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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网络优势,加强网络教育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今,网络反腐已日益成为世界潮流。因此,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和利用网络的优势,加强网络教育宣传、网络监督和举报工作。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机构积极运用网络载体进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抢占网络文化的制高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在网络的信息高速通道上,网络廉政文化的形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发挥网络优势,加强网络教育

一、发挥网络优势

网络就像一个透明鱼缸,权力的运作在其中纤毫毕现。有人说,利用网络反腐败虽不是万能的,但它的透明度无疑使它成为腐败的一大克星。而今,网络反腐已日益成为世界潮流。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西方国家代表和专家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因此,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和利用网络的优势,加强网络教育宣传、网络监督和举报工作。

(一)加强网络教育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机构积极运用网络载体进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抢占网络文化的制高点。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企业院校,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

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反腐倡廉宣传和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如中央对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以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这些重大案件在网络上迅速地传播开来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四川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郭世一对记者说:“网络是知识群体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当前最重要的舆论阵地之一。通过网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不仅让群众知晓我们在做什么,增强他们对反腐败的信心,也能消除误解,澄清错误认识。现在,四川省市县三级都已经开通了廉政网络,有的地方干得风风火火。”其中“四川平昌廉政网”,虽然只是一个县级纪委的门户网站,但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公开运行以来,平均每天有1200余人次浏览。该网站的“举报中心”特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岗”,方便群众通过邮件反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见。

在网络的信息高速通道上,网络廉政文化的形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2006年5月,山西省新绛县纪委在网上建了中国第一个纪委博客“绛州廉政博客”,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通道”。7月下旬,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推出国内第一个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网络游戏《清廉战士》,虽然这款游戏面世后引发争议不断,并于3周之后宣布关闭,但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反腐的新思路[20]。在五彩缤纷的网络文化中,廉政文化已然成为一朵奇葩,卓尔不群,幽香自远。大量的反腐倡廉歌曲、廉政公益广告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要加强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教育作用,第一,应充分宣传反腐倡廉的形势和成果,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增强师生反腐败的信心,使其“想说”。第二,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充分调动师生反腐败的积极性,使其“敢说”。第三,应构建校内舆论监督网络,使其“能说”。可利用高校内部的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报刊等媒体和各种公开的会议如“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民主评议会”等,对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四,应畅通信息传播渠道,推进校务公开,为舆论监督提供事实依据,还要注意予以引导,使其“说准”。建立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横向的信息传播渠道以及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

(二)强化网络监督

监督是预防和制止腐败的有效方式,网络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它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如电子数据库、电子课件等和各种网络形式像网页、电子邮箱、电子留言板、虚拟社区等,对掌握一定社会公共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约束的过程,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www.xing528.com)

世界上有些国家在利用网络反腐败方面已经走出了很大一步。为我们加强网络监督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比如,韩国把互联网作为全民反腐肃贪的重要场所和有力工具。印度政府内部就有一个名叫“中央警戒委员会”创建的网站[21],使不少官僚政客担惊受怕,唯恐自己的前程因上此网而毁于一旦。在阿根廷,早在2000年政府就颁布了法令,实行政府采购上网。它规定政府机构进行采购或与企业签订有关修建公共工程项目的合同,都必须在政府的网页上亮相,以便增加公共开支的透明度和便于公众对政府部门经费使用的监督。

在我国,网络也已经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阵地。一是可以使群众在网络上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一些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定。二是可以展示反腐败成果。通过把一些重大或典型案例上网、介绍纪检监察最新工作动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我党反腐败的决心和战果,对增强广大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三是网站一般附带了电子举报信箱,举报人除正常的来信来访外还可以通过电子信箱进行举报反映问题,方便群众举报。四是在“电子论坛”、“电子留言板”、“电子虚拟社区”里,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可就普遍关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热点、难点问题,新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如何预防违法、违纪等提出自己的观点。

