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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宗教观的回顾:早期现代新儒家的宗教观

时间:2024-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三派在少年中国学会组织的三次宗教问题讲演会上同台论争,并且借助不同的渠道来表达自己对宗教的看法。在否定宗教方面,以梁启超为代表。新文化运动的思想者既然以欧洲近代思想家的后继者自居,当然会受到他们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对宗教持批判的态度。

中国近代宗教观的回顾:早期现代新儒家的宗教观

二、中国近代宗教观的一般回顾

众所周知,中国近代以来的学术发展和西方学术发展的历程密切相关,这一点在宗教问题上也不例外。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随着“人”的地位的确认、提升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宗教在人们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呈现出日渐式微的趋势。而“五四”前后的中国,随着西方世界的入侵,文化领域也呈现出中西激荡的局面。这一时期,古今中外的各种宗教神学思想汇集,除中国传统的天命论、君权神授等传统的有神论思想外,佛教的复兴运动以及西方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宗教领域的这种复杂局面使得如何评判宗教成为近代思想家争论的一个大问题。特殊的历史情境和以儒学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身特性,又使这一时期对于宗教的否定评判成为学术界的主流态度。

“五四”时期(大约从民国初年下迄30年代)对于中国的思想界而言,是一个各种思想不断交锋的时代。单就宗教而言,就存在着反对、中立、支持三种不同的立场和态度。这三派在少年中国学会组织的三次宗教问题讲演会上同台论争,并且借助不同的渠道来表达自己对宗教的看法。在否定宗教方面,以梁启超为代表。1902年初,梁启超发表了《保教非所以尊孔论》一文,在文中论述“儒学非宗教”之义时,阐述了他自己的宗教观:“西人所谓宗教者,专指迷信宗仰而言,其权力范围乃在躯壳之外,以灵魂为根据,以礼拜为仪式,以脱离尘世为目的,以涅磐天国为究竟,以来世祸福为法门。诸教虽有精粗大小之不同,而其概则一也。故奉其教者,莫要于起信,莫急于伏魔。起信者,禁人之怀疑,窒人之思想自由也;伏魔者,持门户以排外也。故宗教者非使人进步之具也。”[4]

在肯定宗教方面,1922年3月31日北京大学周作人钱玄同等五位教授在《晨报》上刊出了《主张信仰自由宣言》,表明他们对于宗教的中立立场。《宣言》指出:“我们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我们不拥护任何宗教,也不赞成挑战地反对任何宗教。我们认为人们的信仰,应当有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涉……”但是,他们的言论立刻遭到了非宗教大同盟[5]的猛烈攻击:他们认为五位教授的言论虽然表示不拥护任何宗教,但实际上已经有拥护宗教的嫌疑。在非宗教大同盟看来,宗教是反科学的、束缚思想的,是封建思想的毒害。五位教授的中立言论也就自然遭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

在“五四”的宗教大讨论中,仅有极少数学者如梁漱溟、屠孝实表现出对宗教终极价值的积极肯定。以屠孝实为例,他在1921年2月的《少年中国》二卷八号上发表的《宗教问题演讲之三》中,一方面肯定宗教与科学的区别:科学是自由探索,宗教则是自由地将自我与超越界的神圣者或宇宙本原联系起来的直接经验;另一方面,他肯定宗教的价值,认为宗教是能使人脱离尘俗趋向理想的活动,宗教虽然不能解决人生的根本问题,但也有不可磨灭的价值。[6]

但是,肯定、中立宗教的两种态度最终成为时代的潜流淹没在反对宗教的主流之中。

这一时期,反对宗教之所以成为主流态度是和国内的政治、思想环境密切相关的。首先,从政治的层面来看:一方面,国外的宗教被当作西方入侵中国的文化帮凶而引起了国人的反感;另一方面,从当时的国内政治环境来看,康有为力主立“孔教”为“国教”[7]袁世凯也拟在中国推行读经运动,这一系列貌似与宗教相关的活动,使得宗教被看作是阻碍社会历史进步的桎梏而遭到鄙夷。(www.xing528.com)

和政治因素相比,思想上的影响也许是更深远的。从思想上看,在启蒙运动中形成的对于宗教的批判立场,对于这一时期人文学术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维明先生曾经用“启蒙心态”的理论对启蒙运动中对宗教的批判进行了否定性的评价。在杜维明看来,“启蒙心态”(the Enlightenment mentality)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具活力和转化力的意识形态,是现代西方崛起的基础”[8],它突出的特点就是人类中心主义,非常强调工具理性和目的理性。在观念领域内,“这是一种强烈的物质主义,是一种科学主义,是一种实用主义。”[9]更为重要的是“启蒙心态在西方的出现是以反宗教为前提的”[10],在这一思潮的冲击下,所有的宗教传统,包括基督教犹太教印度教、佛教、道教和儒学,都退居背后。虽然,杜维明对待启蒙运动的单纯批判立场值得商榷,但是事实表明启蒙运动中所形成的关于宗教的批判态度随着中国国门渐次打开,同样也折射到中国的思想界。“五四”运动的代表人物常常被看作是中国近现代启蒙思想的先驱,他们发动的新文化运动也类似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及其后不断发展的启蒙思潮影响下的文化建设运动。这一时期,一些新型的知识分子所称道的一些西方近代思想家、政治家中不少人(如伏尔泰洛克卢梭等人)都蔑视神权,留下了大量批判宗教神学的言论以及著作。新文化运动的思想者既然以欧洲近代思想家的后继者自居,当然会受到他们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对宗教持批判的态度。在当时知识分子的眼中,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宗教一方面强化了反对民主,压抑人性和人格的君主制度;另一方面又培植了反对科学、束缚理性、愚昧落后的宗教信仰。因此,“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对宗教多半抱着否定和排拒的态度: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主张废弃儒教及道佛等宗教迷信,代之以西方现代的“科学”和“民主”;而对于西方文化之超越层面的基督教,则采取了“以科学代宗教”的实证主义的宗教观。例如:吴稚辉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主张“开除上帝的名额”;陈独秀在《基督教与中国人》(1920年2月《新青年》七卷三号)中也指出:“基督教底创世说三位一体和各种灵异,大半是古代的传说附会,已经被历史学和科学破坏了……”[11]并且喊出了“一切宗教,都是一种骗人的偶像[12]“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13];而王星拱更直接,他在1921年2月《少年中国》二卷八号上发表的《宗教问题演讲之一》中指出:宗教总是根据教义和神秘经验唯心地构造解释性理论,来说明由宗教自身所设定的、不可知的、超于因果逻辑的领域。[14]而在20年代所展开的科学与玄学的论战中,以进化论和近代自然科学为理论基础而在论战中占据上风的科学派更是对宗教嗤之以鼻。

