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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图书馆建设理论与实践:期刊分类与管理利用

时间:2024-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3年,《中图法》编委会根据《中图法》(第三版)修订推出了《期刊表》第二版,兼具报纸的分类管理和检索利用的功能,曾在中外文报刊排架、检索和管理利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期刊表》第三版的修订工作由《中图法》编委会办公室负责,并联合国家图书馆中外文期刊组、ISSN组的相关人员组成修订团队,于2010年正式启动,2012年8月出版。

少儿图书馆建设理论与实践:期刊分类与管理利用

一、期刊分类的意义

期刊分类即以刊种为单位,依据一定的分类法或分类表,对期刊内容的学科属性、用途和形式进行区分,从而分门别类、有序、有目的地把相同类型的期刊集中在一起,把不同类型的期刊区别开来。期刊分类可以科学地揭示各种期刊在各类目中的分布情况,能满足读者为查找某种学科的期刊而进行的族性检索需求;期刊分类又是组织期刊分类排架的基础;期刊分类还是图书馆分类统计工作的依据,所以说,期刊的分类对于期刊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期刊分类表

期刊分类表是期刊分类的工具。《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以下简称《期刊表》)于1987年出版以来,已被图书馆普遍采用,对我国期刊分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起到重要的作用。1993年,《中图法》编委会根据《中图法》(第三版)修订推出了《期刊表》第二版,兼具报纸的分类管理和检索利用的功能,曾在中外文报刊排架、检索和管理利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1999年,《中图法》第四版出版,但《期刊表》未能同步修订出版,导致很多用户不得不转向使用《中图法》第四版详版或简本类分期刊,给用户制定“使用本”带来不少困难。2010年,《中图法》第五版出版后,为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中图法》编委会决定对《期刊表》(第二版)进行修订。

《期刊表》第三版的修订工作由《中图法》编委会办公室负责,并联合国家图书馆中外文期刊组、ISSN组的相关人员组成修订团队,于2010年正式启动,2012年8月出版。由于跨版修订,所以只能依据中外文期刊使用《中图法》第四版标引频率情况,调查比较《期刊表》类目的容纳性和适用性,兼顾近年来报刊文献形式和内容特征,确定了修订原则和指导思想。该分类表由主表和三个附表组成。

1.《期刊表》(第三版)修订原则

(1)维持《期刊表》原编体系,尽量与《中图法》第五版的体系结构、标记符号保持一致

本版的修订既要以《中图法》第五版为基础,又要考虑到报刊分类需求,适当调整原编体系与第五版体系差距较大的类目体系。照顾很多用户由于空版已转向使用《中图法》第四版的实际情况,保障用户平稳过渡到《期刊表》新版。

(2)满足期刊内容综合性强与形式特殊的个性化需求

期刊内容广泛,同一种刊物具有跨学科、多专业、多主题的内容特点。本版修订力求反映期刊分类特点,适当调整第五版的类目结构及其设置,对《期刊表》第二版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和提高,使其能适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期刊分类工作的需要。

(3)文献保障原则

期刊的种数远少于图书等其他资料。鉴于国家图书馆具有期刊刊号(ISSN)审批及收藏征缴国内出版的所有期刊的职能,因此,国家图书馆中外文期刊分类使用频率成为《期刊表》增、删、改类目的文献保障依据。

(4)功能兼顾原则

本次修订以反映期刊分类功能为主,兼顾报纸分类功能。适应期刊分类排架、开架管理、浏览和检索的需要,以报刊文献内容的学科属性作为类目主要划分标准,同时辅以报刊文献的形式、出版类型、读者对象等其他属性,完整、全面地揭示报刊文献的内涵和特点,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开架阅览和分类检索的需要。同时考虑到报纸的分类管理和检索利用问题,要求修订后的类表兼具类分报纸的职能。

2.《期刊表》(第三版)修订重点

针对《期刊表》的使用特点,结合《中图法》第四版和第五版,简化通用复分表,减少专类复分、仿分,对全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类表各级类目共有近2000个,一般列类到三级、四级,个别类为五级。其中主要表类目1500多个,附表类目460多个,约一半以上的类有类目注释,交替类目79个。

本次修订未列沿革注释,由于《期刊表》第二版是在《中图法》第三版基础上修订的,而此次又是在《中图法》第四版、第五版基础上修订的,用户既有使用《中图法》第四版类分期刊的,又有使用《期刊表》第二版的,这样沿革注释势必会比较复杂,故此省略沿革注释。以下为该版的主要修订内容和分类要点。

