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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狙击手全传:德国纽伦堡出现的早期燧石枪

时间:2024-0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洲早期的燧石枪16世纪初,最早的轮式燧石枪在德国的纽伦堡出现。击中弗格森的是摩根兵团的一名狙击手。独立战争初期,美国大陆议会通过法案,征募10连来福枪手来助战,这其中最出名的是由摩根上校带领的来福枪手。弗格森决定制作一种比美国人使用的肯塔基枪更好的枪,也就是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该枪的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射击8次,而滑膛枪每分钟只能射击3次。

世界狙击手全传:德国纽伦堡出现的早期燧石枪

因为狙击手的仁慈和所谓的风度,使得美国独立战争获得了成功,这听起来可能使人难以置信,但却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七年战争

1756-1763年间,由欧洲主要国家组成的两大交战集团(英国与法国,以及普鲁士的侵略政策与奥地利和俄国的国际政治利益发生冲突)在欧洲、北美洲、印度等广大地域和海域进行的争夺殖民地和领土的战争。

美国独立战争初期,英国的一名优秀的狙击手叫帕特里克·弗格森,此人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因为是家中的次子,按传统必须要从军。在七年战争中,他因为结核造成一条腿膝盖活动不便而退役,在英国养好伤后,花钱买了一个上尉,去西印度群岛服役,结果旧病复发,还伤及了神经,只好再回到英国。神经正常后,他再次参军,这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热爱军事了。独立战争爆发后,弗格森以枪法精准的优势来到战场,并且在多次狙击中获得很好的成绩。不过,有一次,弗格森险些被美国的狙击手击毙。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他潜伏在茂密的草丛中,先是狙击了三个美国士兵。当他准备狙击第四个时,对方已经把枪对准了他,并且比他先开的枪。对方的子弹从他耳边飞过,他立即还击。可惜的是,他的枪的射程根本击不到敌人,而敌人的子弹第二次飞来,射进了他的肩膀。弗格森从来没有受过伤,而且他特别怕疼,肩膀上的血还没有流出,他已经开始了大喊大叫。战场上的医护人员立即把他抬到了后方。

在医院,弗格森一面忍受着疼痛,一面思考这次被击中的原因。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思考后,他终于想明白了原因。原因就在武器上。

15世纪初开始出现的火绳枪是由小火炮改良而来,由前膛装填火药粉与弹丸,射击时扣动扳机,使火绳接触“点火药粉池”,产生的火焰穿过火门传入枪膛内,引燃火药粉发射弹丸。

美国人生活在北美大陆,几乎所有的美国人从小时候就得学会射击技术,以进行猎杀动物的活动,为自己的家庭提供食物来源。所以对当时的美国人而言,瞄准并且射中180米外的目标并不是什么难事。人的标准提高了,但当时的步枪标准并没有跟上,所以美国人开始了改进步枪。他们把所使用的宾西法尼亚和肯塔基步枪的口径进行了修改,射程大大地增加了。在改进后,使用这两种步枪的美国狙击手在战场上使很多英国人倍感恐惧。一位英国士兵在战后曾这样胆战地描述说:“那个枪手就匍匐在远处磨坊边的某个地方,从容不迫地向我们射击,子弹就打在离我两英尺的地方,我身边的一匹马也被击中……我可以很肯定地说,那人距离我们至少在365米以上!”

最早在枪管壁上拉出膛线的是1498年维也纳的Caspar Kollner,不过他的膛线是直直两条线,应该是用来加快装填速度,而非用来提高准确度的。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线的是在1500年到1520年间,在今天德国纽伦堡地区开始的。现在还保存的最早一支有膛线的枪是1544年在瑞士制造的,现存于苏黎世博物馆。至于瞄准装置,大约也是在1500年前后发明的,是最基本的准星、照门的配备。有了膛线和瞄准装置,射击的准确度大大提高,可以达到650多米之外。据说16世纪初时,知名的大画家兼发明家达芬奇曾经带着自制的来福枪来到弗罗伦斯城墙上,瞄准围城的敌军开了一枪,打中300公尺外的一名敌兵。自16世纪起,前膛来福枪在中欧地区开始大量应用,当时那种来福枪称为jaeger,枪管很短,主要用在打猎和竞赛上。到了1567年时,瑞士苏黎世和伯恩地区已经时常举办使用来福枪的射击竞赛了,这种射击的风尚很快地传播到欧洲各地。

