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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正是基于此矛盾,国家于2010年下达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根据 《意见》可以得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企业不仅要实施 “引进来”的战略,更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但是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出现了高级涉外法律人才的短缺以及一般法律人才富余的尖锐矛盾。[7]正是基于此矛盾,国家于2010年下达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 《意见》)。着手进行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其中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根据 《意见》可以得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根据 《意见》的精神,我们认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交往对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为方向,以培养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卓越的法律素质、扎实的实践能力、深厚的文化底蕴、普世的人文情怀和良好的外语素养的涉外法律人才为目标,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革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国家对外交往,保障国家利益,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8]云南省在培养面向GMS的国际化法律人才时,可以借鉴此指导思想,为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指引方向。(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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