,具备了本草学较为完善的规模。

唐宋时期其他著名本草还有:

唐·甄权《药性论》。唐·李珣《海药本草》,以“香药”居多。唐·孟诜、张鼎编著《食疗本草》。五代时,韩保升著《蜀本草》,对《新修本草》增补注释,后世“十八反”之说即源于此。宋·寇宗奭著《本草衍义》,载药472种,颇多发明,影响很大。

(4)本草学的发展成熟(金元明清):金元时期:刘完素《素问药注》、《本草论》,张洁古《珍珠囊》,李东垣《药类法象》、《用药心法》,王好古《汤液本草》,朱丹溪《本草衍义补遗》等。其中,尤以张洁古《珍珠囊》具有创新特色,创制“脏腑标本用药式”,充实了药物作用定位、定向的观点。《药类法象》重视综合药性,对药性理论作了全面系统的归纳。王好古在《汤液本草》中记载242种药物的性能,是一部重要的药性本草。

明代具有代表性的是两部大型综合本草:《本草品汇精要》和《本草纲目》。《本草品汇精要》是明代惟一的官修本草,深藏内宫,直至400年后出版。

李时珍以毕生精力编成《本草纲目》,全书52卷,约200万字。药物部分按自然来源分为16部,每部再行分类,共为60类。这种“从微至巨”、“从贱至贵”的自然属性分类法,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分类法;而“物以类从,目随纲举”的编写原则,则使该书不仅纲目清晰,而且极便查阅。全书收载药物1 892种,其中新增者374种,附有药图1 109幅。它是中国16世纪以前本草学的全面总结,被誉为“中国的百科全书”。

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补充了《本草纲目》的不足,纠正了《本草纲目》的某些错误。至此,综合本草所载中药数量,已达2 608种。

清代汪昂《本草备要》;吴仪洛《本草从新》;沈金鳌《要药分剂》推崇“十剂”之说,并创用“归经”一词。黄宫绣《本草求真》论述“脏腑病证主药”、“六淫病证主药”;严洁等著《得配本草》对药物配伍的重视,为历代本草之最。

清代尊经、考据之风盛行。如张隐庵《本草崇原》;徐大椿《神农本草经百种录》;陈修园《神农本草经读》;张石顽《本经逢原》;邹澍的《本经疏注》。

金元明清时代,本草学全面发展。除上述主要成就外,其他各类本草均有建树。

食疗类本草:元·忽思慧《饮膳正要》;明·朱橚《救荒本草》;明·薛已《食物本草》;清代龙柏《食物考》(见于《药性考》)、章穆《调疾饮食辨》、王孟英《随息居饮食谱》、朱本中《饮食须知》。

植物学或药材类本草。明·李中立《本草原始》;清·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清·郑肖岩《伪药条辨》。

炮制类本草。明·缪希雍《炮炙大法》;清·张睿《修事指南》。

地方本草。明·兰茂《滇南本草》。

(5)现代中药学的形成与发展:中华民国时期:影响较大的是陈存仁主持编著的《中国药学大辞典》。它是中药发展史上第一部大型辞典。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促进了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生药学)、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学等分支学科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颁行药典的国家。自唐《新修本草》于公元659年颁行后,历史上的官修本草曾经对中药学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1953年起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至2005年已有八版。1963年起,《药典》一部为中药部分,主要收载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附录制剂通则、检定方法等。《药典》2005版收载中药(及制剂)920种。《药典》定期修订,使中药的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

二、中药的产地与采集

1.道地药材 或称地道药材,指来自传统产区,质量好、疗效高的中药材。地道药材的形成,是由于自然地理、气候等因素,与生产、管理技术有关,并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因素。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各地所产,其质量优劣也不一样,这样就逐渐形成了“道地药材”的概念。如四川的黄连川芎附子、贝母,浙江的白芷菊花芍药,河南的地黄、牛膝、山药,广东的陈皮、砂仁、藿香,东北的人参细辛五味子,云南的三七,山东的阿胶,宁夏的枸杞,甘肃的当归,山西的党参等,都是著名的道地药材。道地药材是在长期的生产和用药实践中形成的,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环境条件的变化会使道地药材发生变化,如三七原产于广西,称为广三七、田七,云南产者后来居上,称为滇三七,成为三七的新道地产区。

2.产地与药效的关系 药材的分布和生产,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多样,各地区的水土、气候、日照、生物分布等生态环境不完全相同,甚至相差很大。因而各种药材的生产,无论产量和质量方面都有一定的地域性。自古以来医家非常重视“道地药材”就是这个原因。

3.研究道地药材的方法与目的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中药材需求量的日益增长,以及有些药材的生长周期较长,产量有限,因此,单单强调道地药材产区扩大生产,已经无法满足药材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药材的引种栽培及药用动物的驯养,成为解决道地药材不足的重要途径。在现代的技术条件下,我国已能对不少名贵或短缺药材进行异地引种和动物驯养,以满足一些药材的需求,并不断取得一定的成效。例如,西洋参在国内的引种成功;天麻的人工栽培;人工培育牛黄等。当然在这些引种或驯养工作中,应以确保该品种的原有性能和疗效作为关键,以保证“道地药材”的真正涵义。

4.适时采集中药的目的 中药大部分是植物药材,各种植物在其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其中化学成分的积累是不相同的,因而药性的强弱也往往有较大的差异。而且植物药材其根、茎、叶、花、果实各器官的生长成熟期有明显的季节性,通常以入药部位的成熟度作为依据。因此每种植物药材都有一定的采收时节和方法,以期获得最佳药效。

5.中药炮制的概念 炮制是药物在应用前或制成剂型以前必要的加工处理过程,包括对原药材进行一般修治整理和部分药材的特殊处理。古代称为炮炙、修治、修事等。

6.中药炮制的目的 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炮制目的;在炮制某一具体药物时,又往往具有几方面的目的。总的说来,炮制的目的,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烈性或副作用,保证用药安全;增强药物作用,提高临床疗效;改变药物的性能或功效,使之能适应病情的需要;改变药物的某些性状,便于贮存和制剂;除去杂质和非药用部位,使药物纯净,才能用量准确,或利于服用。

