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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概念概述与语义形成

时间:2024-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样看来,“道教”和“道家”两个词,在《维摩诘所说经》、《抱朴子》和《世说新语》出现的5世纪初以前,显然是在不同意义上区别使用的。第二个原因是,“清整道教,去三张伪法”中的“道教”的意义,并不明确具有上述“道家”用例的意义。

道教概念概述与语义形成

二、道教概念的轮廓和语义的形成

公元前的老子庄子及相关人物,至汉代以后,结成“道家”这一思想系统的一个群体。渐渐地,老子被神格化,在汉代变为老君,至公元5世纪,道家转变为宗教教团。其后产生了许多派别,直至现代。

道家从5世纪开始与儒教(儒家)、佛教(佛家)对抗,作为宗教显示自己的独特性,或夸示自己的优越性,这种情况下,道家也有称为“道教”的。就是说,道家、道教是同义语。

如果详细地叙述上述过程,就是:

“道教”这一词语,原本可以说是“宣扬(先王或圣人之)道,或符合其道的崇高的教义”这种意义上的普通名词。文献中出现的最早用例,是《墨子》非儒篇下第三十九中的“儒者以为道教”。后来《三国志》吴书十三陆逊传中还有“熙隆道教”的用例,不过这里的“道教”,也只是“崇高的道的教义”的意思。

故此,“儒教”也被称为“道教”。另一方面,在“崇高的道的教义”的意义上,也可以用“道教”一词指称“佛教”,那就是佛陀卓越的道之教义的意思。大致可以按年代顺序,列举出现这一用例的汉译佛典如下(此处不涉及译经的真伪问题):

曹魏 康僧铠《佛说无量寿经》卷上(大正卷十二第266页a.c),卷下(同第273页c,第275页b)

西晋 竺法护《光赞经》卷二(大正八第156页b)——竺法护的解释除此经典外还能举出14例。

西晋 聂承远《超日月三昧经》卷上(大正十五第532页c)

东晋 僧伽提婆《增壹阿含经》卷三(大正二第2557页b),卷三十三(同第733页b)

东晋,译者缺,《佛说古来世时经》(大正一第830页c)

西秦 圣坚《佛说演道俗业经》(大正十七第835页c)

后秦 佛陀耶舍、竺佛念《长阿含经》卷十三(大正一第88页a)

后秦 竺佛念《菩萨缨络经》卷一(大正十六第1页a)——此经中还有55c、62c、77a、90b、95c、97b、104a、110a、120c各页中有同例。

后秦 鸠摩罗什《维摩诘所说经》卷下(大正十四第552页b)

以上文献中应该注意的,是指佛教而称“道教”的用例集中出现于4世纪之前这一事实。[2]这样就出现了下一个问题:作为普通名词的“道教”,与今天作为儒、佛、道三教之一意义上的“道教”,是什么关系呢?

1.作为普通名词的“道教”与作为三教之一的“道教”

对此,4世纪东晋葛洪的《抱朴子》外篇自序的下列文字可供参考:

其内篇,言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禳邪、却祸之事,属道家

根据上文,《抱朴子》内篇的内容是论神仙不死的灵药、延命、避邪之术等,是属于“道家”的思想、方术。不用说,这些思想、方术,与五斗米道等所谓“原始道教”(道教前史)在内容上是相当的。其内篇卷十四《勤求》中也说,“道家所重不过长生之方”,用“道家”一词指称神仙思想。内篇卷十《明本》、卷十九《遐览》中,也能找到同样的用例。但是,《抱朴子》中“道教遂隆”(外篇卷四十八《诘鲍》)一语中的“道教”,却只是前述“宣扬崇高的道之教”意义上的普通名词,与神仙之“道家”没有关系。

总之,在《抱朴子》中,“道家”是指所谓“神仙思想”及其方术,“道家”和“道教”是有明确区别的。

牟子在《理惑论》中称儒教的五经为“道教”,记录了(宣扬神仙辟谷长生的)“道家”术士,为这种“道教”所批判而穷于应答,同样清楚地区分了“道家”和“道教”(大正五二第1页b、第2页a)。姑且将牟子《理惑论》的撰述年代定为东汉以后的3世纪中期,就是说,在5世纪“道教”作为指代宗教教团的词语确定下来以前,道家、道教两个词是区别使用的,这一事实是值得注意的。

后来刘宋的《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也说: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

把上章和首过的礼仪当作“道家”之术来看。北周甄鸾《笑道论》(大正五二,第151页a)中也以吸气和尸解等修炼方法为“道家之所修”。北周道安也在《二教论》(大正五二,第139页a)中解释说:“呼吸太一,吐故纳新者乃道家。”