(1)根据《中图法》第四版和第五版对《期刊表》第二版的类目进行了增补、删改、订正和调整

①通过增加新主题类目、扩充下位类等方式新增类目450多个。

②对无文献保障或过时或列类不当的类目进行了删除,共删除类目230多个。

③为保持与《中图法》第五版体例一致,修改类名、类号约160多个,调整类目体系,改变类目性质约23个。

④为明确类目使用方法或扩充类目使用范围,共增补、修改类目注释约291条。

(2)确定了特别处理的大类、重点修订大类和局部调整大类

①对A大类进行了特别处理,规定可采用选择使用法。若不愿集中A大类文献,可按文献性质及学科内容分散处理。

②D类、F类、G类、R类、S类为此次重点修订大类。其中,F类增、删、改类目数量最多,新增类目45个,删除类目33个,修改类名7个,调整类目体系13处,增补注释15条;G类新增类目54个,删除类目7个,修改类名11个,增补注释27条;R类新增类目20个,删除类目5个左右,修改类名9个,增补注释31条;S类新增类目12个,删除类目23个左右,修改类名18个,增补注释27条;D类新增类目40个,删除类目3个左右,修改类名10个,增补注释16条。

③对E类、F类等进行了局部体系结构调整,为与《中图法》第五版体系保持一致,将原E33/E37各国军事调整为E3/E7,原E4军事后勤,E5各军兵种,E7军事教育、军事训练,E89军事史分别调到E1、E2相应类下;将原F311/F317世界各国农业经济概况调整为F31/F37,原F32/F38农业各部门经济集中到F316有关各类;将原F411/F417世界各国工业经济概况调整为F41/F47,原F421/F485工业各部门经济集中到F416有关各类。

(3)对类目、注释进行规范化处理

①完善类目参见注释,补充类目反向参照。首先区分“参见”和“见注”;其次补充需要建立反向参照的注释,修改盲参照的参见注释。

所有注释按类型分段显示,规范了总论、专论注释说明。

②增加了说明款目(指示性类目),明确类目的使用方法,如“D73/77各国政治”、“E3/7各国军事”等。

③保持和《中图法》的一致性,将法律二表的原类号D(9)统一改用DF,并与D9同步修订。

(4)调整、新增交替类目

共计21个。其中,新增9个,如E27各种武装力量(各军、兵种),F129中国经济史,D669社会生活社会问题社会保障社会工作,N019法令、法规及其阐述等;删除2个,如G769犯罪青少年教育、工读学校,R179儿童、少年卫生;从使用类改为交替类5个,如TE99石油、天然气工业环境保护与综合利用,TF09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从交替类改为使用类5个,如C913.5青年生活及问题,Q91古生物学,TJ86航天武器太空武器)等。

(5)对附表相应补充新主题,增设新类目,或增加注释或修改类名以明确类目含义(www.xing528.com)

此次修订,附表新增类目70个,修改类名25个,增补注释42条。如在“总论复分表”中新增“79非纸刊物、视听刊物”及相应下位类;在“世界地区表”中新增63个类目,如“19按语种、人种、宗教、集团区分的地区”,“198古代地区”,“8外太空”,“555.2黑山共和国”等;对“中国地区表”明确了使用说明,增补注释。

3.通用复分表修订情况

(1)形式复分表

形式复分表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主表中任何一级类目均可使用本表复分,复分时将本表有关号码直接加在主表类号之后。二是各用户单位可酌情自行规定应用到主表某一级类目,或有选择地只在主表某部分类目中采用,或有选择地只采用本表中部分区分内容。三是主表中的个别类目,凡已具有或隐含有本表某些区分内容,或已将本表部分区分内容编制成专类者,无论号码是否一致,均不能再使用本表复分。四是当一种刊物涉及本表中两种以上区分标准时,只能选择其中主要的一种据以复分。

第三版修订时,根据发展需要新增了部分类目,如“39信息化建设、新技术的应用”、“79非纸质刊物、视听刊物”,“791缩微制品”,“794机读资料”,“795网络资源”等。

(2)世界地区表

世界地区表主要是根据自然区划编列的,以便于处理世界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刊物。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世界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在本表所列的世界各个地区下(如亚洲、东南亚),如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该地区所属的国家区别开来。

第三版修订时新增类目63个,如“128南半球”,“179.1岛屿、半岛”,“19按语种、人种、宗教、集团区分的地区”,“198古代地区”,“555.2黑山共和国”,“8外太空”等。删除类目2个,如“634威克岛”,“635埃利斯群岛”。

修改类名或类目性质25个,如“174黄土地”改为“174黄土地、高原、台地”,“36中亚”改为“36中亚及外高加索地区”,“423吉布提共和国”改为“423吉布提”,“638西萨摩亚”改为“638萨摩亚”,“652贝劳共和国”改为“652帕劳”,“73拉丁美洲、中美洲”改为“73中美洲”,“511.2俄罗斯”从使用类改为交替类等。