7.炮制的主要方法 可分为五大类型。

(1)修治

①纯净处理:采用挑、拣、簸、筛、刮、刷等方法,去掉灰屑、杂质及非药用部分,使药物清洁纯净。

②粉碎处理:采用捣、碾、镑、锉等方法,使药物粉碎,以符合制剂和其他炮制法的要求。

③切制处理:采用切、铡的方法,把药物切制成一定的规格,便于进行其他炮制,也利于干燥、贮藏和调剂时称量。

(2)水制:用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处理药材的方法称为水制法。水制的目的主要是清洁药物、软化药材、调整药性。常用的有洗、淋、泡、漂、浸、润、水飞等。

①洗:将药材放入清水中,快速洗涤,除去上浮杂物及下沉脏物,及时捞出晒干备用。除少数易溶,或不易干燥的花、叶、果及肉类药材外,大多需要淘洗。

②淋:将不宜浸泡的药材,用少量清水浇洒喷淋,使其清洁和软化。

③泡:将质地坚硬的药材,在保证其药效的原则下,放入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使其变软。

④润:又称闷或伏。根据药材质地的软硬,加工时的气温、工具,用淋润、洗润、泡润、浸润、晾润、盖润、伏润、露润、包润、复润、双润等多种方法,使清水或其他液体辅料徐徐入内,在不损失或少损失药效的前提下,使药材软化,便于切制饮片。

⑤漂:将药物置宽水或长流水中浸渍一段时间,并反复换水,以去掉腥味、盐分及毒性成分的方法。

⑥水飞:系借药物在水中的沉降性质分取药材极细粉末的方法。将不溶于水的药材粉碎后置乳钵或碾槽内加水共研,大量生产则用球磨机研磨,再加入多量的水搅拌,较粗的粉粒即下沉,细粉混悬于水中,倾出;粗粒再飞再研,倾出的混悬液沉淀后,分出,干燥即成极细粉末。此法所制粉末既细,又减少了研磨中粉末的飞扬损失。常用于矿物药、贝壳类药物的制粉。

(3)火制:用火加热处理药材的方法称火制法,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炮制方法。常用的火制法有炒、炙、煅、煨、烘焙等。

①炒:有炒黄、炒焦、炒炭等程度不同的清炒法。用文火炒至药物表面微黄称炒黄;用武火炒至药材表面焦黄或焦褐色,内部颜色加深,并有焦香气者称炒焦;用武火炒至药材表面焦黑,部分炭化,内部焦黄,但又保留药材固有气味(即存性)者称炒炭。炒黄、炒焦使药物易于粉碎加工,并缓和药性。种子类药物炒后煎煮时有效成分易于溶出。炒炭能缓和药物的烈性、副作用,或增强其收敛止血的功效。除清炒法外,还可拌固体辅料如土炒、米炒、麸炒,可减少药物的刺激性,增强疗效,如土炒白术、麸炒枳壳、米炒斑蝥等。与砂或滑石、蛤粉同炒的方法习称烫,药物受热均匀酥脆,易于煎出有效成分或便于服用,如砂炒穿山甲(代)、蛤粉炒阿胶等。

②炙:将药材与液体辅料拌炒,使辅料逐渐渗入药材内部,以改变药性,增强疗效或减少副作用的炮制方法称为炙。通常使用的液体辅料有蜜、酒、醋、姜汁、盐水等。

③煅:将药材直接或间接用猛火煅烧,使质地松脆,易于粉碎,充分发挥疗效。其中直接放明火上或容器内而不密闭加热者,称为明煅,坚硬的矿物药或贝壳类多用明煅法,如紫石英、海蛤壳等。将药材置于密闭容器内加热煅烧者,称为密闭煅或焖煅,多用于质地轻松,可炭化的药材,如煅血余炭、煅棕榈炭等,以增强止血作用。

④煨:将药材包裹于湿面粉、湿纸中,放入热火灰中加热,或用草纸与饮片隔层分放加热的方法,称为煨法。此法可减轻药物的烈性或毒副作用。其中以面糊包裹者,称为面裹煨;以湿草纸包裹者,称纸裹煨;经草纸分层隔开者,称隔纸煨;将药材直接埋在火灰中,使其高热发泡者,称为直接煨。

⑤烘焙:将药物用微火加热,使之干燥的方法叫烘焙。

(4)水火共制

①煮:是用清水或液体辅料与药物共同加热的方法。

②蒸:是利用水蒸气或隔水加热药物的方法。不加辅料者,称为清蒸;加辅料者,称为辅料蒸。加热的时间,视炮制的目的而定。如改变药物性味功效者,宜久蒸或反复蒸晒,如蒸制熟地何首乌;为使药材软化,以便于切制者,以变软透心为度,如蒸茯苓;为便于干燥或杀死虫卵,以利于保存者,加热蒸至“园气”,即可取出晒干,如蒸银杏桑螵蛸

③:是将药物快速放入沸水中短暂潦过,立即取出的方法。常用于种子类药物的去皮和肉质多汁药物的干燥处理。

④淬:是将药物煅烧红后,迅速投入冷水或液体辅料中,使其酥脆的方法。淬后不仅易于粉碎,且辅料被其吸收,可发挥预期疗效。

(5)其他制法:常用的有制霜、发酵、发芽等。

①制霜:种子类药材压榨去油或矿物药材重结晶后的制品,称为霜。其相应的炮制方法称为制霜。

②发酵:将药材与辅料拌和,置一定的湿度和温度下,利用真菌使其发泡、生霉,并改变原药的药性,以生产新药的方法,称为发酵法。

③发芽:将具有发芽能力的种子药材用水浸泡后,经常保持一定的湿度和温度,使其萌发幼芽,称为发芽。

三、中药的性能

1.药性 中药的性能即指药物的性质和作用,简称药性。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功效和毒性等。

2.药性理论 是前人在长期实践中对为数众多的药物的各种性质及其医疗作用的了解与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并以阴阳、脏腑、经络、治疗法则等医学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对药物性能的认识和论定进以概括和总结,是中医学理论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四气 又称四性,是指药物的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寒凉性质药物,大多有清热作用,如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攻下、滋阴等功效,主要用于阳证、热证;温热性质药物,大多有散寒作用,如散寒、温里、行气、活血、补气、助阳等功效,主要用于阴证、寒证。此外,还有一种平性药,这类药物作用平和,温热或寒凉之性不显著,故称为平性。

4.五味 是指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的药味。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由于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属关系,故习称五味。

辛:能散、能行。散,可开腠发汗,解表散邪,如麻黄薄荷等解表药多具有辛散作用,用于治疗表证。行,指有行气、行血作用,可以促使气血运行,疏通郁滞,消肿止痛,如木香行气止痛,红花、川芎活血化瘀,用于气血阻滞证。

