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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人民权益-权利与辩护

时间:2024-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也逐渐确立了这样一种观念:更强调法治是公民权利的自卫手段,更强调法治主要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强调法治是赋予和保卫公民更多的自由。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在民主与法制有了长足的进步,法治意味着对人民的保障,这一个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法律,已是我们自己的权利宣言,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保障;法律,已从往日高高在上的君主,变成我们百姓捍卫生活权益的武器。作为法律人,有着去做“开启民智”工作的义务。

法治保障人民权益-权利与辩护

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还是人民保卫自己的权利宣言?不同的定性,涉及到一个国家的民主与现代文明程度。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也逐渐确立了这样一种观念:更强调法治是公民权利自卫手段,更强调法治主要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强调法治是赋予和保卫公民更多的自由。这就是使法律变成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朋友,每一个人的卫士,而不再是避之惟恐不及的约束与禁锢。

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在民主与法制有了长足的进步,法治意味着对人民的保障,这一个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法律,已是我们自己的权利宣言,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保障;法律,已从往日高高在上的君主,变成我们百姓捍卫生活权益的武器

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了解法律、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也是维护自己主人地位的必要前提,无论对国家社会向宪政民主的进步,还是对实现自己最大价值,都有着巨大的意义。(www.xing528.com)

作为法律人,有着去做“开启民智”工作的义务。马贺安律师的这部著作,即是从启发公众权利意识的角度,挖掘被人们遗忘的权利,揭示人们不知道的自身权利,让人们认识到自己是法律的主人、是自己的主人,从而提高“公民自治”意识——这是实现法治必需的意识。马贺安律师做过检察官,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是清华大学培养的研究生,曾多次赴英美考察司法制度,有一定的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愿意为公众做这样的事情,愿意将自己的经验和学识奉献给公众,是一种值得称许的律师职业精神。希望他能将这样的工作和这样的精神继续下去。更希望有更多的法律工作者真诚实践“一心为民”,通过多种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工作者在实现“司法为民”的工作中,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其发挥“司法为民”的作用,是其他司法机关所不能代替的。愿所有的法律工作者揩起手来,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为实现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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