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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反腐败制度的描述及分析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些都是高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制度。高校反腐制度目标是消除一切腐败现象。究其主要原因,与高校内部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有关,制度缺陷是高校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

对高校反腐败制度的描述及分析

一、对高校反腐败制度的描述

(一)高校现行的反腐败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高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重大举措。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布局讲,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高校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肩负着保证高等学校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前进的重大责任。这一使命决定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这一管总的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明确责任,既包括各级领导的责任,也包括每位教职员工的责任。高校始终抓住责任这个关键,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凡属高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这一制度是在高校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坚持这一制度是高校最重要、最高层次的管理。实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有利于推进高校领导班子的建设,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三重一大”制度还要在有人、财、物处置权的院系深入推行。

3.廉洁自律制度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高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高校领导干部坚持执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六不准”制度,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加强自我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做到廉洁自律。

4.源头治腐制度

高校坚持源头治腐,这些年制定的制度很多。如实行“阳光工程”;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和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对经济往来中“回扣”、手续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使用;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关于学校图书、教材、教具采购工作方面的集中采购和监管制度。这些都是高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制度。同时,还有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和打招呼制度等。

除此之外,高校还为实现科学、民主、高效管理,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于防止腐败都有着直接和间接地作用。(www.xing528.com)

(二)制度缺陷及成因分析

1.制度分析理论

高校反腐制度体系包括制度制定、制度执行以及制度保障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关系。

制度的制定产生于一定的社会需求,这种需求是制度执行所指向的目标,是制度保障的基准,它们共同致力于实现制度目标。如果这三方面自身功能正常,且相互间的关系合理,源于社会需要的制度需求会导致制度制定机制在制度主体作用下进行有效地制度创新,该制度在制度保障机制的有力监督下,被制度执行机制有效地贯彻执行,实现制度目标,但有时这种执行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目标的实现,而是偏离了制度目标。高校反腐制度目标是消除一切腐败现象。导致执行结果偏离制度目标的原因主要是存在制度缺陷和执行缺陷。

2.高校反腐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目前,我国高校反腐败制度还不够完善,现行的制度还不能达到消除腐败现象的制度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体制不完善。近年来,高校纪检体制正逐步健全完善,但高校内设的纪委监察机构依然存在人少、年龄大,事多、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管理面过于宽泛且不具有查处、惩治、打击腐败分子的有效职能,使高校纪监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就导致高校虽有纪检监察部门,便不能完全有效行使职能,而政府的纪检机构忙于应付事务,无暇顾及高校的事,使高等学校在预防、惩治、打击腐败分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手段不够,力量不足,只能起到非常有限的宣传教育、预防或吓唬人的作用。

制度不健全。从高校内部来说,制度不健全具有共性。如前所述,高校人数多,规模大,具有完全的社会功能,社会上发生的事情,高校都可以发生;社会上难以发生的事情,高校也有可能发生,如学术腐败等。纵观高校的反腐败制度建设,近年来有发展、有进步,但离反腐倡廉的要求,离《实施纲要》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高校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后勤管理、招生、学术研究等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究其主要原因,与高校内部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有关,制度缺陷是高校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

制度不规范。制度存在不规范、不具体、不明确的问题,使执行人员深感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项制度,必须明确具体,才便于相关部门执行和监督。据调查,某高校后勤、基建、设备采购三个部门按不同的分工和职责,各自负责对外招投标工作,尽管学校也制定了招投标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规定过于抽象、不具体,导致三个部门在招投过程中避开学校招标及政府招投标的规定,各显其招,难以统一。如开标程序、评标过程及细则都不尽相同,使得同一学校在同一规定的要求下出现不同的操作,很难保证不出问题。制度是管理运行的游戏规则,如果规则不健全,难免有人钻空子。落实制度难。制度的落实,既与所定制度本身是否科学、合理有关,也与执行制度的环境、条件、状态等外在因素有关。制度执行不力,是腐败蔓延的重要因素。制度执行是制度制定的直接目的和归宿,其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的效果。制度执行不力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原因。有人认为,制度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条条款款;有人认为,制度管人不管己。这样的结果是使制度难以落实。二是制度本身的原因。高校内部目前出台的制度规定,软性的比较多,硬性的比较少。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错了如何制裁和处理,虽有授权性、禁止性的规定,但缺乏惩罚性的规定,难以形成强有力的警戒机制。这些都使反腐败的制度效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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