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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及解决办法

时间:2024-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3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如果把那些非本质因素从社会契约中排除,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契约可以归结为下面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普遍意志的最高领导之下,我们接受每个成员进入集体,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9。至于结合者,作为集体,他们称做人民;作为个人,作为主权权威参与者,他们是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他们是臣民。

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假定人类曾经走到这一步42:在自然状态中侵害人类生存的各种障碍在强度上超出了每个个人为了维持该状态所能使用的力量。于是这种原始状态便难以为继了,人类如果不改变生存方式就行将毁灭。

然而,由于人类不能再产生新的力量,只能联合和发挥现有的力量,他们为了保存自己别无他法,只能集合现有力量,形成一股可以战胜破坏性力量的合力,用惟一的动机将它们调动起来,使之协调行动。

这股合力只能产生于几种力量的联合,可是,由于每个人的力量和自由是保存自己的首要手段,个人怎样运用这些手段才不至于损及自己和忽视对自身的关照呢?再回到我的主题,这一困难可以用如下话语表述:

“找到一种结合形式,它用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捍卫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每个人虽与众人结合,却只服从他自己,并且和从前一样自由。”43

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约定的性质已经完全决定了该契约的条款,哪怕是最微小的修改都将使条款变得空洞和无效。尽管这些条款或许从未被明确表述过,但它们到处都是一样的,到处都得到默认和承认44;以至于如果社会契约遭到践踏,每个人则又恢复了其原来的权利,放弃协议的自由,收回其自然的自由45,而他当初是为了协议的自由而放弃其自然的自由的。(www.xing528.com)

这些人皆认可的条款全部可以归结为一条,即每个结合者及其全部权利全都让与整个共同体46,原因如下:首先,既然每个人把自己全部奉献出来,所以条件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既然条件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以谁也不想使之成为他人的负担47

其次,由于这种转让是无所保留的,所以这种联合已经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完美,任何结合者都不会再有什么要求了。因为,如果个人还保留有某些权利,由于在个人和公众之间没有了仲裁的共同的上司,在某个问题上人人都是自己的仲裁者,他很快就想在所有问题上都成为仲裁者,这样,自然状态就会继续存在,结合体必将变为暴君制或徒有其名。

最后,每个人既然把自己奉献给所有的人,他就等于没有奉献给任何人48,而且,不管在哪一个结合者身上,人们都可以获得自己所让与他人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的所得和所失是对等的,反而获得了保护自身所有的更大力量。

如果把那些非本质因素从社会契约中排除,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契约可以归结为下面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普遍意志的最高领导之下,我们接受每个成员进入集体,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9

这一结合的约定随即所带来的不是一个个独立的订约者,而是一个抽象的集体50,它有多少成员,大会就有多少票数,该集体从该约定中获得它的统一、它的共同的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由所有个人这样联合而成的公家从前取名为城邦,[3]现在叫做共和国或政治实体,当政治实体被动时,其成员就称之为国家;当它主动时,就称之为主权体;当把它与同类进行比较时,它就称为权力。至于结合者,作为集体,他们称做人民;作为个人,作为主权权威参与者,他们是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他们是臣民。可是这些用词经常相互混淆、不加区别地使用,我们只要能够区分它们在使用时所表达的确切含义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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