而弗格森和他的英国同僚使用的滑膛燧石枪已经老掉牙了。滑膛燧石枪是一种枪口装弹的滑膛燧发式武器。最初的燧石枪是轮式燧石枪,用转轮同压在它上面的燧石摩擦发火,以后又出现了几种利用燧石与铁砧撞击迸发火星点燃火药的撞击式燧石枪。燧发枪与过去的火绳枪相比,射速快,口径小,枪身短,重量轻,后坐力小,主要样式有步兵燧发枪和龙骑兵燧发枪。到了弗格森躺在病床上思考的时候,燧石枪已经在英国军队中使用了约300年,它的有效射程只有73米,还不到美国肯塔基步枪的一半。在这个距离之外被打中的人可以说是运气极背。英国陆军的汉格上校在1814年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一个士兵的枪膛不是制造得很糟的话(许多都很糟),可以打中73米外的人形靶,甚至是92米;但是如果一个士兵在137米码外被敌人用一支平常的枪瞄准并打伤的话,那么他真的就是非常倒霉了;至于想用一支平常的枪射击183米外的人,你不如改为射击月亮,两者打中目标的机会都是一样的。”

欧洲早期的燧石枪

16世纪初,最早的轮式燧石枪在德国的纽伦堡出现。它的工作原理是有一个带发条的钢轮,射击前先上紧发条,射击时扣动扳机,钢轮快速旋转,与装在机头的燧石产生摩擦,打出火星,点燃火药。这种枪因结构复杂,造价高,没有得到大量推广。

击中弗格森的是摩根兵团的一名狙击手。独立战争初期,美国大陆议会通过法案,征募10连来福枪手来助战,这其中最出名的是由摩根上校带领的来福枪手。由于他们熟悉野外环境,对于地形地势的利用有特别的专长,在作战时成为不可缺少的辅助部队,专门对付英军军官并扰乱英军行列。他们的射击距离约在183至365米之间,这对当时配备滑膛枪、交战距离通常在73米内的英军正规部队来说,简直就是地狱的召唤。不过由于他们都是雇佣军,常常不听军令约束就自己溜出去对英军开几枪,对美军指挥官来说,在战术运用上非常困难。像华盛顿将军对他们的印象就不怎么好,曾经说过他们比较像会传染的瘟疫而非有用的资源。

虽然这些人的纪律性很差,但英国人还是伤透了脑筋。弗格森决定制作一种比美国人使用的肯塔基枪更好的枪,也就是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弗格森并不是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在他之前,已经有很多枪械专家对此进行过努力,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取得成功。在枪械制造方面,弗格森是个半瓶子醋,事实上,他虽然喜欢军事,但对制造步枪一点经验都没有。但是,有志者事竟成,在经过多次失败后,弗格森终于研制出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该枪的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射击8次,而滑膛枪每分钟只能射击3次。

撞击式燧石枪的发火原理

撞击式燧石枪,又称火石枪,于16世纪中叶开始出现,其发火原理是:燧石在弹簧作用下撞击打火钣,产生火星,点燃火药。这种枪结构较简单,使用方便,于是不断被改进,到17世纪时,口径已减少到17毫米,重量减轻,射速提高到每分钟1-2发。到17世纪末,这种枪普遍装上了刺刀,将冷兵器和火器完美地结合起来,弥补了射速慢的缺陷,成为欧洲各国的主战武器。(www.xing528.com)

弗格森把这种枪研制出来后,立即向英国最高军事当局发去了信函。几天后,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弗格森把他的枪带到了诸多高级军官眼前。在随后进行的射击表演中,他一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一头牛的眼睛,让在场的英军高级军官大为震惊。英国高层立即决定生产100支这样的枪,并且命名为“弗格森”步枪。