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味,如麝香、冰片、苏合香等。这类芳香药物除有行、散作用特点外,还具有芳香辟秽,芳香开窍等作用,用于神昏窍闭证。

甘:能补、能和、能缓。补,可补益阴阳气血之虚,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分别用于治疗气虚、血虚证。和,协调、调和之意,如甘草调和诸药。缓,缓和急迫,用以治疗拘急疼痛,如白芍缓急止痛。

酸:能收、能涩。收,即收敛;涩,即固涩。具体表现为止咳、止汗、止血、止泻、固崩、止带、固精、缩尿等作用,用于久病体虚脏腑功能衰退所致的自汗、盗汗、久咳虚喘、久泻、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滑脱病证。如五味子敛汗涩精,五倍子涩汤止泻,乌梅止咳止泻等。

涩:能收敛固涩,与酸味作用相似。如龙骨、牡蛎涩精止遗,赤石脂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敛止血、止带。但涩味药的作用与酸味药相似而不尽相同。如酸味药大多具有生津或酸甘化阴的作用,涩味药则不具备。

苦:能燥、能泄。燥,即燥湿,用于湿证。如苍术味苦性温,用于寒湿证;黄连味苦性寒,用于湿热证。泄,有通泄、降泄、清泄之分。如大黄通泄荡涤肠道燥屎;杏仁降泄肺气以平咳喘;栀子清泄火热以除烦。

此外,尚有“苦能坚阴”的说法,实质上与苦能清泄直接相关。即通过苦味的清泄作用,达到保存阴液不使进一步受到伤害。如知母、黄柏清泄相火而坚肾阴,用于肾阴亏损,相火亢盛之证。

咸:能软、能下。软,即具有软坚散结作用,多用于瘰疬、瘿瘤、痰核、癥瘕病证,如海藻、昆布、鳖甲等;下,即泻下,用以治疗坚结便秘,如芒硝。

淡:能渗、能利。渗,即渗湿;利,即利水。多用于治疗水肿、小便不利等证,如茯苓、猪苓、薏苡仁等。

5.归经 是药物作用的定位概念,即表示药物作用部位。归,是指药物对作用部位的归属;经,是脏腑经络的概称。前人在用药实践中观察到,一种药物往往主要对某一经或某几经发生明显的作用,而对其他经的作用较小,甚至没有作用。例如黄连、黄芩、黄柏、龙胆草同属苦寒清热药物,但黄连偏清心胃热,黄芩偏清肺热,黄柏偏清下焦相火,龙胆草偏清肝热。反映了药物在机体产生效应的部位各有侧重。将这些认识加以归纳、使之系统化,便形成了归经理论。所以,归经理论是以脏腑经络理论为基础,以所治病证为依据而确定的。

6.升降浮沉 是指药物在体内的作用趋向。升,是上升举陷,趋向于上;降,是下降平逆,趋向于下;浮,是发散向外,趋向于表;沉,是泄利向内,趋向于里。一般具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都能上行向外,药性主升浮;具有泻下、清热、利水渗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导积滞、降逆止呕、收敛固涩、止咳平喘等功效的药物,则能下行向内,药性主沉降。但有些药物具有双向性,如麻黄既能发汗解表,又能止咳平喘,利水消肿。前者作用趋向表现为升浮,后者作用趋向表现为沉降。具有双向性的药物,在具体应用时可以通过炮制或配伍等方法,使其作用趋向呈现单一性。

7.影响升降浮沉的因素 药物的升降浮沉与四气五味有一定的相关性。一般而言,药性温热、药味辛甘的药物大多主升浮;药性寒凉、药味酸苦咸涩者,大多主沉降。

药物升降浮沉与药物质地也有一定的相关性。前人认为花、叶、皮、枝等质轻的药物大多主升浮;种子、果实、根茎、矿物、贝壳等质重者大多主沉降。然而,上述关系也并非是绝对的,如旋覆花药性呈现沉降;苍耳子药性表现为升浮。

药物升降浮沉还受炮制和配伍的影响。例如,酒炒则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在复方配伍中,性属升浮的药物在同较多的沉降药配伍时,其升浮之性可受到一定的制约。反之,性属沉降的药物同较多的升浮药配伍时,其沉降之性亦能受到一定的制约。

8.中药毒性 西汉以前,药与毒不分,将一切药物统称为“毒药”。药性皆有偏性,此偏性即为毒性,也即药物的作用。现指的毒性为中药的毒副作用,即指药物对机体的伤害性能。一旦毒性对机体造成了伤害,这种现象称为毒性反应,简称中毒。药物的毒性对人体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

9.中药中毒的原因 除了剂量过大和用药时间过久外,还与药物贮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给药途径及病人体质、证候性质等密切相关。

10.使用有毒药物的注意事项 ①用量要适当;②采制要严格;③用药要合理;④识别过敏者。

四、中药的应用

1.配伍 即根据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选择两种以上药物配合应用的一种用药方法,是中医临床用药的主要形式,也是组成方剂的基础。

2.配伍的目的 ①增强疗效;②扩大治疗范围;③适应复杂病情;④减少不良反应。

3.配伍的方法 有七情和君臣佐使两类。

(1)七情:是指单味药物通过简单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

①单行:单味药物应用,如独参汤。

②相须:性能相类似的药物合用,可增强原有的功效。

③相使:性能有共性的两药物合用,一主一辅,辅药能增强主药的疗效。

注:相须、相使配伍表示增效,临床用药要充分利用。

④相畏: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药物减轻或消除。

⑤相杀: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药物的毒烈之性。

注:相畏、相杀配伍表示减毒,临床应用毒烈药时考虑选用。

⑥相恶: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该配伍表示减效,临床用药要加以注意和避免。

⑦相反:两药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该配伍表示增毒,原则上绝对禁止。

(2)君臣佐使:是指药物在方剂中的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是方剂的组成原则。

①君药:指处方中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量大力强,不可缺少)。

②臣药:一是是指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的药物;二是指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③佐药:一是佐助药,即协助君、臣加强治疗作用;二是佐制药,用以消除或减缓君、臣药的毒性或烈性的药物;三是反佐药,与君药的药性相反有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④使药:一是引经药;二是调和药。

4.配伍的禁忌 指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苦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5.妊娠用药禁忌 指损害胎元或导致坠胎药物,在妊娠期间予以忌用或慎用。①禁用药:剧毒或性能峻猛之品,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三棱、莪术、麝香、水蛭等;②慎用药:活血祛瘀、破气行滞、攻下通便、辛热、滑利之品,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6.证候禁忌 根据病情证候的不同,饮食也当有所禁忌。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类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坚硬、不易消化的食物;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

