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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庄连殉难过程考证,刘老庄连事迹和所谓“新发现”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掩护领导机关和主力部队转移,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第2营第4连主动在刘老庄阻击敌人。战后,新四军第3师命名第4连为“刘老庄连”】。 比此更详细的介绍还有《淮安刘老庄纪念园》的解说,称此次战斗,“击毙日伪军170多人,伤200多人”。

刘老庄连殉难过程考证,刘老庄连事迹和所谓“新发现”

一、刘老庄连事迹和所谓“新发现”     

新四军苏北刘老庄抗击日军进攻的战斗。1943年3月16日,日军第17师团驻江苏省淮阴、涟水步骑兵3000余人,分十一路突然合击在淮阴县六塘河沿岸一带的淮海抗日根据地党政领导机关,企图一举摧毁。为掩护领导机关和主力部队转移,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第2营第4连主动在刘老庄阻击敌人。18日,第4连与敌1000余人激战,先后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最后,弹尽援绝,就与敌进行白刃格斗。连长白思才、政治指导员李云鹏等全连82人全部牺牲。战后,新四军第3师命名第4连为“刘老庄连”】。   

   比此更详细的介绍还有《淮安刘老庄纪念园》的解说,称此次战斗,“击毙日伪军170多人,伤200多人”。   

   《国防部网》称“连续打退日伪军5次进攻,毙伤日伪军300余人”。  

   新四军第19团4连与1000余敌人激战。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至300余人,最后白刃格斗全连82人全部牺牲,是国内各媒体宣传主张的要旨。此内容在抗战胜利70年之际,更有了新的飞跃。   

   今年(2015)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式前一天的9月2日,全国各媒体又同时转载了来自《新华日报》记者陈月飞的文章《日方史料还原刘老庄战斗细节》,报道了南京市方志办胡卓然等“独辟蹊径”,从日本找到《步兵第五十四联队史》,考证了刘老庄连战斗过程,“还原出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的新闻。其新研究证实了:   

   1.敌我悬殊:作战对手“54联队(约为团的编制)主力也赶到了。日军一个联队有约三千人,与我军82人可谓众寡悬殊”。所以从来的见解“4连连续打退日伪军1000余人的五次冲锋”,的说法并不准确,“从日军记述看,可能来袭日伪军人数更多”。

   2. 汉奸劝降,我军誓死不降: 发现了翻译“申得瑞”劝降的新证据。

   3. 发现了“日军发射大量炮弹”的证言,即消耗步兵炮弹63发。

   4.“证实了白刃战中勇士全部牺牲”, 并发现死者中一名是“第九中队长船越正大尉”。   

   如此,“我军战史记载,毙伤敌170余人”至300人的纪录中又增加了一名大尉指挥官。82勇士力战1000日军的神话,也扩大到82勇士力战3000的〝新阶段〞。“勇士们在交通沟中和日军拼刺刀,无人退缩,除一人跳出交通沟中弹牺牲外,其他在肉搏中全部殉国”,云[1]。   

   此被事先安排好的适时报道,和全国媒体的同时转载,无疑,为翌日在天安门广场亮相的“刘老庄英雄连”的英模方阵又增添了一层光彩。   

二、纠正错误还是为错误添彩?   

   发现日本的战史纪录,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利用它是为了纠正从来政治宣传中的错误,还是为了加重其错误色彩?从资料提供者“南京市方志办”和媒体报道者的解说中看,其采用的是后者立场。即不是利用日军历史记录来纠正宣传中的错误,而是以“从来的见解”为基础,选择日军资料中的有利内容为原来的错误基础添枝加叶。   

   如此,研究者提供的历史资料,被宣传者恶用与政治。研究者出卖了良心,却买到“爱国者”们的喝彩。换到了国家的褒奖。此亵渎学术的尊严,屈从于政治的现象可谓现在国内被体制所玩弄的现代史研究者们的悲剧。   

   下面是利用同样史料的笔者之解说。作为一个独立的历史研究者,当然笔者不会以共产党的宣传材料为前提。   

三、史料的介绍和批判   

   刘老庄的“新史料”《刘老庄的战斗》,来自步兵第54联队史《六塘河作战》的一节[2],作者是本书编者池田八郎。当时是参加作战的第一大队的步兵炮小队长。关于“联队史”的价值,笔者在《日军的战史档案资料》一文中已有过详细介绍。即联队史类的记述不属于第一手史料,但可称为第二手的加工史料。所以作为历史学研究的利用价值并不太高。不像战斗详报那样准确,不能过分信用。必须顺藤摸瓜,寻出其使用的资料之源。使用此类史料时,必须先判断所记述部分的材料是来自于“回顾”谈类,还是来自于战斗详报,日记等文献;是编者的叙述,还是当时的记录。若是前者,即使是当事人的话也绝不能轻信。从此点判断,本文不是战斗详报,缺乏许多重要内容,如作战时间(资料甚至没有标明作战日期),具体地点,地形,命令文,作战部署,人数,敌情报告(部队番号,指挥官姓名,数量),敌遗弃死尸数量,消耗弹药等。   

