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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校长负责是什么,校长负责

时间:2023-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校长负责实际上就是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依法对学校行使的管理。美国只有不到50%的大学校长可依据与董事会的合同拥有学者头衔,其他纯粹是管理人员。我们认为,一个现代大学的校长在大众化教育阶段的今天,如果不能真正做到双肩挑,可能不仅什么都挑不好,而且,还可能会使学校的整体利益和事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大学的校长负责是什么,校长负责

二、校长负责

校长负责是落实党委领导,把党委的决策变成学校意志,全面行使学校行政职权和充分维护大学法人权益的关键。校长负责实际上就是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依法对学校行使的管理。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3)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4)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6)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指出:“要充分尊重和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结合各项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机构设置和学年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由校长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党委讨论上述问题时,邀请非党员校长列席。中层行政干部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以上规定、要求都说明校长要全面行使学校行政的职权。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校长负责是落实党委领导的关键。从权限功能上划分,党委享有“决策权”,负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责任和学校全局工作的领导责任,校长享有“执行权”,对党委的决议负有实施责任,对党委领导负有行政落实责任。校长对学校党委负责,主要是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有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党委一旦做出决议,校长要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并把贯彻落实党委决议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和反馈,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www.xing528.com)

大学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大学的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既代表着国家主办的大学法人资产所有权,又代表大学法人资产的经营权,是国家举办的大学法人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统一。校长要善于贯彻和体现党委的集体决策和集体意志,善于把其变为法人代表的意志,在民事活动(如对外进行教育、科研和经济合作等宣传活动)中要善于处理各种民事关系,有效行使学校法人的权利,履行学校法人的责任,维护学校法人的利益。

从大学对校长的本身素质的要求来看,校长应当具备三类不同层次的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协调和沟通能力。校长作为大学的最高行政领导,其协调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是很高的。校长需要有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正确的综合决策的能力。同时,校长作为大学外在形象的代表者,需要有足够的能力处理好大学和政府、社区的关系。对校长的执行力要求也是很高的,校长要全面履行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责,带领副校长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贯彻党委的决议,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切实收到实效。

从发展趋势看,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大学校长的遴选制和职业化。如美国一些成绩斐然的大学校长,很多不是出自高等教育领域,而是从驻外大使、议会高级职员、市州高级人员等位置上遴选过来的。实践证明,由于这些校长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管理经验,常常能够把大学治理得井然有序。在选拔程序上,很多国家都有一个遴选委员会全体投票产生的步骤,只不过产生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在西方国家,大学校长的遴选都按照“国际惯例”有一整套程序。其大概过程是:组成一个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确定大学近期发展目标;根据目标确定大学校长应具备什么素质;达成共识后向全社会通告,然后进入一个复杂而漫长接受推荐和申请的过程;最后确定三五名候选人,让候选人分别到大学校园生活一段时间,与教授、学生、校董会接触,作报告或演讲,最后由遴选委员会决定一个最合适的人选。在校长职业化方面,受雇于美国大学的大学校长们职业管理者的身份定位是非常明确的。美国只有不到50%的大学校长可依据与董事会的合同拥有学者头衔,其他纯粹是管理人员。美国大学有一个共识,一旦就任大学校长就必须将自己的研究计划和教学工作在任期内放置一边。之所以对大学校长进行这样的身份定位,是基于以下理念:任何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英国的大学校长们在任职期间是不能进行自己原来专业的学术研究的。英国剑桥大学校长艾莉森·理查德教授在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说:“我作为校长,很难兼顾科研与校长工作,尽管我本人很喜欢进行科研工作。但是,不能忘记自己作为校长的主要工作目标,也不能仅满足于学校运转良好,我们根本的目的是要搞好学校的科研、教学,培养出优秀的学生。要使剑桥大学保持一流大学的位置,要使之走向更辉煌的目标,这是我需要明确的工作重点。”我国香港地区对大学校长的定位为:校长是为学者服务,支持学者做好教学、研究工作的职业管理者。我国内地对大学校长身份的定位,事实上相当多数为学者兼管理者。这种双重身份,被称为“双肩挑”。我们认为,一个现代大学的校长在大众化教育阶段的今天,如果不能真正做到双肩挑,可能不仅什么都挑不好,而且,还可能会使学校的整体利益和事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校长一边治校一边治学是难以规避以下两种不良事态出现的:其一是疏于管理。在国内外高等院校之间对教师、学生、经费等事业发展资源争夺日益激烈的今天,校长全力治校尚难尽如人意,若不全心全意管理学校,就更无法保证学校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二是难于平衡,不利于学校内部保持团结。校长在进行校内事务决策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向自己项目或教学所在的院系倾斜。总之,当代的大学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核心动力,已经发展成为属员众多、分工精细、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社会组织系统,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官要成为合格的职业管理者,必须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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