7.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指在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称忌口。如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姜、萝卜等。此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都应避免生冷、黏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8.剂量 一般是指单味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

9.确定剂量的依据 决定于药物的性质性能、用药方法、患者情况、地域和季节气候。

10.煎煮方法

(1)煎药器具:最好用陶瓷器皿中的沙锅、沙罐。其次,可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锈钢锅。煎药忌用铁、铜、铝等金属器具。

(2)煎药用水:煎药用水必须洁净澄清,无异味,含矿物质及杂质少。一般生活上可作饮用的水都可用来煎煮中药。(www.xing528.com)

一般用水量为将饮片适当加压后,液面淹没过饮片约2cm为宜。质地坚硬,或需久煎的药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药物略多;质地松软,或有效成分容易挥发,煎煮时间较短的药物,则液面淹没药物即可。

(3)煎前浸泡: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浸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min,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h。夏季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

(4)入药方法:一般药物可以同时入煎,有的还需作特殊处理。

①先煎:如磁石、牡蛎等矿物、贝壳类药物,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应先入煎30min左右,再纳入其他药同煎;川乌、附子等药因其毒烈之性经久煎后可以降低,也宜先煎。即使炮制过的乌头、附子也宜先煎30min,再入其他药物,以确保用药安全。

②后下:如薄荷、白豆蔻、大黄、番泻叶等药物,因其有效成分在煎煮时容易挥发或破坏,不耐久煎,故入药宜后下,待他药煎煮将成时投入,煎沸几分钟即可。大黄、番泻叶等药甚至可以直接用开水泡服。

③包煎:如蒲黄、海金沙等药材质地过轻、过细,煎煮时易飘浮在药液面上,或成糊状,不便于煎煮及服用;车前子、葶苈子等药材较细,又含淀粉、黏液质较多,煎煮时容易粘锅糊化、焦化;辛夷花、旋覆花等药材有绒毛,对咽喉有刺激性。这几类药入煎时宜用纱布包裹。

④另煎;如人参等贵重药物,宜另煎,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药渣吸附,造成浪费。

⑤烊化:如阿胶等胶类药,容易黏附于其他药渣及锅底,既浪费药材,又容易熬焦,宜另行烊化,再与其他药汁兑服。

⑥冲服:如芒硝等入水即化的药及竹沥等汁液性药物,宜用煎好的其他药液或开水冲服。

(5)煎煮火候及时间:煎一般药宜先武火后文火,即未沸前用大火,沸后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以免药汁溢出或过快熬干。解表药及芳香性药物,一般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维持10~15min即可。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矿物类、骨质类、贝壳类、甲壳类及补益药,一般宜文火久煎,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

(6)榨渣取汁:汤剂煎成后,应榨渣取汁,如药渣不经压榨取汁就抛弃,会造成有效成分损失。尤其是不宜久煎或煎第2次的药物,药渣中所含有效成分所占比例会更大,榨渣取汁的意义就更大。

(7)煎煮次数:一般可煎3次,最少应2次。

11.中药服用方法 口服,是临床使用中药的主要给药途径。

(1)服药时间:清晨空腹服药,可避免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肠充分发挥药效。如峻下逐水药宜早晨空腹服,既有利于药物迅速发挥作用,又避免晚上频频起床影响睡眠。

饭前,胃中亦空虚,这时服药有利于药物吸收发挥作用。如驱虫药、攻下药及其他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物宜饭前服用。

饭后,胃中存有较多食物,药物与食物混和,可减轻其对胃肠的刺激,故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宜饭后服。消食药亦宜饭后及时服用,以利充分发挥药效。无论饭前饭后服,一般服药与进食都应间隔1h左右,以免影响药物与食物消化吸收与药效的发挥。

安神药宜在睡前30min至1h服用;缓下剂宜睡前服,以便翌日清晨排便;涩精止遗药应晚间服1次药;截疟药应在疟疾发作前2h服;急性病则不拘时服。

(2)服药次数:一般疾病多采用每日1剂,每剂分2次服或3次服。重病、急病可每隔4h服药1次,昼夜不停。呕吐病人服药宜小量频服。

(3)服药冷热:一般汤剂宜温服。但发散风寒的药物,或治疗寒性病证的药物宜热服;治疗热性病证的药物宜凉服。对于真热假寒证或真寒假热证,常常采用凉药热服或热药凉服法,所谓服药反佐,以防因寒热格拒引起呕吐。

一般丸、散等固体制剂,除特别规定外,宜温开水送服。

五、临床用药概述

1.解表药 凡能发散表邪,解除表证的药物,称为解表药。

解表药能发散表邪,多具辛味。性能发散,使肌表之邪外散或从汗解。主治风寒表证的药物,多为温性;主治风热表证的药物,药性多偏寒凉。根据其性能特点和功效主治的不同,解表药可分为发散风寒药、发散风热药两类。

表证夹湿者,宜选用兼有祛风胜湿作用的解表药,并可与化湿药配伍;体虚外感者,应根据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的不同,分别与补气、补血、补阴、补阳药同用,以扶正解表。另外,根据表证兼有症状,如咳喘痰多、呕吐、咽喉肿痛、目赤头痛等,可分别与化痰止咳、和胃止呕、清热利咽、清肝明目药配伍。

使用发汗力强的解表药,用量不宜过大,以微汗出为宜;自汗、盗汗、淋证、失血、久患疮疡等正气不固、津血亏虚者,虽有表证也应当慎用或忌用。解表药多为芳香辛散之品,易于挥发散失,故入汤剂不宜久煎,以免降低疗效。

2.清热药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药性寒凉,按“热者寒之”的原则用于里热证,通过清热泻火、解毒、凉血及清虚热等功效,达到热清病愈的目的。主要用于温热性疾病、痈肿疮毒、湿热泻痢及阴虚发热等症所呈现的里热证。

由于发病原因不一,病情变化的阶段不同,以及患者体质的差异,里热证既有气分与血分之分,又有实热与虚热之异。因此,就有多种类型的临床表现。针对热证的不同类型,并根据药物的功效,将清热药分为以下五类:清热泻火药,功能清气分热,用于高热烦渴等气分实热证;清热燥湿药,功能清热燥湿,用于泻痢、黄疸等湿热病证;清热凉血药,功能清解营、血分热邪,用于温病热入营、血证;清热解毒药,功能清热解毒,用于痈肿疮疡等热毒病证;清虚热药,功能清虚热、退骨蒸,用于午后潮热、低热不退等虚热证。