   但又可以说此材料也不是个人的回顾录,有一定代表性,提供了一定重要情报。执笔者池田八郎前言中记载到,“副史(战斗记录部分)是我借用了田坂联队长收集,记录,保存的战斗详报等文件,经长期精心的编辑作业集成。因作为史实价值连城,所以尽量保持不改变其原貌”(48页)。所以其原资料是可信的,问题就出在池田“精心的编辑作业”过程中。此歼灭战斗,从战术面讲是一个模范战例,所以联队应有过战例记载。问题在现在不能去顺藤摸瓜。据笔者调查,防卫厅战史资料中心的日军档案中,现在并没有任何有关《六塘河作战》的记录。联队史编辑者也早已去世,无从去追查资料之源,所以此资料形态虽科学性不高,源泉可信,又可谓独一份,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四、考证一:部队数量   

   按常识讲,此处要把握的是敌方当天实际上投入战斗的部队数量。而不是敌方所有的兵力总数。按资料内容判断,从始至终,日方投入战斗的部队只是一个大队,即步兵第54联队(平岛周平大佐)第一大队长(照沼清松大尉)指挥的4个中队。资料中虽然记载了“联队主力”后来到达的事实,但从部署上看,并没有被投入战斗。因为敌手(第四连)数量微小,所以不需要更多兵力。

   步兵第54联队属于冈山乡土联队之一,和笔者所在大学有很深的关系。属于第17师团,是1938年4月由第十师团(矶谷廉介中将)负责再建的三单位制的地方守备师团(乙师团),前身是1924年裁军时解散的同番号部队,曾驻扎在冈山市津岛兵营。即笔者所在大学校内。1924年解散后,步兵第10联队(滕县,台儿庄作战部队)从姬路进驻其旧营房。并由此地赴大陆作战。   

   17师团在姬路再次组建后,下属步兵第53,54,81三个联队,第54联队的兵员来自于冈山,鸟取,松江。即步兵第10,第63,第40联队的补充队(后备兵部队)。武器装备也比较薄弱。编制上的大队战斗员为871名,一中队编制112名[3]。实际上还不足于此数。比如图二(《步兵第五十四联队史》182页)记录了1942年8月同联队第三大队编制现状,共人员765名,联队炮一门,大队炮两门,机枪4挺。此编制应该说和当天与第四连作战的第一大队人员装备总数接近。

   此外有没有“伪军”?亦是一个争议问题。国内的宣传机关为宣扬战果,总愿意扩大伪军数量。好像伪军,汉奸越多,中华民族越光荣一样。可实际上机动作战的主力部队(甲师团)绝不会有伪军配合。相反,地方守备部队的讨伐中经常有当地日伪组织,武装的协助。这点在本联队史的记述中也可确认。比如209页出现的“李东海大队(归顺兵800名)”的记载,212页出现的 “和平军与县警百名”的记载, 218页中出现的 “自卫团”的记载等,不用说,肯定都是协力的伪军组织。而只要参加战斗,肯定也会留下记录。比如1942年5月11日至14日山本登中尉指挥的“三岔河的战斗”序列中就有“和平军约30名”的记载,人数也算入讨伐队编成总数中(191页)。但刘老庄战斗中记录的只有“苦力约200名”。并且也没有任何苦力去参加作战的纪录。此200名,可以看作是日军的协力者或被迫协力者,但不会是军人,也不会有武器。最多只能称“伪民”,很可能是作战中雇佣,或被强迫的民间人。其作用,在战斗图上标注的也很清楚,即于“平地前进”,作为“诱敌目标”。当然,会有车马,推拉着部队的部分行李。所以此次战斗中有伪军参战的说法并不正确。   

四、考证二:日军部署

   从下图的部署看,日军是在进行拉网式讨伐。按本资料记载,《六塘河作战》是17师团警备区域中的统一作战,从1943年3月16日至4月6日实施。目的是“彻底扫讨洪泽湖东北地域的新四军”。部队从泾河镇出发经孙家圩,劉老庄,指向沭阳,从南向北,实行拉网式大扫荡。联队分为几个纵队同时前进,第一大队在最左端(西端)。每一大队又散开在东西约3-500米、南北约800米-1000米的范围内。为了不让敌方察觉,大部队都在壕内行军。各队除一名在平地负责联络的士兵外,全体只有一小部分炮队(炮身也在壕内)和“200名苦力”在平地诱敌。

