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尼采与后形而上学

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尼采与后形而上学

时间:2024-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5]这场斗争在尼采看来就是“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斗争,而且通常情况下都是“奴隶道德”占了上风。虽然历史上诸民族形成了形态多样的价值准则和道德体系,但尼采认为,基本的道德形态无非是两种,一是“主人道德”,二是“奴隶道德”。一言以蔽之,“是”或者“不”,是肯定生命还是否定生命,这是区分“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根本标准。

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尼采与后形而上学

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第一篇题为:“善与恶”,“好与坏”(“Gut und Böse”,“Gut undSchlecht”)[33]。这个题目难以对付,因为其中的“善”与“好”在德语中是同一个词gut;只是在它分别与“恶”(böse)和“坏”(schlecht)相对使用时,分别构成了“善与恶”和“好与坏”这样两组对立。尼采偶尔也使用第三组类似的对立“优与劣”(gut und schlimm),其中的“优”也是德语的gut一词。[34]不过,在尼采的语言用法中,“优与劣”与“好与坏”似乎没有什么显明的区别;而“善与恶”这个对立与“好与坏”这个对立之间却是有区别的,是有根本区别的,因为事关尼采所谓“主人道德”(Herrenmoral)与“奴隶道德”(Sklavenmoral)的区分。

尼采高度重视自己做的这对区分,把它视为人类文化史上一场持久的斗争。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中写道:“‘好与坏’、‘善与恶’这两对相互对立的价值,在大地上进行了一场可怕的、长达数千年的斗争;尽管后面第二种价值肯定长期以来处于优势,但即使到现在,这场斗争也还在某些地方不分胜负地继续进行。”[35]这场斗争在尼采看来就是“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斗争,而且通常情况下都是“奴隶道德”占了上风。

虽然历史上诸民族形成了形态多样的价值准则和道德体系,但尼采认为,基本的道德形态无非是两种,一是“主人道德”,二是“奴隶道德”。尼采的划分也算简单:“主人道德”以“好与坏”为标准,而“奴隶道德”则以“善与恶”为标准。那么,问题就在于:“好”与“善”有何区别?“坏”与“恶”有何区别?

在《论道德的谱系》中,尼采做了一个关于“好/善”和“坏/恶”等词语的词源学考察,他得出的基本判断如下:“在表示‘好/善’(gut)的那些词汇和词根中,从多个方面透射出高贵者在把自己干脆感觉为高等人时所依据的那个基调。”[36]比如,希腊文的[好的、勇敢的]在词根上指的是真实存在的人,然后也指真诚者,进而成了标志“贵族”的用语,区别于平庸之人。与之相对地,希腊文的[坏的、丑的]和[懦弱的、可怜的]强调的是懦弱。尼采认为,“人们要循着这个方向去寻找有着多层含义的[好的、优秀的、出身好的、勇敢的]在词源学上的来历。”[37]进一步,尼采指出,在拉丁语中,malus[坏的](可以与希腊文的[黑,暗]相比照)可用来表示暗色的平庸男人,主要是指黑头发的人,他们是一些住在意大利的前雅利安的住民,通过肤色与作为统治者、征服者的金发雅利安族区别开来。尼采还举出了盖尔语(现居住在苏格兰等地的凯尔特人的语言)的例子,盖尔语中的fin一词原义是金发的头,用来标识贵族,后来则指善人、出身高贵者、纯洁者。[38]总之,在词源学上来看,“好”指的是高贵,而“坏”指的是“平庸、卑贱”。通过这种词源分析,尼采已经把“善—恶”意义上的道德观转化为“贵—贱”意义上的道德观。

即使后世所谓“善”,根据尼采的研究,原本也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善—恶”之“善”,比如拉丁语的bonus[善者]可以解读为“战士”,可见在古代罗马,是什么在一个男人身上成就其“善意”(Güte)。德语中的“善”(Gut)估计有“神性之人”、“神性种族之男人”的意思,而且与哥特人的贵族族名相同。[39]