1777年,弗格森带着100名狙击手来到了战场上,他成名的机会就此到来。在短短的时间里,弗格森和他的团队利用弗格森步枪在战场上把很多美国人吓得死去活来。这年的9月份,弗格森和他的团队在一次战斗中陷入美国人的包围圈中,弗格森命令部队全部卧倒射击,充分发挥了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很快就打开了一个缺口,弗格森率部突围,100个人全部安然无恙。

历史的机遇,或者说是玩笑,也就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弗格森面前。当他带领着自己的三个手下来到宾州白兰地湖的时候,突然听到马的叫声。弗格森立即在一条要道上埋伏起来。当他把枪调整好射击状态后,他看到在路的尽头,有两匹马飞奔而来。

欧洲燧石枪

弗格森很快就通过他们的衣着断定这两个人都是敌军的军官,弗格森向他的手下下令,隐蔽好了,等敌人走到有效射程内就开枪。他的手下在树后举枪瞄准,只等弗格森一声令下,射人的射人,射马的射马。要知道,这几位都是弗格森训练出来的神枪手,四支枪一起射击,两人两马肯定会当场进入地狱。

两匹马越来越近,据后来弗格森回忆,距离应该在114米左右时,他一声令下。不是对他的手下,而是对着那两个敌人,他告诉两人,立即下马投降,否则就开枪。那两人正在专心地骑马,听到弗格森的一声大喊,吓了一跳。但当听了弗格森的建议后,他们坚决不肯投降,而是掉转马头,准备逃命。弗格森哪里会让他们逃跑,举起枪,瞄准其中一个,就准备射击。此时,弗格森心情非常好,因为那人不仅在有效射程内,而且视野很清晰,凭弗格森的射击能力,片刻之间起码能击中他六枪。

但是,他没有扣动扳机,而是看着那人骑着马跑出了他的射程。

他的几个手下以为他们的领导傻了,都愣在了那里,长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弗格森最终收回了枪,而且问心无愧。他后来说,因为那人背对着他,而且手无寸铁,他不应该在这样的情况下开枪。这是绅士的做法。

有时候,愚蠢的绅士行为会引来恶果。就在当天,当弗格森悠然地在想射击别人的时候,别人射中了他。他大喊大叫地被抬进了医院。在医院,有人告诉他,被他“绅士”的那位正是美国军队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弗格森的绅士行为让华盛顿逃过一劫,不仅彻底改变了美国历史的进程,也改变了他自己的历史。

如果他不“绅士”,扣动了扳机,那么,华盛顿立即会享年45岁,而不是又多活了22年。如果他不“绅士”,他将是西方历史上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而不是现在这样,很少有人知道他。

他躺在病床上,并没有臭骂自己。事实上,他的确该被臭骂。不过,英国军队高层也没有责怪他,在他伤好后,还是让他带领他的狙击团队在战场上对美国人进行狙击。两年后,也就是1780年8月7日,国王山战役开始。弗格森在战场上狙击了几个人后,突然被美国的狙击手打中脑袋而死去,享年37岁。打中他的狙击手没有留下姓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是个绅士。因为弗格森被击中的时候手上并没有狙击步枪,他似乎是想放下枪休息一会儿,但却永远地休息了。狙击手所使用的狙击步枪正是肯塔基,距离弗格森411米。弗格森死后不久,他的狙击团队就投降了美国人。弗格森因为“绅士”而丧失了太多的东西,包括他的生命。

如果弗格森当时对华盛顿开了枪,以他的枪法,华盛顿享年就不是67岁,而是45岁了。华盛顿家族有一个遗传现象,就是男丁活不过50岁。他爷爷是家族第一位来到美国的人,享年46岁,华盛顿的父亲享年49岁。到了华盛顿这一代,他大哥享年34岁,二哥享年42岁,他是老三。如果弗格森不“绅士”,华盛顿家族这个遗传现象就得继续下去。没想到他改变了主意,于是这个家族遗传现象就破解了。他四弟没有得到好处,享年49岁,五弟就好多了,享年51岁,最小的弟弟最幸福,享年61岁。华盛顿是五兄弟中最长寿的,他不仅继续率军和英军打了6年,还当了8年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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