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与隐喻》是维姆萨特为美学家马丁·福斯(Martin Foss)的《人类经验中的象征与隐喻》一书所写下的书评,所以作者的不少观点都是紧密结合着马丁·福斯的观点来论述的。抑或说,维姆萨特有关象征与隐喻的思考基本都是建立在对福斯思想的鉴别与阐发上的。
象征与隐喻是西方现代文学理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但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理论家对这两个概念的态度差异很大。严格说,象征与隐喻是不可分的,因为在象征主义诗人那里,象征与隐喻原本就是二位一体的。但是对象征主义没有表现出足够兴趣的新批评派则把这两个概念区分了开来,即排斥象征,推崇隐喻。这一点从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维姆萨特对福斯观点的评价中不难看出:“福斯笔下的象征并不是平常在文学中含义与隐喻相近的值得尊重的‘象征’,相反,它具有一种逻辑的内涵,对福斯来说,它是概念性的,是隐喻的对立物。”【1】在引文中维姆萨特并没有详细说明与“隐喻相近的”、“值得尊重的”象征是什么样的象征。从字句上推敲,在他的意识深处似乎存在着一个与隐喻相近的、有价值的象征,但是他对此存而不论,只是强调福斯笔下的象征不是这类的象征,而是一个与隐喻相对立的概念。
维姆萨特为何要扬隐喻而抑象征呢?这与他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有关。正如他说:“研读福斯著作的第一条规则是,在一切场合和相互关系中,象征应被理解为是有限的、被归纳的、虚假的;而另一方面,隐喻应被认为是符合理想的、确切的、真实的。”【2】显然,在维姆萨特的诗学观念中,象征对应虚假、有限;隐喻代表的是真实、确切。这也就难怪他对象征存有偏见了。
事实上,把隐喻视为是诗歌语言的最重要技巧并非是维姆萨特所独有的看法,而是新批评派理论家所共有的特性。正如布鲁克斯所说:“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现代诗歌的技巧:重新发现隐喻并充分使用隐喻。”【3】维姆萨特的贡献在于他从语法和修辞意义上把隐喻理论往前大大推进了一步:如果说以往文论中的隐喻主要是指“用一个熟悉的物体来说明另一个熟悉的物体”,即强调的是两者的一致性,那么维姆萨特所说的隐喻则不是这种意义上的隐喻,用其原话说就是:“在理解想象的隐喻的时候,常要求考虑的不是B(喻体,vehicle)如何说明A(喻旨tenor),而是当两者被放在一起并相互对照、相互说明时能产生什么意义。强调之点,可能在相似之处,也可能在相反之处,在于某种对比或矛盾。”【4】显然,他框架中的隐喻理论远远超出了两个事物之间的“一致性”范畴,即维姆萨特在“相反”、“对比”或“矛盾”中寻求诗歌张力的思想大大丰富了原有的隐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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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廉·K·维姆萨特:《象征与隐喻》(1954),杨德友译,见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第352页。
【2】威廉·K·维姆萨特:《象征与隐喻》(1954),杨德友译,见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第352页。
【3】同上,第351页。
【4】同上,第357—3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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