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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预防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思考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预防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思考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预防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思考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用整整一个章节的篇幅,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专门阐述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并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途径和目标,表明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有了更新、更深刻的认识。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1)要充分认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极端重要性。高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承担着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大学也是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承文明的地方,要终始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示范社会、引领风气的功能。同时,大学教育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学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损坏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不利于大学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损害学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会给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最终是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削弱,执政地位的动摇。因此,高校领导班子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高度,从从严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高度,切实把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要坚持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事实证明,腐败最初总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开始。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按照“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要求,以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对新任领导干部要进行廉政培训。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全体党员干部、面向全体教职员工。要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法纪教育,教学科研骨干特别是学术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的师德教育,广大教职工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要按照“学校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的要求,利用两课教育、党团活动、形势报告、社会实践等渠道,对大学生进行诚信、廉洁和法纪教育。高校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书记、校(院)长要亲自讲廉政党课,亲自作廉政形势报告。要完善高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纪委监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3)要充分发挥制度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从严治校,规范管理,重在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高校管理水平的局面。要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近年来一些高校党委推行“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要抓紧制定并执行这一制度并把此制度向院系延伸。要扩大高校基层民主,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校(院)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凡是同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把反腐败寓于高校各项改革措施之中,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发生的深层次问题。针对招生收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财务资金、干部人事、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关键部门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设计,强化管理。实行“阳光工程”,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管理监督配套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内部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聘任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岗制度,防止和克服用人的不正之风。针对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纠,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

(4)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在法律、制度规定范围内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监督要突出重点,坚持以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为重点对象,以招生、基建、大宗物资采购、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干部任用、学位授予、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等权力运行和经济活动为重点部位,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党内监督要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与同级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三种监督的作用;要推行重要领导岗位轮岗制,防止个人腐败。高校重要领导在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是导致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学校范围内推行重要岗位轮岗制,适当分散权力,防止个人产生腐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与廉洁自律有关的事项,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按规定主动向纪检和组织部门报告;坚持实行“三项谈话”制度,即学校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同学校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现在有些学校和部门的工作表面上看起来是阳光操作,但实际上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走个形式,要充分发挥高校教职工民主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强,也有进行民主监督能力的优势,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将招标、采购、基建等重要情况特别是过程在学校范围内公开公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5)要发挥惩治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惩治腐败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按照吴官正同志指出的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社会上众叛亲离的那样,加大腐败成本,在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期,惩治腐败的工作必须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要通过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而且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尽管高校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但是在“十七大”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高校腐败案件频发的势头必将得到有效遏制,大学校园这片净土必将再现在世人面前。(www.xing528.com)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N].人民日报,[2005-01-16].

[2]廖长林.对高校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考[M]//高校反腐倡廉论丛.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6.

【注释】

[1]作者简介:张代明,湖北经济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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