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用人单位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一、国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具有综合性特征,它通过行政的手段、经济手段、刑事手段等实现其有效的调整目的。因此,国家在劳动关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并肩负着法律规定的职责。《劳动法》第5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6条又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除了具有平等性之外,还具有一定的从属性,用人单位通常居于主导地位。因此,要保障《劳动法》立法目的的实现,用人单位承担必要职责是不可缺少的。
我国《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职责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条件保障。劳动者各项具体权利的实现,通常依赖于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保障或者给予必要的配合;否则,劳动权利便不可能成为现实。如妇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必然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负有以下保障义务:坚持平等就业、不歧视、不非法招用童工的职责;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不擅自或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劳动者;保证并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和强制加班;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
2.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基金,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定期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技能素质。
3.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劳动数量和质量,制定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保障依法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各项待遇,不得非法扣除和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4.依据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创造条件,筹建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如用人单位要根据法律规定,定期为职工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以为劳动者提供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集体福利基金,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待遇水平。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同时,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的要求,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只能由单位制订,其内容必须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劳动者利益与劳动效率并重、奖励与惩罚结合、劳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和集体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凡法律有明确要求的,其制定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
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要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要合法,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相违背;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是职工代表的同意;要向劳动者公示,让每个劳动者都事先知晓。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定条件,就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裁判依据。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致使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正确制定规章制度,《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任意规定内部奖惩规则,任意剥夺或侵犯劳动者的正当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且《劳动法》第8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义务之一。
三、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职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产物。只要是工人群众自愿加入工会,遵守章程,履行一定的义务,就可以成为工会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在众多的职责中,最基本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会在参与民主管理方面的职责
我国《工会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劳动者在企业管理中有其自身的权利,在企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比如,当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外资企业的工会可以对有关职工的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提出建议,同企业行政方面协商处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
(二)工会在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职责(https://www.xing528.com)
1.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协商,在双方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解决问题,这是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都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法》第20条规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便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职责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适当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首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因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使职工上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形成争议的,工会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对于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并为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法律上的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被委托担任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等。对经济特别困难的职工,工会也应当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四)工会在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方面的职责
《工会法》第23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24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五)工会在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职权
工会参与组成企业调解委员会,行使调解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内部依法成立的调解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法》第8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工会参与劳动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者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工会就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职权
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七)地方总工会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法律服务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成立法律咨询室、法律顾问室,也可以经司法行政部门同意成立律师事务所。县级以上工会为所属的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除了代理职工进行诉讼外,还可以从事服务于工会和职工的法律咨询;代写或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为工会、职工签订经济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把好法律关,帮助职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以及为工会、职工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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