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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立高校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高校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1.确定风险点并界定风险等级一是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风险点。建立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关键是根据各部门和各单位自己确定的风险点,一个风险点制定一个制度和措施,这样风险点清楚,制度和措施具体明确,更加有利于提醒、防范和监督。

怎样建立高校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

二、怎样建立高校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高校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1.确定风险点并界定风险等级

一是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风险点。严格地说,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存在着被腐败的风险,特别是学校的领导和公职人员,他们都承担着一定的管理职责,包括管理人员、经费和事务。一般来说,管理者的职务越高,责任越重,权力也越大,因而被腐败的风险越大,管理者的职务越低,责任越轻,权力也越小,因而被腐败的风险越小。但是,管理者无论职务高低、责权大小,都存在着被腐败的风险。因此,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出发,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这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就是我们要找的风险点。

二是各部门、各单位确定风险点后,为便于管理,应对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一般说来,特别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和工作环节,其风险等级越高。从管理角度来讲,风险等级确定为三级较好。特别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和工作环节且发生腐败现象后影响较大的应界定为Ⅰ级风险点,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岗位和工作环节且发生腐败现象后有一定影响的应界定为Ⅱ级风险点,其他可能发生腐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应界定为Ⅲ级风险点。

分析高校近几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特点,人财物的管理部门仍然是腐败易发多发部门,因而也是高风险部门。因此高校应把“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纳入Ⅰ级风险点,在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经费管理包括各种收费和资金拨付开支方面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防止发生腐败现象。除此之外,高校在招生、教学及考试、学生管理、学生资助及奖励、教职工招聘及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也容易发生腐败现象,应当将上述工作范围列入Ⅱ级风险点加以防范。有的部门和单位由于权力相对较小,管理任务不重,其发生腐败的风险也较小,可作为Ⅲ级风险点,重在教育和预防。

2.制定预防制度和工作措施

各部门和各单位确定风险点并界定风险等级后,应针对风险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制度和工作措施。应该说目前高校内部已经建立了很多规章制度,有的制度也很管用,但总的来说有的比较笼统,有的比较分散。分析以往发生的腐败案例,很多是制度本身有缺陷,也有很多是腐败分子钻了制度的空子。建立内部腐败风险防范机制,关键是根据各部门和各单位自己确定的风险点,一个风险点制定一个制度和措施,这样风险点清楚,制度和措施具体明确,更加有利于提醒、防范和监督。其中Ⅰ级Ⅱ级风险点是高校制度建设的重点,高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已经确定的Ⅰ级Ⅱ级风险点作为预防的重点,按照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的要求,以权力制衡为基础,以公开公平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预防制度和工作措施,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自由裁量权过大,防止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和不廉洁行为,达到预防职务犯罪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一项好的预防制度和工作措施,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目前高校内部已经出台的制度和措施,虽然涵盖面很广,但由于没有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致使很多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的出了问题,由于没有具体的责任人,也不好实行责任追究。在高校内部建立腐败风险防范机制,一个风险点制定一个制度和措施,一个风险点确定一个具体的责任主体和一名责任人,以此增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风险点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www.xing528.com)

4.狠抓预防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党的“十七大”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都把制度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地位,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高校要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校情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高校的发展变化,使预防腐败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我们通常说的制度建设,至少应包括制度本身和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两个方面。一个好的制度,一方面,他应有较强的约束力,它既规范部门和单位的办事程序,又规范公职人员的办事行为。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到过的一个好的制度可以防止好人干坏事,也可以防止坏人钻空子。另一方面,一个好制度必须执行好和落实好。再好的制度不抓执行和落实都是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把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和制度本身一样看得同等重要,甚至高于制度本身。

制度能否完全落实关键在于督促检查。督促检查重点应把握两个环节:一是自我检查。制度的制定、执行与落实,都是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有关责任人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该经常对照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既要防止不作为,又要防止越权越位、防止权力滥用。自我检查、自我纠偏是执行与落实制度的关键,是组织与其他人无法替代的职务行为。二是组织上的督促检查。组织上的督促检查是制度执行与落实的最后一道关口,高校应把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其中Ⅰ级Ⅱ级风险点防范制度的检查是重点,应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其他风险点防范制度的检查可结合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一起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制度执行与落实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作出组织处理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坚决防止一般的不廉行为逐渐演变成为大的腐败案件。查找风险点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就是为了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从根本上更好地保护干部的一项举措,因此及时的教育、适当的处分也是挽救和保护干部。高校要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促进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在高校内部查找腐败风险点并建立腐败风险防范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高校要勇于在实践中探索,敢于在工作上创新,不断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注释】

[1]作者简介:刘怀俊,湖北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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