这样看来,“道教”和“道家”两个词,在《维摩诘所说经》、《抱朴子》和《世说新语》出现的5世纪初以前,显然是在不同意义上区别使用的。换言之,现在所说的道教,是以“道家”一词来称谓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必要重新考虑认为5世纪寇谦之开始使用现在意义上的“道教”一词这一学界定说了。众所周知,北魏寇谦之受大神《云中音诵新科之戒》二十卷文“汝宣吾新科,清整道教,去三张伪法”(《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中的“道教”一语,是现在的定说的文献依据,此文中的“道教”,被认为是现在所谓三教中的道教这一意义的最早用例。但究竟是否如此呢?我是怀疑的。

为什么呢?第一个原因是,实际上寇谦之也仍然是区别使用“道家”和“道教”的。证据是:《释老志》的[后]魏条中说:“道家之原出于老子”,而真君三年(441年)条则有因寇谦之上奏,太武帝“亲至道坛,受符箓,从道家之色,旌旗之色皆定为青”的记载。这个“道家”,不用说,非指老庄思想,而是指成为宗教教团以后的道家,即道教。

第二个原因是,“清整道教,去三张伪法”中的“道教”的意义,并不明确具有上述“道家”用例的意义。“清整道教”后面,紧接着有“大道(当)清虚”云云的句子。这就是说,文中的“道教”是“(当清虚)的大道之教”的意思,即,实际上是作为普通名词的原有的意思。与寇谦之有关的“道教”用例仅此一例,故难断定。如上所述,同一释老志中,使用了与这个“道教”相区别的“道家”一词,而这与5世纪之前道家、道教用语的区分相吻合。如果综合考虑这两点,就不能简单地认同认为释老志中“道教”指现在意义上的道教的观点了。

并且,在《隋书》经籍志《道经》部中,“道教”一词根本没有出现。在5世纪的当时,三张的教法也不被称为“道教”。

近来,饶宗颐提出了将现在意义上的“道教”的用例,追溯到寇谦之以前来考虑的观点。其文献依据是斯坦因敦煌文书6825号的《老子道经上想尔》,即所谓《老子想尔注》中的“智慧出,有大伪”的下列注文:

道藏,邪文出,世间常伪伎称道教,皆为大伪,不可用。何谓邪文?其五经半入邪,其五经以外,众书传记,尸人所作,悉邪耳。

饶宗颐认为,因为此注发端于张道陵,定于张鲁,所以《老子想尔注》是现在意义上的“道教”的最早用例。是这样的吗?如果训读此注全文,就是:

真道藏,邪文出,世间常称伪伎为道教,皆为大伪,不可用。何谓邪文?其五经之半,入于邪,其五经以外,众书、传记,为尸人所作,皆不过邪耳。

此注的前半部分,意思是“真正的道隐藏着,而世人不知,认为伪伎就是道教”。所以,这个“道教”就是“宣扬真道之教”或“合于真道之教”这一普通名词意义上的“道教”,而并非指与儒、佛二教相对的宗教教团的道教。后面“持而满之……”一段注曰:“道使人结精成神。世间伪伎诈而称道,”托黄帝、玄女、龚子、容成之文而相教……”,由此也可发现,上面说的道教是“道之教”,而不是作为教团的道教。记载伪伎之道教的是邪文,儒家五经的大半是如此,这样推论下来的逻辑,与称儒家五经为道教的牟子《理惑论》的观点接近(《老子想尔注》和《理惑论》成书年代大致是接近的)。(www.xing528.com)

根据以上推论,我终究不能同意把寇谦之或张鲁当作在宗教意义上使用“道教”一词的最早用例的看法。

2.作为教团的“道教”一词始自何时?

那么,作为教团的“道教”一词,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呢?

虽然因为不可能阅览六朝时代的全部文献,所以不能说绝对确实,但我认为,南齐顾欢(420—483)的《夷夏论》是其最早用例。[3]据《南齐书》卷五十四:

佛教文而博,道教质而精,(中略)道教执本,佛教救末,以存本。

从前后文来看,这里的“道教”显然是代替以前的“道家”一词而使用的。而且在此段文字稍后处,还说“今道家称长生不死”,所以可知,“道教”的用法是为与佛教相对的产物。

《夷夏论》引起了各种反响,对后世造成很大影响,是非常著名的。如同时代的朱广之在《疑夷夏论,谘顾道士》中,原封不动地引用上述文字而成为议论的焦点。伴随着《夷夏论》的巨大影响,现今所谓教团意义上的“道教”的用例传播开来了。

