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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类分析:代词和名词的屈折形式

时间:2024-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这种关系在主格体词词语中建立的类首先是代词I,它单独地跟am用在一起;第二类是别的一些代词如he,she,it等,以及在屈折形式中是单数的全部名词;而第三类是另外一些代词如we,you,they等,以及在屈折形式中是复数的全部名词,加上用连接成分and组合起来的单数名词的并列词组。这个标准确定了宾格体词词语的形类。对于实用目的和科学分析两个方面来说,语言是人们说话的方式,而不是某些人认为人们应当怎样说的方式。

形类分析:代词和名词的屈折形式

我们将这样来结束我们对英语句法的举例说明:简略地考察一下在施事—动作结构中作为施事的词语——也就是主格体词词语。

(1)一致关系。我们发现有一种选择的特征,根据这种特征一定类型的有定动词跟一定的施事配在一起:I am;he(John,the house)is;we(you,they,John and Bill,the house)are。其中的成分之一,即有定动词,根据另一个成分的类,即施事词语的类,而有所不同。这样一种选择就叫作一致关系

以这种关系在主格体词词语中建立的类首先是代词I,它单独地跟am用在一起;第二类是别的一些代词如he,she,it等,以及在屈折形式中是单数的全部名词;而第三类是另外一些代词如we,you,they等,以及在屈折形式中是复数的全部名词,加上用连接成分and组合起来的单数名词的并列词组。请注意:这种分类使我们能够区别那些词根只是属于零变异(§4.5)的名词中的单数和复数:The sheep is running: The sheep are running.

(2)次类。主格体词词语往往是含有一个中心成分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定语的主从词组(our horses“我们的马”,poor old John“可怜的老约翰”,rats in the cellar“在地洞里的老鼠”,milk which is no longer fresh“已经不新鲜的牛奶”)。考察一下其中的一种类型,在这种类型里,定语处于中心成分之前(our horses,poor old John),我们发现某些词的前面永远没有修饰成分:I,we,you,he,she,it,they,who,what,somebody,something等等。这些词属于体词的一个次类,这个次类就叫作代词。(代词也可以用别的结构的特征来确定,而且有些代词同样也有不规则的屈折。)

除了代词以及前面有to的不定式词语(To scold them would be useless“责骂他们是没有用的”)以外,主格体词词语的中心构成了名词的形类。有些单数名词的前面至少总有一个定语:house “房子”,apple“苹果”,boy“男孩儿”;而定语(或者好些个定语中的一个定语)总是下列各个词中的某一个词:

(A)the,this,that,any,no,some,what,which,whatever;或者领属词语(John's,my,our);

(B)a或an,each,either,every,neither,one。

这些定语在相同的结构里也处于别的许多词的前面(the big house“大房子”,any fresh milk“任何新鲜的牛奶”,John's old mother“约翰的老母亲”,a good boy“一个好孩子”)。(www.xing528.com)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类在名词之前作为定语的形容词,而在这些形容词中还有一个次类叫作限定词,即以上(A)和(B)中的词语。根据观察形容词和名词组合的方式,我们就可以在名词中建立一个次类,叫作受限名词,这一类的词在单数中总有一个限定词在它的前面。另一个名词的次类是用以下的事实来确定的,即它们在单数中或者不带有限定词出现,或者带有A类的限定词出现,如milk,fresh milk,the milk(但决没有a milk);这些是物质名词。另一些名词既可以带有A类的限定词也可以带有B类的限定词,不过在单数中出现时也不带限定词:kindness“厚道行为”,this kindness“这厚道行为”,a kindness“一种厚道行为”;这些名词是抽象名词。另外还有一些名词通常根本不带限定词:John(约翰),Chicago(芝加哥),December(十二月);这些名词是专有名词。(请注意受限名词、物质名词、抽象名词和专有名词这四个次类在这儿是怎么样毫不考虑它们的意义而确定的。)

(3)支配关系。在动词宾语结构中充当动词的宾语(hit John“击中约翰”,drink this milk“喝这牛奶”)以及充当前置词的宾语(for John“为了约翰”,in milk“在牛奶里”)的某些代词具有特殊的屈折形式:They saw me,us,him,her,them;Whom did they see?“他们看到谁?”这个标准确定了宾格体词词语的形类。主格体词词语和宾格体词词语合在一起组成了一类即体词词语。请注意在这二者之间的差别也还是选择的问题:这种选择是根据形式出现的位置作出的(主格是对于处在施事—动作结构以及其他一些结构中的施事位置上的词语而说的,宾格是对于处在动词—宾语结构中宾语位置上的词语而说的)。这样一种选择就叫作支配关系:在一个结构中的某些成分说成去支配其他成分的形式。(在英语中,只有某些代词可以在形式上区别主格词语和宾格词语,名词根本没有这种区别。)

在另一个位置上,也就是在谓语补语的位置上,许多说标准英语的人有时使用代词I的形式,说成It's I,有时使用It's me的形式,两种说法同样自然。在复数形式中,It's us对大多数说英语的人是正常的,他们不说It's we.而在别的代词的情况下,许多说英语的人在谓语的位置上宁愿用主格的形式,比如说It's he(she,they),或者至少避免It's him(her,them)这种形式。

说别的一些英语方言的人,包括不少说标准美国英语的人,把除了who以外所有的代词的宾格形式都用作谓语补语。

最后的这些例子往往使得受过传统语法训练的人感到疑难。因为传统的语法训练包括了“逻辑”的考虑,人们想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而且希望有“逻辑”的或“合理”的解释来支持正确的法规。我们不能过分强调每种语言都包含许多复杂的现象和不规则的现象,我们也不能过分强调逻辑上的争论——不论是支持某种用法和否定某种用法——在语言现象的研究中毫无合适的地方。对于实用目的和科学分析两个方面来说,语言是人们说话的方式,而不是某些人认为人们应当怎样说的方式。

如果研究语言的人把一种语言的音位结构确定了,而且把这种语言的所有的结构都分了类(包括形态学的结构和句法的结构),这样作出来的描写就是这种语言的准确而有用的语法。这种语法用尽可能最简单的方法对这个言语社群的全部话语作出说明,而且为了学习者的使用,同样也为了语言学家的研究,提供尽可能最明确的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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