与传统监督相比较,网络监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时性、及时性。网络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二是平等性。网络上的信息,特别是受众高度参与产生的信息,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的特征。交互性拉近了媒体与受众情感和心理上的距离,人们称之为信息的零距离传播。网络监督中,监督者与监督对象如果是平等关系,既保持了一种零距离的亲近,又避免了面对面监督带来的不快,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有好处。三是抗干扰性强。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把部分话语权转交给受众,就是说,受众可以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发布者。当信息在网上自由流动和吸引众多受众主动参与时,信息“把关人”的作用就会大大削弱甚至完全消解。四是安全性高。对于任何形式的监督,大多数人是不乐意接受的,尤其是在揭发检举的材料危及监督对象的权力、地位和身心安全的时候,他们就会不惜余力地进行打击报复。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不胜枚举。而利用网络监督则相对安全一些,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者的民主权利。在网络面前,人人都是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没有超脱被监督的权力。同时,当前,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已经在我国各级政府推广和应用。电子政务开启了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实现了反腐败从管人到管事、从思想到业务、从纪律到流程、从事后查处到实时监控、从内在自我控制到外部技术控制的转变,从而降低了监督和追惩的成本,提高了反腐败的效率和“效度”,创新出了技术防控腐败的制度环境和文化。

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权力的运作不透明往往是产生腐败的两大原因。而电子政务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它可以用“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利用网络可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也使政府行为更具公信力。2007年11月26日,我国首个政府采购网上监督系统——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监察系统正式启动。该系统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于一体,全程监督模块涵盖了政府采购从中介机构选定到验收付款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察[22]

(三)推广网络举报

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官方网络举报形式,开我国网络举报之先河。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 500件,月均27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而最高检察院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网上举报,是一条最经济、最便捷、最互动和最保密的举报方式。”2005年初在全国首批开通举报网站的四川省纪委信访室主任黄秀川对在接受相关媒体记者采访时说,“在网上,匿名的举报者也能和办案机关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传统的信访方式无法比拟的。”江苏省查办的郑大水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2005年1月,有人在网上举报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原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后,在举报线索的回复栏留言,要求举报人提供关键信息。两天之内,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而直到现在,检察院还不知道举报人是谁。

当今社会,网络化已成为一个特征,网络反腐是提高反腐效率的一种有效途径。它能聚集更多的举报线索,方便开展侦查工作。在网上自由沟通信息,而又不泄露身份,关键就在于密码举报。“当举报人登录举报网第一次举报时,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个密码。今后,举报人就使用这个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和交流。”四川省纪委管理网上举报的王璘对媒体记者道出其中的诀窍。随着网络的突飞猛进,网上举报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为了鼓励网上举报,一些地方出台了奖励措施。如北京市检察机关规定,对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公民,经查实结案后,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2004年6月,向北京市网上举报第一案的举报人宋扬(化名)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宋扬举报了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部副主任程绍志收受代理商陈某贿赂67万元的犯罪事实。“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处长何延安告诉记者,江苏某检察院从2006年8月~2007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23]。与常规的举报方式相比,网络更加自由迅捷,也更隐蔽,同时网络反腐具有公民舆论监督的性质,通过网络技术,扩大了公民的舆论监督范围,形成广泛的公民舆论监督力量,可以起到分担自上而下的监督压力,增强监督效果的作用。在网络日益受到反腐机构青睐的同时,由于网络公开和透明的特性,又无意中开辟了一个反腐新战场——民间网络反腐,如“中国民间反腐败联盟”、“中国舆论监督网”等。不知道这是否是巧合,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和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2003年10月1日,“中国舆论监督网”的诞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恰好是一年。次年6月10日,“中国舆论监督网”仅用46天的时间,山东省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应声倒地,被山东省政法机关拿下,这是中国互联网网络反腐诞生以后,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拿下“厅级高官”,标志着中国网民利用互联伸张正义,取得了初战告捷,李心德当仁不让地做了“中国反腐第一人”,民间网站反腐的“领头雁”。

但网络毕竟只是一种传播工具,它无法承担反腐败的重任,要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只有健全法制。同时,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网络,利用网络的参与方便,凝聚迅速的特点,快速举报,但是另一方面,它有可能给恶意举报者提供挟私报仇,混淆视听的机会,从而扰乱正常的反腐败工作,同时还有可能产生信息失实,侵权等现象,而且由于网络的公开性,被举报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能看到举报信息,造成打草惊蛇,导致嫌疑人事前销毁证据,提供虚假证据等,破坏司法机关调查,给查案带来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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