增补、修改注释42处,如“176山脉、丘陵”,“182.4渤海”,“312朝鲜”,“361哈萨克斯坦”,“391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1970~1990)”,“511.3乌克兰”,“524捷克”,“75西印度群岛”等。

(3)中国地区表

中国地区表在使用中应注意,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即将本表的号码加于主表分类号码之后即可。表内类名带有[]符号的地区,是为处理旧图书资料而编列的。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本地区所属的省、直辖市区别开来。

第三版修订时增加了本表使用说明。新增类目1个,如“719重庆市”。删除类目1个,如“667南海诸岛”。

三、期刊分类的特点

1.期刊分类宜粗不宜细

期刊分类的这一特征,是由期刊内容本身所决定的。一般来说,每一种期刊由于都是连续出版的,所刊载的信息量大,内容广泛,概括性、综合性强。常常一种期刊的内容涉及许多领域,因此,作者多,文章多,体裁多,就是期刊与图书的最大区别。对跨越学科或多学科的多主题期刊分类时,如主题之间是并列关系,宜分入其上位类;如主题之间是应用关系,则宜分入被应用的学科中去。有些期刊因其内容的综合性,很难用一个分类号反映其本来面貌,用其上位类分类也不能包含其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其侧重点的主题内容进行归类。

例如,以选收全国报刊重要文章的综合性期刊《新华文摘》来说,它的内容非常丰富,除作者多、文章多以外,体裁也是多种多样的;以文章形式来说,有全文转载的,有以文摘形式刊登的,有综合性报道的,也有目录、索引;以文章体裁来说,有论文、文摘、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又有小说散文、诗词、报告文学等;再以美术作品来说,有版刻、油画中国画等。总之,内容是综合性的,形式是多样性的,这在图书中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因此,在类分这些期刊时不能只按照其中某种学科或部分内容来类分期刊,而要从整体上把握分类。这些期刊的特点,都决定了在类分期刊时要把握“宜简不宜繁”、“宜粗不宜细”的量度,满足类分文献的专指性要求,即把文献分入与其主题范围相一致的类目,而不能分入范围大于或小于文献实际内容的类目。

2.期刊分类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期刊的本质是按卷与期或年与期顺序编号意欲长期分册出版的连续性出版物。因此,期刊分类应从整个刊物的内容性质和主旨确定其归类。要求一种刊物只能有一个类号,而不能仅以某一两期或某一期的某几篇文章为依据进行分类,所以期刊分类通常是依合订本为对象。

3.期刊分类有时会有变化

期刊在出版上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更名、合并、停刊等现象。随着社会办刊环境的变化,期刊业呈现全面发展和繁荣的趋势,每年的期刊种类和期刊数量都在增长。但是在长期出版过程中由于受办刊条件、发行量、社会效应、经济利益、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刊物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改刊、更名等,有的刊物在更改名称之后其期刊内容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期刊改名内容无多大变化,总期号连续者,分类号可不变;但有的期刊改名后,内容变化很大,变成了一种新期刊,这就要根据改名后期刊的内容重新进行分类。

4.期刊分类有时不能单凭内容

期刊的分类,本应以内容为主,但有的期刊用途特别明确,针对性十分突出,如果单纯强调以内容为分类依据,则会影响该刊的作用。如《中国青年》、《中国妇女》均是以特定读者对象归类,才符合办刊宗旨。所以,不应将上述期刊归入综合类,而应按读者对象分别归入“D43青年学生”和“D44妇女”两个类目中去。

四、期刊分类的程序

期刊分类的程序是指期刊分类的具体步骤、过程和方法。一般分以下几步进行:

1.查重

期刊分类与图书分类一样,第一步工作是查重,即通过刊名目录查找待分的期刊是否已经分过,如果没有分过,还要进一步辨类、给号。

2.辨类

辨类是根据期刊本身的内容及形式特征,按分类表的类目要求,判断该刊应分入哪一类。注意应分析期刊主要内容的学科属性,按其学科属性去查找分类表中的部类、大类。

3.归类

归类后,还要按照分类表进一步查找该刊所属的具体类目。找到最恰当的类目后,再根据各馆所规定期刊应细分的几级类目,索取应分入类目的类号,抄下分类号,完成归类工作。

4.给号

抄下分类号后,接下来是给刊次号。各馆在进行给刊次号这一项工作时,做法各不相同。有的馆按种次号给刊次号,那么就需查找种次卡,填上该刊的种次号,做好业务注记,再将种次卡返回原处;有的馆以邮发代号为刊次号;有的馆则以刊名为刊次号;而有的馆又以地区号为刊次号……总之,各馆可根据本馆实情,因馆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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