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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的基本程序与法律观念的培养

时间:2023-0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

我国法律的基本程序与法律观念的培养

第十章 我国法律的基本程序与法律观念的培养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我国法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了解法律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帮助大学生形成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处理各种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一、法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诉讼法又称程序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诉讼法分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诉讼法的共有原则。三个诉讼法共同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开审判;回避的原则;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原则;诉讼以本民族语言进行;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辩护原则;法院调解原则;处分原则;支持起诉的原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有:人民法院依法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被告负有取证责任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有: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诉的原则。

二、我国法律诉讼的基本程序

1.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

主管与管辖。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或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的权限分工。

民事诉讼当事人与代理人。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类。

民事诉讼程序。

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除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外,都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特别程序:指法院对非民事权益冲突案件的审理程序。

执行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法定措施,强制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的程序。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和代理。

刑事诉讼的管辖: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对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不得参与办理本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证据、强制措施和附带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依法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www.xing528.com)

刑事诉讼程序。

立案和侦查: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及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开始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刑事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给予何种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刑事审判程序: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的总和。

执行程序:指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以及在此过程中处理与之有关的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变更问题时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3.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程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是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组织体系、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作为行政诉讼主体,因起诉或者应诉参加到行政诉讼活动中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给予司法补救的诉讼行为。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起诉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职权行为。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全部诉讼程序,是行政审判的基础程序,具体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和庭审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1.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涵

法制与法治。

法制的基本内涵:广义上的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完整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

法治的基本内涵:法治,其核心是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制与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法制与法治的联系表现在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实行法治,必然要求完备的法制,加强法制建设。两者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的范畴不同、强调的重点不同和存在的历史条件不同。

2.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本内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法治权威的观念。

3.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在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形成的教育中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制度合理性认同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公民主体意识,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公民权利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权利、义务的双向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我国执法和司法人员在公务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力度。

思 考 题

1.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共有原则是什么?

2.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对于刑事诉讼被告人法律为什么还要给予他获得辩护的权利?

3.什么是法治观念?其内涵是什么?

4.大学生如何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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