应用清热药时,应辨别热证属气分还是血分,属实热还是虚热,并以整个病情来决定主次先后,如有表证的,当先解表或表里同治;气分热兼血分热的,宜气血两清。

本类药物药性寒凉,易伤脾胃,凡脾胃气虚,食少便溏者慎用;热证易伤津液,苦寒药物又易化燥伤阴,故阴虚患者亦当慎用;阴盛格阳、真寒假热之证,禁用清热药。

使用本类药物,须中病即止,防克伐太过,损伤正气。

3.泻下药 凡能引起腹泻或滑利大肠、促进排便的药物,称为泻下药。

泻下药功效有三:一为清除肠内的宿食、燥屎以及其他有害物质,使其从大便排出;一为清热泻火,使实热壅滞通过泻下而解;一为逐水退肿,使水邪有出路,水肿得以消除。主要适用于大便秘结,胃肠积滞,实热内结及水肿停饮等里实证。根据其作用和适应证的不同,可分为攻下药、润下药和峻下逐水药三类。其中攻下药和峻下逐水药泻下作用峻猛,尤以后者为甚。润下药能润滑肠道,作用缓和。

使用泻下药应注意:里实兼有表邪者,当先解表而后攻里,必要时可与解表药同用,表里双解,以免表邪内陷;里实而正虚者,应与补益药同用,攻补兼施,使攻下而不伤正。

泻下药作用峻猛,易伤正气,故久病体弱,妇女胎前产后,及月经期应慎用或忌用。泻下药易伤胃气,奏效即止,不可过服,注意“保胃气”。

应用作用峻猛而有毒性的泻下药时,一定要严格炮制法度,控制用量,避免中毒现象发生,确保用药安全。

4.祛风湿药 凡以祛除风湿,解除痹痛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祛风湿药。

当人体遭受风寒湿邪侵袭之后,经络阻滞,气血流行不畅,便能形成痹证。痹证的主要症状是:肢体关节疼痛,酸楚麻木,重着,筋脉拘挛等。但由于风寒湿邪各有偏重,所表现的症状也就各异。如风胜者为行痹,因风性轻扬而善行数变,故以游走性疼痛为主,且多见于躯体上部;寒胜者为痛痹,寒主收引,而易致痛,故疼痛较为突出;湿胜者为着痹,有湿则肿,因而肿较明显,且湿邪重着,故病变较多见于下肢。又风寒湿邪留于经络,皆可郁而化热,或素为阳盛之体,内有蕴热,感受风寒湿邪,亦易化热,从而形成红肿热痛的热痹证。本类药物能祛除肌肉、经络、筋骨、关节间的风寒湿邪,部分还分别具有止痛、疏筋、通络或补肝肾、强筋骨等作用。适用于风湿痹痛、麻木不仁、半身不遂、腰膝酸痛、下肢萎弱等症。

使用祛风湿药,可根据痹证的性质、部位等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药物,并予以适当的配伍。如病邪在表,或疼痛偏于上部者,配祛风解表药;湿盛之着痹,配祛湿或燥湿药;寒胜之痛痹,配温经散寒止痛药;热痹配清热药;血凝气滞者,配活血通络药;气血不足者配补气养血药;肝肾亏损,腰痛脚弱者配补益肝肾药等。

痹证多属慢性疾患,为服用方便,可作酒剂或丸散常服;酒剂还能疏通经络,加强祛风湿药的功效。

本类药物辛温香燥,易耗伤阴血,故阴亏血虚者应慎用。

5.化湿药 凡气味芳香,具有化湿运脾作用的药物,称为化湿药,亦称芳香化湿药。

湿性黏滞,易阻滞气机,湿阻中焦,则脾为湿困,运化失常,化湿药味多辛、苦,性偏温燥,主归脾、胃二经,功能行气化湿,健脾助运,主要适用于湿阻中焦之证。脾为湿困,运化失常而症见脘腹胀满,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肢体困重,大便溏薄,舌苔厚腻。对暑邪夹湿或湿温初起者,亦可适用。又化湿药大多能行气,故脾胃气滞者,亦可选用。

湿有寒湿、湿热之分,使用化湿药时,应根据湿的不同性质进行配伍。寒湿者,配温里药;湿热者,配清热燥湿药。行气有助于化湿,故应用化湿药时,常配伍行气药。脾弱则生湿,脾虚者应配补脾药以培其本。又湿性趋下,配伍利湿药,可使湿邪下泄,提高祛湿效果。

本类药物偏于温燥,易致伤阴,阴虚者应慎用。又其芳香,含挥发油,入汤剂不宜久煎,以免降低疗效。

6.利水渗湿药 凡能通利水道、渗泄水湿的药物称利水渗湿药。

利水渗湿药能使尿量增多,小便通畅,使滞留体内的水湿排出,小便淋漓、涩痛等症状得以解除,故适用于小便不利,水肿,痰饮,淋病等。此外有些药物可用于黄疸、湿疮、湿温病、湿痹以及妇女白带等湿证。

利水渗湿药按其药性及功效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二类:一类味甘淡,性平或微寒,长于利水消肿,主要适用于水肿、痰饮等。习称淡渗利湿药,如茯苓、猪苓、泽泻、薏苡仁、滑石等。另一类寒性(苦寒或咸寒)长于清湿热,通淋浊(有的能排结石),主要适用于各种淋病,以热淋、石淋为多用。习称利尿通淋药或清利湿热药。如木通、车前子、萹蓄、瞿麦、石韦、海金沙、金钱草等。其中有的药物既能利水消肿,又善清热通淋,难于截然划分。

脾弱生湿,脾虚不能制水;或肾阳衰微,火衰不能生土,而致水湿泛滥者,应健脾温肾以治其本,适当配伍利水渗湿药,不宜单用渗利之品。再如水肿初起有表证者,当配宣肺发汗药;膀胱气化不利而小便少者,需配通阳化气药。至于下焦湿热淋病,常配清热泻火药;若寒湿相并者,配祛寒药;热伤血络而尿血者,配凉血止血药等。

