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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环节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环节的几点思考阎丽鸿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道路的课程,是高校德育工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

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环节的几点思考

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环节的几点思考

阎丽鸿(1)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道路的课程,是高校德育工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在充分认识思想道德修养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强化其教育功能、加强对课程建设和投入的同时,其实践性教学环节更是不容忽视。本文试图从对该课程实践环节的分析来进一步探究该课程的创新改革。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实践环节 问题与对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基础”课紧紧围绕着思想、道德和法制三个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为基础,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达到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制素质。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教学有着其他方式无以替代的优势地位,但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一、“基础”课及其实践环节的重要性

“基础”课作为一门课程在课程结束时,势必要对本课程的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社会实践是实现“基础”课教学目的、增强“基础”课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

第一,这是由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决定的。高校“基础”课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所肩负的艰巨任务,要求它不仅具有一般智育课程的理论认识功能,更重要的是还要担负培养接班人的政治要求,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其根本目的和任务不能只是进行简单的知识传授,更不是一种简单的结论记忆,而是要通过“基础”课的教学,特别是通过社会实践,让学生感悟、体验、践行,把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方法论内化为自觉的信念,体现在政治觉悟、认识水平、道德水准和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上。如果只注重一般性的知识理论、原则规范教育,而忽视社会实践这一知行转化环节,“基础”课的生命活力和育人魅力必然大打折扣,其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也就无从实现。

第二,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基础”课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特征,而实践性更是其生命力之所在。马克思主义突出的实践性,决定了“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本身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其教育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以及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来进行。这就要求“基础”课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加强基本理论、社会现实和学生思想实际之间的联系,让学生深切感受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气息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从而深刻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信念。

第三,加强“基础”课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和大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动力、内容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客观标准,也是认识的最终目的,离开了实践,人们的认识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学习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可缺少的认识环节,如果脱离实际、轻视实践,大学生是不可能真正弄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为大学生创造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见识、调节心理,对于他们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将是很有帮助的。就青年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而言,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是一个自觉认识和行为选择的过程,即是一个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相互作用的综合过程。只有通过实践感悟,才能把道德认知升华为道德情感和意志,形成坚定的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因此,社会实践是缩短知行距离、促进知行转化的重要途径和必不可少的环节。

第四,“基础”课的教育教学现状,迫切要求加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在“思政课”教学方面,由于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重课内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说教轻养成,重教化轻内化,课程教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知行分离的状况严重存在,极大地影响了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因此,大力加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也是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本身的客观需要。

二、“基础”课实践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课时分配缺乏规范性。在“基础”课的课时分配上,大部分学校课堂教学课时偏多,实践教学课时相对较少。

第二,教学形式缺乏社会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局限于观看教学资料片、举办讲座和读书活动、演讲活动、辩论活动等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真正组织学生走出课堂、深入社会的不多。

第三,学生参与缺乏广泛性。除了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活动以外,像外出参观、观摩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一般是派代表参加,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参与。

第四,教学指导缺乏有效性。从实践活动的过程看,一般是任课教师先给出实践的题目并提出要求,然后由学生组队或独自参加活动,撰写实践总结或论文,最后由任课教师批阅总结或论文,给出实践教学成绩。任课教师很少跟踪学生的实践活动,及时对他们进行具体而有效的指导,使实践教学缺乏应有的深度,达不到教学计划要求的目的。

第五,教学活动缺乏融合性。“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的教育对象是一致的,总体目标也是一致的,理应与其他实践活动协调与融合。然而,当前在许多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其他实践活动处于各自为政、分兵作战的状态,缺乏相互配套的运行机制,使实践教学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六,考核评价缺乏激励性。一是实践教学考核成绩占整个课程成绩的比例太低,难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二是实践教学缺乏科学规范、可操作的考核体系,常以读书笔记、活动总结或报告的内容与字数多少为尺度来衡量活动的效果,忽视对实践过程中学生认识水平和能力的评价,部分学生甚至靠弄虚作假来获得好成绩,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基础”课实践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思想重视程度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

一是随着高校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学校的兴奋点和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对高校评价的硬性指标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关注和重视。二是有些“基础”课教师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课堂、轻课外”“重理论、轻实践”“重教化、轻内化”的倾向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学生对实践教学也不够重视,认为实践教学浪费时间,应该集中精力多学一些专业知识,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积极性不高。

(二)领导管理机制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

一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因而难以形成统一的组织实施机构、统一安排的总体计划和科学的考核标准。二是缺乏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直接制约了实践教学活动。随着高校连年的扩招,基本建设任务不断加大,许多高校很难拨出足够的专项经费持续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三是工作量计算不合理,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要求高、操作难度大,需要教师精心设计、认真组织,但其教学工作量与专业实习和批改实习论文的工作量计算相比,差距甚大,严重挫伤了教师组织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