尼采认为,“善与恶”的观念乃是由奴隶道德(怨恨道德)虚构出来的,而在高贵者的主人道德中则只有“好与坏”的观念,甚至“坏”这个概念也具有高尚的起源。高贵者从自身出发首先构想出“好”这个基本概念,进而才创造出关于“坏”的观念;但这种“坏”却全然不同于由奴隶道德炮制出来的“恶”。尼采有一段话表达了这样一种关系:“……‘坏’与‘恶’,这两个词语貌似与‘好’(gut)这同一个概念相对立,但实际上是多么不同呵!然而那不是同一个‘好’概念:人们倒是要问问自己,在怨恨道德意义上,到底是‘恶’的。十分严格的回答是:就是另一种道德里的‘好人’,就是高贵者、强势者、支配者,只不过是通过怨恨的毒眼被染了色,转了义,变了样。”[40]表面看来“坏”和“恶”都对应于同一个“好”(gut),其实不然,主人道德里的“好”是高贵,而奴隶道德里的“好”则是“善人”之善良;真正“好的”人(高贵者)在奴隶道德中却转变成了“恶的”人。(www.xing528.com)

那么,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尼采有一段话来加以解说:

所有高贵的道德都是从一声欢呼胜利的“是”(Ja-sagen)中成长为自身,而奴隶道德则从一开始就对着某个“外部”说不(Nein),对着某个“别样”或者某个“非自身”说不:这一声“”就是它的创造行动。对设定价值之目光的这样一种颠倒——这样一种不是回到自身却根据外部而进行的必然指向——恰恰就是怨恨:奴隶道德总是首先需要一个对立和外部的世界,才得以产生,从生理学上讲,它需要外面的刺激才能有所动作,——它的动作从根本上说是反动。高贵的评价方式则是另一种情况:它自发地动作和生长,它找出其对立面只是为了更得力地而快活地说“是”(Ja),——它所用的否定性概念如“低贱”、“平庸”、“坏”,只是后出的苍白对比图案,好跟肯定性的、浸透了生命和激情的那些基本概念相比较,“我们高贵者,我们善人,我们美好的人,我们幸运儿!”[41]

在尼采看来,“主人道德”是说“是”(Ja)的道德,是肯定性的、主动性的,与之相反,“奴隶道德”则是说“不”(Nein)的道德,是否定性的、反动的。一言以蔽之,“是”或者“不”,是肯定生命还是否定生命,这是区分“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根本标准。尼采还把“奴隶道德”称为“功用道德”(Nützlichkeits-Moral):“奴隶道德本质上是功用道德。产生那一对著名对立‘善’与‘’的病灶就在这里:——权力和危险,某种特定的可怕、精细和强健,即那些不容蔑视的东西,被放到恶之中来感知。于是,根据奴隶道德,是‘恶人’激起恐惧;根据主人道德,则恰恰是‘善人’在激起和想要激起恐惧,而‘坏人’则被感知为可蔑视者。”[42]

尼采的道德谱系破除了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主人是独立的意识,其本质是自为存在,而奴隶则是依赖的意识,其本质在于隶属于一个独立的存在,或者说即属于一般的物。主人直接地与双方(作为欲望对象的物和作为依赖的意识的奴隶,后者本质上也是物)发生关联,又间接地通过对方与每一方相关联。“主人既然有力量支配他的存在,而这种存在又有力量支配它的对方[奴隶],所以在这个推移过程中,主人就把他的对方放在自己权力支配之下。”[43]主人享受物,是对物的纯粹否定,这是他对物的直接关系,但他又只能通过奴隶这个中介间接地与物发生关系,即把对物的独立性一面让给奴隶,让奴隶对物进行加工改造。就此而言,主人是离不开奴隶的。于是就会发生一个逆转,即主奴关系的逆转:主人所完成的不是一个独立的意识,反而是一个非独立的意识;奴隶完成了主人想完成的事,反而是独立的意识了,转化为真实的独立性了。[44]

黑格尔描写的主奴关系的辩证转化,在尼采那里则变成主人道德与奴隶道德的对立关系,前者高贵,后者卑贱,两者之间不可能有黑格尔式的辩证关系。对尼采来说,奴隶是有可能倒过来支配主人,但却是偶然的,作为主人的超人终将获胜;再有,奴隶的本质是虚弱,奴隶道德乃是由虚弱产生的怨恨道德。奴隶永远是奴隶,主人永远是主人,两者之间不可能有相互转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