此外,气行则水行,气滞则水停,故利水渗湿药还常与行气药配伍,以提高疗效。

利水渗湿药易耗伤津液,对阴亏津少、肾虚遗精遗尿,宜慎用或忌用。

7.凡能温散里寒 治疗里寒证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温里药。

寒邪致病,有在表在里之分,表寒证宜辛温发散以解表,里寒证宜辛热祛寒以温里。本类药物多味辛而性温热,以其辛散温通、偏走脏腑而能温里散寒、温经止痛,个别药物还能助阳、回阳,故可以用治里寒证。即《内经》所谓“疗寒以热药”之意。

本类药物因其主要归经之不同而奏多种效用。其主入脾胃经者,能温中散寒止痛,可用治脾胃受寒或脾胃虚寒证,症见脘腹冷痛、呕吐泄泻、舌淡苔白等;其主入肺经者,能温肺化饮而治肺寒痰饮证,症见痰鸣咳喘、痰白清稀、舌淡苔白滑等;其主入肝经者,能温肝散寒止痛而治肝经受寒少腹痛、寒疝作痛或厥阴头痛等;其主入肾经者,能温肾助阳而治肾阳不足证,症见阳痿宫冷、腰膝冷痛、夜尿频多、滑精遗尿等;其主入心肾两经者,能温阳通脉而治心肾阳虚证,症见心悸怔忡、畏寒肢冷、小便不利、肢体水肿等,或能回阳救逆而治亡阳厥逆证,症见畏寒蜷卧、汗出神疲、四肢厥逆、脉微欲绝等。

使用本类药物应根据不同证候作适当的配伍。若外寒内侵,表寒未解者,须配辛温解表药;寒凝经脉、气滞血瘀者,须配行气活血药;寒湿内阻者,宜配芳香化湿或温燥祛湿药;脾肾阳虚者,宜配温补脾肾药;气虚欲脱者,宜配大补元气药。

温里药辛热而燥,应用不当易助火伤阴,故热证、阴虚证忌用。病人素体阴虚或失血者,虽患寒证,不宜过剂,以免重伤其阴,寒去热生,或致动血。对假寒真热之证,尤当明辨,误用则祸不旋踵。部分药物对孕妇应慎用。

8.理气药 凡以疏理气机、治疗气滞或气逆证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理气药,又叫行气药。

理气药大多气香性温,其味辛、苦,辛能行散,苦能疏泄,芳香能走窜,性温能通行,故有行气止痛,疏肝解郁或破气散结等功效,适用于气机不畅所致的气滞、气逆证。

本类药物主归脾、胃、肝、肺经,分别具有理气健脾、疏肝解郁、理气宽胸作用,适用于不同的气滞病证。如脾胃气滞,升降失司,则见脘腹胀满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肝气郁滞,则见胁肋胀痛,胸闷不舒,疝气疼痛,乳房胀痛或结块以及月经不调;肺失宣降,则见胸闷不畅,咳嗽气喘。

使用本类药物,须针对病证选择相应功效的药物,并进行必要的配伍。如脾胃气滞因于饮食积滞者,应配消导药同用;因于脾胃气虚者,配补中益气药同用;因于湿热阻滞者,配清热除湿药同用;因于寒湿困脾者,配苦温燥湿药同用。肝气郁滞因于肝血不足者,应配伍养血柔肝药同用;由于肝经受寒者,配伍温肝散寒药同用,因于瘀血阻滞者,配活血祛瘀药同用。肺气壅滞因于外邪客肺者,配宣肺解表药同用,因于痰饮阻肺者,配祛痰化饮药同用。

本类药大多辛温香燥,易耗气伤阴,故气阴不足者慎用。

9.消食药 凡以消食化积为主要功效的药物,称消食药。

本类药物一般味甘,药性平和,多归脾、胃经。除能消食化积外,多具健脾开胃之功。适用于食积不化所致的脘腹胀满、嗳气吞酸、恶心呕吐、大便失常,以及脾虚消化不良等。

使用消食药时,应据不同的证候,予以适当的配伍。食滞中焦,往往阻碍气机,形成气滞,故本类药常配理气药同用。食积化热者,当配伍清热药同用;证见寒象者,宜合温中和胃之品;湿浊中阻者,当配伍芳香化湿之品;脾胃虚弱者,又当配伍补气健脾之品。

10.驱虫药 凡以驱除或杀灭人体寄生虫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驱虫药。

本类药物多入脾、胃、大肠经,对人体内的寄生虫,特别是肠道寄生虫,有驱除或杀灭作用。故驱虫药主要用于肠道寄生虫病,如蛔虫病、蛲虫病、绦虫病、钩虫病等。不同的肠道寄生虫病有其特殊的表现,但也有共性。早期多见绕脐腹痛,不思饮食或善饥多食,久则形体消瘦,面色萎黄等。也有部分病人症状较轻,无明显证候,在检查粪便时才发现。

使用本类药物时,必须根据寄生虫的种类及患者体质的强弱而选用适当的驱虫药,并配伍相应的药物。如有积滞者,当与消食药同用;脾胃虚弱者,当配伍健脾和胃之品;体质虚弱者,当先补后攻或攻补兼施。为促进虫体的排出,一般须配伍泻下药同用。

驱虫药一般空腹服用。发热、腹痛时暂不使用。驱虫药多伤人正气,有些药具有毒性,对脾胃素亏,年老体弱及孕妇当慎用,并注意剂量、剂型和用法。

11.止血药 凡以制止体内外出血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止血药。

止血药均以止血为主要功效,能加速凝血的过程,缩短出血凝血时间,而直接制止出血。适用于各种出血病证。所谓出血,是指血液不循经脉运行而溢出脉外的病证,简称为“血证”或“溢血”。由于出血部位不同,临床表现各有不同。如人体上部出血,可见咯血、衄血、吐血;人体下部出血,可见便血、痔血、尿血、崩漏;若出血在皮下,则表现为紫癜;出血在体表,多属外伤出血。

本类药物性味,以止血作用而论,均可标以酸、涩。止血药根据其性能功效的不同,大体分为凉血止血药、化瘀止血药、收敛止血药、温经止血药四类。这四类药在性味的标定上亦各不同:如凉血止血药药性苦寒;而化瘀止血、温经止血药则性多辛温;收敛止血药平性居多。因血液外溢皆是肝不藏血,亦与心主血脉相关,故主要归肝、心二经。