考证一下寇谦之以后道家、道教两词的用法,上述拙见就更加确定了。如与顾欢同为齐国人的谢镇之的《重书与顾道士》(《弘明集》卷六,大正五二第42页b)中,有:

君臣父子,自相胡越,犹如禽兽。又比童蒙,道教所不入,仁义所未移。

此处的“道教”,内容与“仁义”相近,所以只能是此前作为普通名词的用法。事实上,此段文字之后,作为“道家经籍”,举出了《灵宝妙真经》和《上请黄庭经》,还论述了服食之法(第42页c)。所以“道家”、“道教”仍然是有区别的,是以“道家”一词指代作为宗教的道教。这里(第42页c),另外还有“岂道教之荃哉”的用例,但很难清楚地把握其含义,大概是“教授真正之道的引导”一类的意思。

梁朝刘勰的《灭惑论》一文,是揭明将道家换称为道教之原因的很好文献。

三破论云:道家之教妙,在精思得一而无死入圣。(中略)灭惑论曰:三教真伪,焕然易辨。夫佛法练神,道教练形。(大正五二第49页c)

以上是刘勰对假托齐道士张融所作的《三破论》的反驳之论。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刘勰在以三教为问题而与佛法对比时,是将《三破论》中的“道家”,换称为“道教”的。即“道教”一词本身是在与儒、佛对比之下明确的,是在比较而言的情况下,代替“道家”而使用的。

证据是,刘勰也在上引文字之后紧接着讲到道教自身时说:

案道家立法,厥品有三。上标老子,次述神仙,下袭张陵,太上为宗。(大正五二第51页b)

依然是使用“道家”一词的。

3.对内称道家、对外称道教、一般称道家

“道教”一词,是在与儒、佛二教相对的情况下,或者在意识到二教存在而进行讨论的情况下使用的。要之,道家、道教二词的区别,不是内容上的,而是使用上的。可以说是对内称道家,对外称道教。后来有时也不做如上述那样严格的区分,也出现了无论内外都用道家或道教一个词来称呼的情况。不过,我的结论是:并没有出现两词在内容上有差异的文献或观点。后世南宋法云《翻译名义集》卷二(大正五四第1081页c)讨论了道家为什么称道教,解释说:“因为说老子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故以教为名,乃彰显其无为。”这无疑是附会之说,但其解释与我的解释不矛盾。毋宁说再次为我的观点提供了证据:无论道家还是道教,都没有内容上的差异,而只是用语上的不同。

上述结论,看来与认为“道家是哲学,道教是宗教”这一日本学界历来的通说大相径庭。此问题将在下一章论述。这里先指出,如果得出结论:“对内称道家,对外称道教,通常使用道家一词”,那么,就可以解决有关“道家”、“道教”用例的若干问题。

首先,宗教教团意义上的“道教”一词在《夷夏论》中最早出现的原因清楚了,因为《夷夏论》正是道教与儒、佛二教的比较论。道教经典中冠以“道教”的最早用例,大概是初唐的《道义枢》(道藏七六二—七六三,太平部,诸上、下)。这是一种道教概论。唐末的《道灵验记》(道藏三二五—三二六,洞玄部,常上、下)是道教灵验逸闻的汇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道家类”序将其列为道教书的首位。即以上两书是为将道教的优越向外展示或夸示而写的,所以敢于以“道教”二字代替“道家”使用。陈朝马枢的《道学传》第七(三洞珠囊第二所引,道藏七八〇,太平部,怀上、六丁左)记录道教在道、佛争论中取得胜利的故事时,得意洋洋地使用“道教”一词说:“道教之兴,于斯为盛也。”这也可以结合起来考虑。

相反,在道教教团内部,不仅是前引六朝时代用例,其后始终在使用“道家”一词。如南宋以后形成的《修真十书》卷八(道藏一二二,洞真部,真上、七丁右)中的“道家”用例,就是如此,全都是仅与道教相关的记事。

如果了解了“道教”一语是在意识到其他二教的存在、代替“道家”而使用的,外典书籍目录在“道家”之下收录道教经典的原因也就清楚了。如南宋郑樵的《通志》,除老庄之外,还将《黄庭经》、《阴符经》和符箓、吐纳、房中等收入“道家”类书。最典型的例子是上面说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道家类》序文。在该序中“道教”一次也没有出现,实际上是用“道家”一词来讨论“道教”的。而这里所谓“道家”的本质,被认为就是长生之说、神仙思想(也有像《汉志》、《七录》、《文献通考》等那样,在道家之外别立“神仙”类的。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与本文题目无关,这里不作讨论)。

