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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国家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当前,我国的就业机制逐步向纵深发展,就业的渠道不断拓宽,就业的途径及流向呈现出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特点。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国家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四)国家大力提倡并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当前,我国的就业机制逐步向纵深发展,就业的渠道不断拓宽,就业的途径及流向呈现出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特点。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来势凶猛,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在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高等学校要始终把就业创业教育贯穿于教学管理全过程。加强创业教育,倡导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实训和实习实践活动。通过讲座、演讲、树立创业典型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www.xing528.com)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两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比如: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辽宁省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广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浙江省规定,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都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要提供保障,消除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了解这些政策,会让大学生感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加坚定创业的决心,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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