如血热妄行而出血者,应选择凉血止血药,并配伍清热泻火、清热凉血之品;阴虚火旺,阴虚阳亢而出血者,宜配伍滋阴降火,滋阴潜阳的药物;若瘀血内阻,血不循经而出血者,应选化瘀止血药,并配伍行气活血药;若虚寒性出血,应选温经止血药,收敛止血药,并配伍益气健脾温阳之品。此外,前人在治疗出血证,使用止血药时,还非常重视止血药与调气药的配伍。一般来说,上部出血,宜配以降气药,所谓气降则血“无溢出上窍之患”;若下部出血日久,正气亏损者,又常配升阳举陷之药,即所谓治下血久不愈者,“必兼升举”。

一般而言,多数药物炒炭可产生或增强止血效力,而寒凉性质的止血药炒炭,其寒凉之性减弱或消失,增强了收敛止血功效,适应范围扩大。然亦有部分药物以生品或鲜品入药,止血力更佳,并不宜炒炭入药。

应用止血药时还应注意止血而不使留瘀,尤其是收敛止血药、凉血止血药,易恋邪、凉遏而留瘀。故用止血药亦不可一味止涩或清泄,在大剂量使用收敛止血药或凉血止血药时,可适当加入活血之品以防留瘀。

出血过多,气随血脱,单用止血药缓不济急,法当峻补元气,益气固脱以救其急。

12.活血化瘀药 凡以通畅血行,消散瘀血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活血化瘀药,或活血祛瘀药。简称活血药,或化瘀药。其中活血祛瘀之力峻猛者,又称破血逐瘀药。

活血化瘀药味多辛、苦而性温,辛能散瘀行滞,苦能泄利通降,温可通行血脉,促进血行。本类药物善于走散通行,能促进血行,消散瘀血,而产生调经、止痛、消癥、消肿、消痈、通痹等功效。适用于血行失畅、瘀血阻滞之证。活血祛瘀作用按其强度的不同常用不同的功效术语,如“和血”、“和营”多指活血作用较弱,药力平和;“活血”、“化瘀”、“祛瘀”、“消瘀”较“和血”、“和营”作用强,然力量强度又不及“破血”、“破瘀”、“逐瘀”峻猛。

活血化瘀药主治各种瘀血证。遍及内、妇、儿、外、伤各科。如内科之头、胸、腹、四肢诸痛,而痛如针刺,痛处固定者,体内癥瘕积聚,中风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关节痹痛日久,血证之出血色紫夹有血块,妇产科痛经、闭经、产后恶露不尽、腹痛,外伤科之跌扑损伤肿痛,痈肿疮疡等,均可应用活血化瘀药。

由于人体气血之间的密切关系,气滞可导致血瘀,血瘀也常兼气滞,故本类药物常需与行气药同用,以增强活血化瘀的功效。寒凝血瘀者,当配伍温里药以温通血脉,助活血化瘀药以消散瘀滞。若热灼营血而致血瘀者,当配伍清热凉血药。痹证、疮痈,则应与祛风湿药或清热解毒药同用。癥瘕痞块,应同软坚散结之品配伍。瘀血而兼正虚,又当配伍相应的补虚药,以消补兼施。

本类药物易耗血动血,不宜用于月经过多,血虚经闭者。有催产下胎作用和活血作用强烈的药物,孕妇禁用。古代有将催产下胎的活血药用于难产及胞衣不下者,但其危险性大,一般不宜使用。由现代产科处理更加安全有效。破血逐瘀之品易伤人正气,体虚而兼瘀者应慎用。

13.化痰止咳平喘药 凡具有祛除或消除痰浊作用的药物,称化痰药;能制止或减轻咳嗽和喘息的药物,称止咳平喘药。

化痰药,具有化解、消除痰涎的作用,适用于各种痰证。痰之为病,部位广泛,病证复杂,随痰浊停留阻滞的部位不同,症状特点各异。如痰停脏腑,阻于肺窍,则发为咳喘有痰;阻于胸中则为胸痹;停于脘腹发为痞满证;则为胸痹;停于脘腹发为痞满证;若痰浊上蒙清窍可引起眩晕、痫证、癫狂;肝风夹痰上犯可致中风、惊风;痰阻经络则可见肢体麻木,半身不遂,口眼斜;痰火互结形成瘰疬、瘿瘤;痰凝肌肉,流注骨节发为阴疽流注等。一般说来,化痰药,主要用于痰多咳嗽或痰饮气喘,咳痰不爽等证。若痰流于经络,肌肤所致的瘿瘤瘰疬,阴疽流注;或痰浊蒙蔽心窍引起的癫惊厥、中风等证,因病机上与痰有密切的关系,故亦可用化痰药治疗。

止咳平喘药,具有宣肺祛痰,润肺止咳,降气平喘等作用,主要用于外感、内伤所引起的各种咳嗽和喘息。

化痰药主治病证的性质有寒热之分,药性亦有偏温、偏寒的不同。“肺为贮痰之器”,故本章药物主归肺经;“脾为生痰之源”,部分药物归脾经;还有部分药物因能主治心、肝病证,则又兼归心、肝二经。少数化痰药具有毒性。

止咳平喘药主治咳喘证的病性有寒热之分,药性亦有寒、温之别。其多数药物味苦能降泄肺气,或能泄热,少数味辛兼可宣散表邪。咳喘因肺气上逆所致,其病位在肺,故主归肺经。止咳平喘药具有沉降的作用趋向。

应用本章药物,除应根据病证不同,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化痰药及止咳、平喘药外,因咳喘每多夹痰,痰多易发咳嗽,故化痰、止咳、平喘三者常配伍同用。

某些温燥之性强烈的化痰药,凡痰中带血等有出血倾向者,宜慎用,否则有促使出血之虞。麻疹初起有表邪之咳嗽,一般以清宣疏解为主,不宜单用止咳,尤不宜用温燥或有收敛之性的化痰止咳药,以免助热敛邪而影响麻疹的透发。

14.安神药 凡以安定神志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安神药。

心藏神,肝藏魂,人的神志变化和心、肝二脏关系密切,故安神药多入心、肝二经,主要用于心气虚、心肝阴血不足或心火亢旺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心神不安,失眠健忘,烦躁多梦,心悸怔忡及惊风、癫狂、癫等证。

根据药材和应用特点的不同,安神药可分为重镇安神药和养心安神药两类。

神志不安可由多种原因引起,临床亦有多种证型。故在运用安神药时须根据不同的病因病机和证候选取适宜的药物,并作相应的配伍。如因于热者,当配伍清热药;因于痰者,当配伍化痰药;因于瘀者,当配伍活血化瘀药;肝阳上亢者,当配伍平肝潜阳药;阴血不足者,当配伍补血、养阴药;心脾两虚者,当配伍补气、养血药。至于惊风及癫狂、痫等证,多以化痰开窍或平肝熄风药为主,本类药多作辅助之品。

