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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重建: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在拨乱反正中起步

时间:2023-0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恢复与重建: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在拨乱反正中起步教育战线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道路。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作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恢复与重建: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在拨乱反正中起步

一 恢复与重建: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在拨乱反正中起步

教育战线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工作和整个教育事业一样,也经过了一个拨乱反正和通过改革重新走上正轨的过程。

1.制定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近三十年来,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大部分时间里,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的教育教学,对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需要的人才,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在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中,尽管有缺点和错误,总的来说,保持了正常教学,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进行了长达十年的大破坏,全国学校遭受了一场浩劫,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被糟蹋得面目全非,马列主义课程的声誉被严重破坏,马列主义教师队伍被分裂瓦解,不少教师在反对和抵制林彪、“四人帮”的斗争中,受到迫害和摧残。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学校恢复了正常秩序,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程的讲坛也恢复了生机,成为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的重要阵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道路。广大马列主义课程的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还没有肃清,同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中又有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领导体制、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改进。

为了能够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作用,1978年4月,教育部为准备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发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1980年7月,教育部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遵照党中央的指示,吸取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及时制定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重要措施(1)

第一,必须明确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地位和作用。

《试行办法》指出:在我国高等学校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开设,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体现了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特点和优点,对各种专业的学生都是十分必要的。社会主义高等学校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指导作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帮助学生完整地、准确地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提高社会主义觉悟,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初步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形势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形势教育主要是讲解国内外形势,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解决学生的学习态度、思想作风、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中存在的问题。这三方面的工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必须同时加强,互相配合,不断提高质量。

第二,必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教学方针。

《试行办法》指出:改进和加强高校的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必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彻底清除林彪、“四人帮”的流毒,从根本上拨乱反正;同时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马列主义课的教学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形势。

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科学体系,讲清基本原理,并和历史、国内外形势、学生思想、所学专业等多方面的客观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要根据教材内容作有机的联系,着重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分析研究实际问题,加强对理论的领会,端正思想,提高觉悟。

要坚持科学性和党性相一致的原则。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鲜明的党性,是我们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理论基础。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性和党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当前最大的政治服务。

第三,确定课程设置,建立教学制度,改进教学方法。

《试行办法》指出:根据实践经验和现有条件,确定在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三门课程。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或试开科学社会主义。教学(包括讲授和讨论)时数,根据专业性质和学制长短确定。理工农医各专业的三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全年一般不少于70学时;文科专业四门课,每门各为一学年,全年一般不少于105学时。政治、法律、哲学、历史、财经等专业可以根据培养目标相应增加学时。学生自习时间与教学时间为1∶1的原则。自习时间应列入课程表。二年制专科开设1至2门马列主义课,三年制专科开设2至3门马列主义课。课程门类由各校根据专业性质自定。每门课的基本内容和章节体系,各校应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参照本校的实际情况执行。教材可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亦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自编教材。

《试行办法》规定,马列主义课在各类专业中都是必修课程,不能选修或免修。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学习,达到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

课堂讲授是马列主义课教学的主要环节和基本形式。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尽可能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辅助教育,提高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应逐步做到小班教学,目前限于师资和教室等条件,可暂时上大课。自习、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是必要的教学环节,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进行参观和社会调查。要严格执行考试考查制度,检验学生对基本原理的领会程度和运用能力。

《试行办法》还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加强领导、健全领导体制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上述原则精神指导下,围绕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和重建事宜,做了大量的工作。早在粉碎“四人帮”不久的1978年6月,教育部在武汉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座谈会期间,召开了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工作座谈会,会议着重讨论了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材建设问题。1978年10月,教育部在其发出的关于讨论和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中,规定了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理工农医各科和外语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文科一般占20%左右。1979年7月,教育部组织编写出了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四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印发各高校试用。1980年3月,教育部在济南召开四门马列主义理论课教材讨论会,解决1980年秋季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大纲和教材修改及出版等问题。1980年7月,教育部在大连举行全国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教师暑期讲习班,培养师资队伍。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通知,恢复对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领导关系,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协助中宣部切实领导好各地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工作。1981年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教材讨论会,会议同时讨论了政治理论课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如何加强政治理论课的改革问题。1981年1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并讨论了教育部、北京市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汇报,中央书记处提出中央要直接抓高等学校政治课教材。1981年7~8月,教育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举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讲习班。1982年1月,教育部举办全国高等学校党史教师讲习班,讲习班以学习、研究党史的社会主义时期部分为主。1982年7月,教育部在大连、西安分别召开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既要讲清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又要解决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根据现代化建设提出的要求及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等等。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2.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出发提出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

