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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与公益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很多,特别值得提到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公益捐赠的企业税收优惠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条指出,“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数次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变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依法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确立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的法律地位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更进一步把教育经费的增长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对教育的投入。据统计,自1998年至2002年,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额分别达到了1565.59亿元、1815.76亿元、2085.68亿元、2582.38亿元和3114.24亿元,1999年至2002年分别比前一年度增长16%、15%、24%和21%。

(二) 建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1993年颁布的《纲要》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实行收费制度;1995年通过的《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在法律上进一步确立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从而改变了自80年代后期起高校自费生、委培生、公费生并存的复杂局面。到1997年,公立高校全部完成了收费并轨,高等学校收费制度基本建立。与1993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占普通高校经费总投入90%的比例相比,2002年该比例下降到49%左右,而同期学费收入占普通高校经费总投入的比例则从6%提高到了近26%,成为财政性资金之外最重要的经费来源。

(三) 改革和完善税制(www.xing528.com)

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专门的公益捐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中专门的公益捐赠的主要法律、规章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同时,与公益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很多,特别值得提到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公益捐赠的企业税收优惠作出了明确规定。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些法律规范对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初步发挥了制度规范作用。为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办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中国政府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公益捐赠给予税收优惠,并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依法分别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法减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四) 鼓励社会各界办学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第六条中指出,“国家鼓励捐资办学。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第四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第五十一条中甚至还明确指出,“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条中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第四条指出,“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允许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学校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允许办学者从年度净收益中取得合理回报。这有效地激发了社会捐资或投资办学的积极性,从而拓宽了我国办学资金的渠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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