15.平肝熄风药 凡以平定肝阳,熄灭内风为主要作用,主治肝阳上亢或肝风内动病证的药物,称平肝熄风药。

本章药物具有平肝潜阳、熄风止痉及镇静安神等作用。主要适用于肝阳上亢,肝风内动之证。其主要表现有眩晕头痛,抽搐震颤,或猝然昏倒,不省人事,口眼斜,半身不遂等。本章药物主归肝经。其药性多偏寒凉。多为蚧类、昆虫等动物药及矿物药。本章药物因功效主治之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以平肝阳为主要作用,称平肝潜阳药;另一类以熄肝风为主要作用,称熄风止痉药。

如用治肝阳上亢证,多配伍滋养肾阴的药物,益阴以制阳,用治肝阳化风之肝风内动,应将熄风止痉药与平肝潜阳药物并用;热极生风之肝风内动,当配伍清热泻火药物;阴血亏虚之肝风内动,当配伍补养阴血药物。兼窍闭神昏者,当配伍开窍醒神药物;兼失眠多梦、心神不宁者,当配伍安神药物;兼痰邪者,当配伍祛痰药;肝火盛者,又当配伍清泻肝火药物等。

本类药物大多偏寒凉,对脾虚慢惊,则非所宜;个别性偏温燥的,血虚阴亏者,又当慎用。

16.开窍药 凡具辛香走窜之性,以开窍醒神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开窍药。

古人认为,心的孔窍透达空灵,则神明自旺。如心窍为邪所蒙则神明内闭,遂致神志昏迷。因此,苏醒神志的作用即称为开窍。开窍药多归于心经,主要用于温病热陷心包、痰浊蒙蔽清窍之神昏谵语,以及惊风、癫、中风等猝然昏厥、痉挛抽搐等证。

神志昏迷有虚实之分。虚证即脱证,实证即闭证。脱证多见冷汗、肢凉、脉微欲绝。闭证多见口噤、握固、脉来有力。以性质而言,闭证又有寒闭和热闭之分。寒闭多见面青、身凉、苔白、脉迟;热闭多见面赤、身热、苔黄、脉数。开窍药宜于闭证,不宜于脱证。

寒闭当温开,热闭当凉开。临床须视证候性质选取适宜的开窍药并予以必要的配伍。如温开者,当选用温热性开窍经,并配伍祛寒行气药;凉开者,当选用寒凉性开窍药,并配伍清热解毒药。

开窍药为救急、治标之品,只可暂用,不宜久服,以免耗伤元气。其气味多辛香,有效成分易于挥发,故内服多只入丸散,仅个别药可入煎剂。

17.补益药 凡能补益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以治疗虚证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补益药。

虚证包括了机体的精、气、血、津液等基本物质的不足及其功能的减退,同时也包括了脏腑经络等生理功能的减退和失调。概括起来,虚证不外气虚、阳虚、血虚、阴虚四种类型。相应的,补益药亦可根据其作用和应用范围的不同而分为补气药、补阳药、补血药和补阴药四类。

如气虚证用补气药,血虚证用补血药,阳虚证用补阳药,阴虚证用补阴药。其次当重视人体气血阴阳相互依存的关系。气能生血,血能载气,阴阳互根互用,临床上气血两亏、阴阳俱虚的病证也较常见。此时当气血并补、阴阳兼顾。而阳虚多兼气虚,气虚也易导致阳虚;阴虚多兼血虚,血虚也易导致阴虚。因此,补气药和补阳药,补血药和补阴药,往往相须为用。另外,当照顾脾胃,适当配伍健脾胃助运化的药物同用。

补虚药不能用于纯实无虚的病证。但在实邪未除,正气已虚的情况下,于祛邪之中,可适当选用补虚药,以“扶正祛邪”。而体质强健者又不可滥用补益,否则反致气血阴阳失调,产生不良后果。

18.收涩药 凡以收敛固涩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收涩药。

本类药物大多是酸涩之品,有敛肺、敛汗、止泻、固精、缩尿、止带、止血等作用,适用于体虚正气不固所致的之久咳虚喘、久泻久痢、自汗盗汗、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及崩带不止等滑脱不禁的证候。

在运用收涩药时,须与补虚药配合。因滑脱证病本是正气虚弱,收涩药只是治病之标,敛其耗散,以防正气衰竭,变生他证。

收涩药有敛邪之弊,凡表邪未解,内有湿滞以及郁热未清,均不宜用。.

19.涌吐药 凡以促使呕吐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涌吐药,又叫催吐药。

本类药物味多酸苦,能使停留于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毒物从口中吐出,用于中风、癫狂、喉痹之痰涎壅塞,宿食停滞胃脘,毒物尚留胃中,以及干霍乱吐泻不得等,属病情急迫而急需吐出之证。

涌吐药作用峻猛,多具毒性,易伤正气,当注意用量用法。宜采取小量渐增的方法,且当中病即止,不可久服。年老体弱、孕妇、产后均宜慎用。若服后呕吐不止者,可服姜汁少许,或服用冷粥、冷开水以止之。倘仍吐不止,则应根据所服涌吐药的不同而进行解救。若吐后气逆不止,宜予和胃降逆之品以止之。药后不吐者,常以翎毛或手指探喉,亦可多饮开水,以助其吐。服药得吐后,须令病人避风,同时要注意调理脾胃,以稀粥自养,切勿骤进油腻及不易消化之品。

20.攻毒杀虫止痒药 凡以解毒消肿、杀虫止痒为主要功效的药物,称为攻毒杀虫止痒药。

本类药物多适用于痈疽疮疡、疥癣、外伤、蛇虫咬伤及五官疾患等。根据疾病发生的不同部位及表现,有不同的用药形式和方法,如膏贴、涂搽、熏洗、点眼、吹喉等。有些药物还可酌情内服。

本类药物多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当慎重使用。内服一般入丸散。外用剂量不能太大,不宜长期使用,亦不可大面积使用,以防中毒。

21.拔毒化腐生肌药 凡以化腐排脓、敛疮生肌为主要功效的药物,称为拔毒化腐生肌药。多用于痈疽疮疡等外科病证。

其中某些具有剧毒的药物,如用于内服时应注意严格控制剂量,不能过量和持续使用。在剂型方面,内服一般宜作为丸剂,取其缓缓溶解吸收。在炮制方面,应严格遵照一定的操作要求,以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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