思想政治工作,包括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的思想工作。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即思想理论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从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出发,提出了对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见。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高校按照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进一步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学生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广大学生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破坏造成的“内伤”极为严重,一些学生思想上的问题还比较多,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仍较薄弱。这种状况和新时期任务的要求很不适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根据这一情况,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于1980年4月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意见》指出:为了培养又红又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专门人才,学校必须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努力使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分析学生的特点。现在的大学生是在“文革”的动乱中长大的,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思想解放,肯于思考问题,容易接受新事物,勇于创新,这是青年的优点。但是,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懂得不多,对党的历史和革命的优良传统不大了解,对旧中国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本质缺乏认识,对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实际体会,因而思想上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善于启发学生发扬优点,克服弱点,教育他们做解放思想的促进派,做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做四个现代化的促进派。

为了能够真正达到上述要求,《意见》提出,思想政治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的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运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要切实改进和加强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开设马列主义理论课,是社会主义大学的特点之一,那种取消或削弱马列主义理论课的主张是错误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培训教师,改革教材,交流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恢复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声誉。在教学中,既要讲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又要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努力解决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使学生爱听、爱读、爱学。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把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根据之一。

在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中,要着重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今后长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马列主义理论课和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的思想特点,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要教育学生热爱党、信任党,坚持党的领导。要教育学生划清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反对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的倾向。要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懂得社会发展规律,树立资本主义制度终将为社会主义制度所代替、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信心。除此之外,还要大力进行革命理想教育;坚持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等等。(www.xing528.com)

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贯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要发扬民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各种不同意见的争论;要运用好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又要注意总结新的经验,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一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高校的学生政治工作干部,既是党的政治工作队伍的一部分,又是师资队伍的一部分,担负着全面培养学生的重要任务;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把它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

总之,要立足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局,明确思想理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转变学生的思想,思想理论教育才能真正做到齐抓共管,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1987年5月,鉴于近几年来从中央到许多地方在政治思想战线上存在着软弱混乱现象,许多高等学校程度不同地削弱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也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1986年底,少数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潮,集中暴露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高等学校侵袭的严重性。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3)。《决定》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努力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提出要有的放矢地继续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要经常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认真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当代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分析批评有影响的错误思潮,以正确地有说服力地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提倡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开展在教师指导下的课堂讨论,引导学生通过学习、思考和生动活泼的讨论来掌握马克思主义,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教学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对学生要严格要求,积极疏导;要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认真培养学生骨干队伍,举办业余党校团校和马克思主义著作读书班,鼓励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和改进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大力提倡教书育人、服务育人。要努力建立一支坚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决定》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是高等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必须十分重视这支骨干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科学,必须由专职人员作为骨干,并且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教授和理论家。有关院校要认真办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办好第二学士学位班,并创造条件培养这方面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造就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人才开辟一条新路。

这个《决定》,对于扭转当时在政治思想战线上存在的软弱混乱现象,加强高等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明确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属性作了明确的界定,提出了以培养硕士和博士为目标的创立新学科的要求,说明我们党在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方面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于党的思想理论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育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组成部分。不断巩固和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保障。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经常地、深入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1982年7月5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传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中宣部请示,要求在本区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教育部、中宣部于10月6日作出批复(4),同意新疆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逐步开设这门课程,并作为一门必修的政治理论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名称定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授课时间可根据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在现有的政治理论课教学时间以外另增加50~70学时。教育部、中宣部的批复强调指出:在我国少数民族比较多的省、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里,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使他们懂得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观点,划清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资产阶级民族观的界限,增强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是十分必要的。这对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国防,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希望他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适当修订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培训教师,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做好,国家民委编写的关于民族理论的教材可供参考。

1984年9月4日,中宣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开设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课程,明确要求按照中宣部、教育部1982年的规定执行。