我们知道,科学关涉的是现实世界,是人的科学认知和工具理性的问题;而宗教关涉的则是超验世界,是人的终极关怀和价值信仰问题。当科学坚守自己的自然领域,寻找自然规律,为人们提供客观知识时;当宗教坚持自己的价值和精神领域,为人类提供安顿精神生命的家园时,科学和宗教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并不会发生冲突。但在中国的唯科学派看来,科学方法是知识唯一可靠的来源,科学也是唯一可以接受的认识形式;按照这样的标准,宗教作为一种认识、理解世界的方式自然也就失去了有效性。在这种情景下,科学越界到价值领域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形上信仰。美国著名学者郭颖颐就曾指出“尽管中国传统在西方意义上不是宗教,但对‘旧的’(信仰、宗教和制度)批判的强度,使我们简直可以把现代中国的科学崇拜看作是一种替代宗教或宗教替代”[15]

“五四”以后(1930年代至1949年),这一时期除了科学主义的思想继续发生影响外,马克思主义哲学苏联十月革命后,逐步为中国人民所接受。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分析了宗教产生的认识论根源:“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6]此外,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理解宗教,重视宗教作为一种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的关系。他们指出宗教是维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本质上是历史上的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秩序的工具。对于这一点,确立了宗教社会学新范式的著作《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中,作者罗德尼·斯达克(Rodney Stark)和罗杰斯·芬克(Roger Finke)指出,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在内的旧的宗教社会学在宗教观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断言宗教是错谬和有害的,并宣称“宗教伤害个体,因为他妨碍理性思维;宗教伤害社会,因为它神化暴君”[17],因此,“宗教注定衰亡”[18]是传统宗教社会学的必然结论。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是从上述几个方面对宗教进行否定的。[19]

由上可见,中国近代以来关于宗教问题的讨论关涉到了许多非宗教的议题和否定宗教的言论,以至于“五四”以来中国的学界精英,多半不重视宗教研究;即使在宗教学方面做出极大贡献的学者如陈寅恪、汤用彤和陈垣,也都不愿意深谈宗教,更不谈个人的体验。所以,“五四”时代的西化论者在反宗教信仰的科学理论的影响下,把西方文化定义为排斥宗教的科学主义是可以理解的。

宗教学家约翰·麦奎利曾经指出:“在什么时候流行的是什么样的哲学或神学,这同当时的社会和历史环境并非无关,就是说,同那种哲学和神学产生于其中的文化情绪并非无关。”[20]类似的是,“五四”以来的社会历史氛围、文化情绪也影响了这一时期人们对宗教的基本看法。总结“五四”以来近代史上中国人对宗教态度演变的历史,无论是认可宗教,还是否定宗教,都忽略了宗教在价值领域所担当的对于人生的价值关怀和意义安定的作用。如果说启蒙运动中形成的对于宗教的批判立场所产生的影响,是使近代的思想界对宗教的批判多从科学认识论的角度出发的话;那么,特殊的历史环境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影响则是突出了宗教在近代社会中所发挥的政治功能。在这两种思想背景下,“五四”时期虽然举起了“民主”和“科学”的两大旗帜,但宗教却被作为与两者相对立的思想而遭到否定。从“民主”方面来看,一方面在民主观念高扬的时期,传统的宗教教义往往被看作是构成传统意识形态统治的主要因素之一,被归入到民主的对立面而遭到否定;另一方面,宗教在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时所发挥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更加重了它非民主的一面。冯友兰就曾指出:“西方帝国主义所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大都提出两个要求:一个是通商,一个是传教。通商是向中国的经济侵略,从经济上剥削中国……传教是向中国的文化侵略,使中国人永远愚昧。”[21]由于中国近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突出,宗教的社会政治功能被凸显出来,宗教既是西方列强向中国进行文化渗透的工具,又是阶级统治压迫人民的工具。所以,宗教与近代民主的观念是相违背的。从“科学”方面来看,“宗教知识一直被认为是为理性所不容的事物之集中表现。偏执、教条、迷信、将理性思维列为禁忌,以及显而易见的错误……”[22]可见宗教与高扬理性主义精神的科学也是相违背的。

由于中国近代特殊的历史背景,宗教的社会政治功能和它不同于科学的认识模式都被视为宗教的负面因素并被夸大为宗教的一般形态,从而形成了宗教在中国近代遭到否定和批判的基本状况。这也多少如后来的新儒家所指出的那样:“五四运动时代领导思想界的思想家,又多是一些只崇拜科学民主,在哲学上相信实用主义、唯物主义、自然主义的人,故其解释中国之学术文化,亦尽量从其缺宗教性方面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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