近、现代的中国学者将“道家”作为道教教团的同义词使用的例子也很多,如《道家养生学》、《道家龟鉴》等。

由上述可见这样一个演变过程:“道教”的用语出现于公元前,起初是意为“符合道的伟大之教”的普通名词,有时就是指儒、佛二教。5世纪以后,开始作为宣扬神仙长生之道的“道家“的同义词使用,成为与儒、佛二教相对而使用的词语。换言之,这一演变过程实际上叙述了道教的形成史。

有一种对道教的解释认为,“道教是道家宗教化的产物”。这是在道家“内容”宗教化的意义上讲的,不是从探寻语义的历史变迁而得到的语义史上的结论。“宗教化”是什么意思?怎样确认在什么时期实现了宗教化?这是问题,但没有被当作问题。或许那种观点是含混地将五斗米道等的出现作为“宗教化”的一例来考虑的,但至少从“道教”这个词语来看,应该认为,构成了使道家能够相对于儒、佛二教被称为“道教”的一大力量的5世纪,是道家作为宗教而成立的时期。

历史事实也证明了上述过程。道教中陆修静以三洞说整理道教经典,寇谦之的道教国教化等,都是5世纪的事情。[4]另外,“道士”、“道术”等专门作为道教用语使用,也是在这一时期。在此之前,道士、道术等词,与“道人”、“儒术”是没有区别的,有时还作为同义词使用(参见注[8])。

4.道家的系谱

以上考察了三教中的“道教”一语的形成过程和“道家”、“道教”的语义史。如果这一考察大致正确的话,那么“何谓道教”的问题,就是考虑关于5世纪以后的道家了。

因此,具体地来看当时的道家(道教),若从已引用的文献记载中归纳出中心理论的话,就是:当时的道教,本质上“是以追求长生不死的思想为中心,为此而重视肉体修炼的”。从文献来说,在作为先驱的《抱朴子》卷十四《勤求》和《夷夏论》、《灭惑论》中,有明确表现它的文字。6世纪后半期北周道安的《二教论》(大正藏卷五二,第139页a)也认为:“道家之极在于长生。”就是说,5世纪前后的道家即道教的本质在于此。至少对5世纪前后的“何谓道教”的回答,即是如此。其他的道教理论和避邪等方术,不过是从追求长生不死的思想派生出的,或附属于这一本质的。

如果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可以说是:(至少5世纪前后的)道教是以肉体的长生不老为基础谋求精神安定的宗教。这样说,也许会有人指责:“所以道教是以现世利益为中心、思想性贫乏的低级宗教”,也会有人反驳说“道教中也有形而上学的高层次的理论”。但是,我认为,这种批判,无论哪一方都是从以基督教或佛教为基准建立“宗教”概念的现代人的立场出发的。在这里,没有必要对道教作为宗教是否低级等问题进行价值判断。因为我认为,重视中国人把追求肉体不灭的信仰作为民族固有宗教道家(道教)而发展和保持这一事实,若能在其中发现中国思维的特征,就足够了。

了解了“道家”和“道教”的差异不在于内容,而是用词上的差异,确认了5世纪前后道家(道教)的本质内容,无论如何就必须追溯“道家”一词的系谱。

“道家”一词最早出现于《史记》。不过,仅仅通过《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艺文志》的“道家”条的解释,也难以具体地理解道家的本质。但是,《史记》卷二十四的《礼书》和卷五十六的《陈丞相世家》中,清楚地定义说:道家是“黄帝老子之术”。《汉书·艺文志》“道家”条中,也包括“谋八十一篇、兵八十五篇、黄帝四经四篇”等似乎是以指导实践为目的的书目。《汉书》卷五二的《田鼢传》中,记载说,窦太后好“黄老之言”,臣下却“贬道家之言”,所以窦太后越来越不高兴了。由此可见,黄老和道家是近义词。

东汉以后,王充《论衡·道虚篇》记载,有以老子为不死仙人的俗说,老子逐渐被神格化,以致建起了庙宇。东汉末的桓帝、灵帝时常尊崇祭祀老子、祈求长寿之事,在《后汉书》中更随处可见(《桓帝纪》、《祭祀志》、《襄楷传》等)。同一时期,宣扬神仙者也开始称为“道家”,炼金服食之徒也被称为“道士”了。就是说,应注意,《史记》时代以来,“道家”不仅指老庄哲学,也指包括神仙养生之术及实践的集团。其原因下章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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