1987年8月18日,国家教委根据在个别学校中出现的有关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问题,发出了《关于在各级学校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应提出不同要求,注意教育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中等以上学校都要开设有关讲解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课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在其他地区有关学校则可结合时事政策课,讲授有关民族政策的基本知识,巩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的统一。

1991年4月26日,针对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在学校师生中进行反对达赖集团分裂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达赖集团叛乱失败逃亡国外后,分裂祖国的活动从未停止过,近来更加猖狂。对达赖集团分裂活动的斗争仍然严峻。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关系到西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关系到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斗争的全局。为此,就反对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出必须做到:

第一,在藏族人口集中的省(区)的高等学校,应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和“形势与政策”课中,增加反对分裂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的内容;中等学校要尽快开设“西藏历史与现状”课,并列为必修课;小学高年级的思想品德课,也要增加相应的内容。内地办的西藏班,要增设“西藏历史知识讲座”,列为考试课,在藏区各类学校和内地西藏班的文科课程(包括藏语文课)中,应增加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内容。

第二,今年5月23日,是西藏和平解放40周年。藏区中等以上学校和内地西藏班,要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安排,对全体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在对师生进行反对达赖集团分裂活动的教育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教学和组织多种多样的校内外活动,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活动的管理,等等。

这些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大增强了学生的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4.思想品德课的形成和逐步完善

在高等学校中开设思想品德课,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我国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思想品德课的开设,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大学生的理想和信念和加强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早在1979年8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根据新的历史时期青年思想发展的特点,就联合召开了北京等十二个城市青少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座谈会。这一举措说明,对青年的思想品德教育提上了日程。1980年4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根据当时大学生的思想状况,明确提出,要对大学生加强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并且就内容和方法都作出了规定。1982年7月,教育部在大连、西安分别召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在高等学校大学生中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

1982年10月,教育部根据党的十二大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精神,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通知》。这应当看作是思想品德课的起点。1982年11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座谈会。1982年12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大中学校开展学习宣传新宪法。通知要求,要把法制教育与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1984年9月,教育部在总结前一段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规定》指出: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是一门新课程,从内容到方法都需要进一步探索,使之逐步完善。《规定》对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任务、内容、教学原则、考核、队伍建设、教学机构等问题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并且制定了《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学大纲》(试用本)。教学时间规定在低年级开2年为宜,与形势和政策教育一起,每周2学时。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帮助学生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培养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

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阐述了学校思想品德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基本要求。198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对思想品德课程的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

1986年9月,国家教委遵照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以及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在全国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指示,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通知》对开设大学的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师资、教材、实施步骤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指出:结合公共政治理论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讲授“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约为6学时。法律基础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形势任务教育时间进行,可以集中在一个学期,也可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共30学时左右。使学生懂得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和历史经验教训;学习我国政法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懂得宪法对我国的根本大法以及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掌握刑法、民法通则、经济法等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为建设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现代化强国而努力。

1987年10月,国家教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就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建设问题发出指示,即《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根据新时期对思想教育提出的要求和高等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规定设置如下五门课程:《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两门为必修课,《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三门课程可因校制宜有选择地开设。

1988年5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形势与政策》是一门必修课。《意见》对该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安排、师资、教材、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2年,国家教委在总结十年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对有关课程进行了调整。原设的《大学生思想修养》和《人生哲理》课合为一门,叫做《思想道德修养》课,作为必修课上54学时,在大学一年级开设。教政司(1992)23号文件转发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研讨会纪要》中对上述意见做了详细说明。1993年6月,国家教委思想政治教育司又召开了“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座谈会”,就如何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积极改革,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这样,思想品德课的课程作为三门课即:《形势与政策》、《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逐步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必修课程固定下来,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一起,合称为“两课”。“两课”这一概念和提法,始见于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在1993年7月26日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93年8月1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正式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简称为“两课”。1994年8月31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又将“思想政治教育课”改为“思想品德课”,沿用至今。

1998年6月,中宣部和教育部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课程的内容和教学要求。作为大学生的三门必修课,其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它对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对于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这样,在中宣部和教育部(包括原国家教委)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广大德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思想品德课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突破,逐步健全和完善,在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在高等学校中,确实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如重视专业课而轻视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在“两课”中,又存在着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而轻视思想品德课的情况。这些问题,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和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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