(三)教师队伍建设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要求不够适应

一是“基础”课教师数量相对不足,教师普遍授课任务较重,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和组织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二是“基础”课教师的综合素质与实践教学的客观要求不够适应。具备高质量地组织教学实践活动能力的教师不多;有的教师对实践教学缺乏热情;有的教师缺乏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和把握以及具体的指导经验。

除此之外,知行脱节也是“基础”课教学实效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基础”课的课程体系尚未成熟,课程内容与社会现实反差较大,加大了学生知行转化的难度

“基础”课作为新开课程,尚未形成成熟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也需要根据教学实践不断作出调整。从使用教材方面看,虽然教育部明文规定必须使用统一教材,但是在教学实践中经常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许多任课教师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决定教学内容。此外,由于种种原因,“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反差较大,难免给人说教的感觉,使部分学生对教学内容产生质疑和抵触情绪,从而很难实现知行转化,影响教学效果。(www.xing528.com)

(二)当前大学生过于功利实用的心态降低了对课程学习的兴趣,淡化了知行转化的必要性

许多学生认为在当前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好,对找工作作用不大。对学习“基础”课的目的的认识,许多同学仅局限于是“为了取得学分”。

(三)对“基础”课的性质把握不准,忽视了知行转化的教学要求

目前,一些大学生未能很好地把握“基础”课的性质,把这门课只是当作一门课程来进行“知识”学习。很显然这是个认识误区。“基础”课不是单纯的知识和技能教育课程,它的教育功能非常明显。它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即学生对这门课学得好与坏,不仅要看他们对这门课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了解程度,而且要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的境界,要考察他们知行转化的程度,从行为层面来考核学生是否真正掌握领会了书本理论。

四、我校“基础”课实践环节开展的现状

我校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06级新生开始全面开设了“基础”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高校第15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总结、交流“基础”课开设的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以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水平,努力使“基础”课真正成为学生欢迎、受益终身的优秀课程。

社会实践是一种深化与运用性的实践教学环节,以社会生活为题材,以学生自觉能动参与为主要途径,是理论课堂教学的有益延伸与必要补充,具有自觉的能动性、广泛的社会性、内容的开放性、形式的专业性等突出特点。

通过多年来的探索,我校主要形成了在课堂讲授的同时,由学生自己组成小组开展各种社会调查。其调查的对象仍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调查的范围也从最初的统一院校跨年级、跨院系发展到现在的在多所不同特色的兄弟院校的不同年级、不同院系进行,调查的内容涵盖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以及情感等各个方面。通过这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方式,同学们不仅深刻理解“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真谛,还可以在实践中学习调查的方法,学习与人交流、与人沟通、与人相处的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效果。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基础”课的社会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社会调查,还有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从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而言,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与社会服务是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有效形式。我校目前已将学生社会实践纳入学分体系中,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时间多少直接影响学生能否正常毕业。但是,社会实践学分与“基础”课实践环节的管理分属不同部门,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五、“基础”课实践环节的思考及建议

教学的改革,关键在于教学模式的改革。“基础”课是一门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的课程,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是理论教学的最终目的,是理论教学的落脚点,只有把这两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使“基础”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欢、终身受益的品牌课程。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管理机制

科学制定“基础”课实践环节的课时量、工作量等,将之与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结合起来,形成共同的育人目标下的资源整合,明确分工与组织管理,并落实专项经费以保证和支持实践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对教师的岗位培训,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参观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知识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过程指导,使学生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意义、安排和要求,掌握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相关的实践技能;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是否真正参与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是否认真,实践报告或总结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等。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价方法,要采用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及互评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三是要增大实践成绩比例。与实践教学课时相对应,在考核总分中,实践成绩也应占相当比例,并把实践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

(二)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

“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部分。校内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在整个实践教学中占有很大比重,它对于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校内实践教学要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掘校园文化活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学生开辟网上论坛,阅读中外名著,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法律知识竞赛、诗歌朗诵会、革命歌曲演唱会,撰写“道德观察”、“评法说理”论文或者时评文章,请典型人物或优秀校友作报告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在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净化心灵、升华人格。

校外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和校内实践教学的提升和检验,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实践空间的广阔性,更能锻炼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校外实践教学要把实践与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开展义务献血、义务植树、义务协助民警值勤、义务文艺演出、到养老院与儿童福利院慰问和义务服务,使大学生在社会公益服务的体验性活动中增强奉献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把校外实践教学与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到农村、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考察、义务劳动、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在实践教学方面,创新实践教学,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新方式,增强“基础”课的实效性,是真正使“基础”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生受益的课程的必要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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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阎丽鸿,女,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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