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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消灭。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的,并不是无限的或相同的。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主要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法人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享有的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消灭。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是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的,并不是无限的或相同的。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同时消灭。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的机关来实现的。(www.xing528.com)

(三)法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人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将法人划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企业法人是以指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国家依法纳税的单位,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等。

非企业法人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的非营利性单位。主要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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