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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校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高校党委的责任主体意识很强,确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在中央确定的工作机制中,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依靠力量,应该是主力军。高校纪委目前的领导体制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主要由学校党委负责,业务工作上多接受上级部门安排。

当前高校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高校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责任不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无法真正实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目前高校党委的责任主体意识很强,确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但班子中有的成员却由于忙于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或陷于日常事务之中,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也知道反腐倡廉非常重要,只是一忙工作就容易把反腐倡廉丢在一边,导致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教育、管理、监督等7项责任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因此,尽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实行10年,但高校内部所有党政领导和部门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工作局面并没有真正形成,许多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未落实到位。

2.廉政建设任务不具体,各部门及其负责人难以做到各负其责。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后,各高校均推行了廉政责任书,即由处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与分管领导签定责任书,每年鉴定一次。但从近5年的实际效果看,因年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定得非常笼统——以不出现腐败问题为目标,任务就布置得很抽象,常常是所有的部门(单位)都套用同一个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也往往是同样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年年用。因此,对于部门领导来讲,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就不如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那样明晰、那样具体好抓好做,也看不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侧重点有何不同,再加上一些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甚明了,更不明白本部门应该在哪些工作中担负反腐倡廉的牵头和协办责任,因此很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部门的具体任务融合在一起完成,要让他们在具体工作中把好廉政关口,在抓事务性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中做到“各负其责”,真是勉为其难!

3.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组织协调作用难以发挥。高校的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人员通常不多(少的只有2~3人),要承担学校纪律检查、工作监督及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落实,明显人手不够。特别是在实行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过程监督的工作模式后,纪检监察人员需参与到学校管理和建设的各方面,常常感叹分身无术,工作中顾此失彼。纪检干部忙于应付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时间站在全局高度去谋划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也没有精力去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还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的认识偏差,不清楚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行政领导的本职工作,不知道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不认可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协调地位,不配合纪委、监察处的工作,这样也严重阻碍了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www.xing528.com)

4.渠道不畅,群众难以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中央确定的工作机制中,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依靠力量,应该是主力军。现实工作中,因为反腐倡廉不仅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同时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一直是高校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各高校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将学校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通过民主决策来扩大群众参与。但执行中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做得很不规范:一些该公开的没有公开,如学校的接待费用、干部的年终奖励;一些该民主决策的却常常是少数几个职能部门说了算,没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还有些信息,公开的时间严重滞后,事情过去很久才告知群众。这些都从不同层面严重影响群众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群众对校内一些重大事情问题不了解、不知情,就无法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民主参与不到位,群众对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和参与就无法落实。高校近年频发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几乎没有一个是由内部群众检举控告而查处的,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想参与监督的群众可以参与的方式、渠道、途径受到限制,必将影响群众对学校反腐倡廉的支持,必将造成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的依靠力量——群众——成为最不可靠的力量。

5.高校纪检监察目前的领导体制比较滞后。高校纪委目前的领导体制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主要由学校党委负责,业务工作上多接受上级部门安排。这样的领导体制的弊端有四:一是不便于高校纪委对同级党委和校级干部进行监督;二是不便于高校纪监开展工作,上级纪委布置的专项工作若与学校阶段性中心工作相冲突,就难以顺利开展;三是合署办公的体制常使一些新上任的校长和监察处长感到困惑:校长该不该直接管监察处,当校长与纪委书记意见不一致时,监察处长该以谁的意见为准;四是降低了纪委在学校的地位,因为同属党委领导,很多人都误认为纪委是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甚至是排在最后的一个部门,使纪委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性受到质疑。中央纪委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省、部推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人员垂直管理模式,取得较好成效,目前已推广到各省内厅级单位和地市州。而高校却一直没有改变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形成的管理体制,与全国相比,明显滞后。在2005年一项湖北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中,高校有超过一半的师生员工对目前这一管理体制表示不满,更有高达近80%的师生员工希望改变现在的领导体制,实行垂直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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