   交通壕是战时苏北地区的一种形于道路的特殊工事,四通八达。据联队史记载,作战地段深宽达各5米。   

   在接近刘老庄前,池田八郎的大队炮小队 “兵士10名和支那人苦力約200人”,拉开距离在平地前进。大队炮(92式步兵炮)在平地行进的理由,估计一是有马匹车辆不便入壕。二是有炮兵观测器具,可借以侦查敌情。实际上首先发现敌情的就是炮兵的眺望镜。此时浓雾弥漫,视界约100米前后,从此点判断时间应是早晨。之后浓雾逐渐消散。在视界可达600米的时候,平地行进的大队炮队发现了“由右向左”进军的敌大部队。可考虑,此从东向西急行的大部队即是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主力部队。第一大队位于第54联队的大拉网最西端,也就是说第19团已经基本脱出了日军的布网。   

   在大队炮小队发现敌情准备作战的同时,在壕内前进的尖兵小队(第二中队的一部分)与一部分新四军在壕底遭遇,随即进入战斗。遭遇地点记载为壕内的拐角部。   

   从地图判断,拐角部是一个复杂的十字路口。遭遇战将19团部队分截为两段。大部队向西退走(图左方F)一小部分(第四连,图中部F)被堵在壕内拐角部路口,形成对峙。在对峙的同时,第一大队迅速展开,从地面对第四连形成包围。此时被截断的第四连退入一条没有出口的死壕,日军称“袋冢”。当日军发现第四连进入死路后,宽下心来,在包围封锁的状态下,大队长召集部下,商讨如何“料理”(处置)这瓮中之敌。

五、考证三:突击过程   

   商讨后,大队长决定先以炮击将敌一步步压至死壕尽头,最后展开突击。从作战图看,此时第一,第三中队和大队本部,在死壕东端展开。封锁壕顶并预备截击突击时向反方向突围的第四连残部。第二中队堵在拐角处壕口。重机枪和大队炮也配置在此。目的是封锁壕口,并炮击壕内之敌迫使其退向死壕尽头。第九中队(第三大队所属)配置在壕的西面担任突击任务。   

   使用的作战部队为四个步兵中队(合计450名左右),大队重机枪中队(92式重机枪4挺),一个步兵炮小队(1-2门九二式步兵炮),还有一门警备用的联队炮(RIA,41式山炮),炮口对向后方。预防新四军主力的回援。   

   此为典型的歼灭战部署,在此状况下被包围压制的第四连没有任何突围的可能。所以突击前,日军先通过翻译申得瑞劝降“在此继续抵抗没有任何意义” “放下武器自动站出来投降的可保住一命”。可是第四连的回答,却是对申得瑞射击的枪声。见此大队长命令突击开始。此时,联队主力也闻枪炮声赶来。但没有部署、展开而停留在后方一线观战。因为靠第一大队的750名人员早已稳操胜券。

   实际上参加突击的部队仅仅为第九中队的110余名。按步炮协定,在支援炮火的第五发炮弹刚炸裂后,第九中队在队长船越正大尉的率领下冲向敌壕内,展开肉搏。但船越本人在进入壕前中弹倒毙。此后情况,联队史记载为“除一名能脱出壕外被我拦截火力击毙者外,壕内之敌全部成为我刺刀之血锈”。   

   此日战斗结果联队史纪录死亡两名。一名就是指挥突击的船越正大尉,倒在壕外。另一名死亡者是联队本部的书记(文书)中地政美曹长(205页)但不能确定他死于何处。因为是联队的文官,所以不会是此突击战斗中的死者。日军对每一名战死者记载的都非常准确[4],没有战斗详报也能按死亡记录(行政文书)确定死者的姓名,死亡时间,地点,死亡原因等。看来中地政美死亡情报的来源不是战斗详报,所以只能知道死者的姓名,死亡日期,但不能了解具体死亡原因。

   资料不仅没有记载作战日期,时间,对敌部队人数也没详细统计数字。称敌为“约200”名。最终记载的“敌遗弃尸体”数,也是《六塘河作战》全体的统计,284名。对己方部队的负伤者数也称“不详”。此处是资料的最大弱点。若是战斗详报,战后肯定会清点尸首,不会有这种记载遗漏。因为记录者是步兵炮小队长,所以对自己消耗的弹药63发记载的很清楚。纪录称此战例如同《步兵操典》的理想战例一样,打的非常成功。若参考《步兵操典》有关步炮协同突击的部分,可见190-191款云:

   

   「中队长应使部下全体彻底理解炮兵射击要领,在最後突击前的支援射击开始时,命第一线小队前进,位于我炮弹集中部位后,在最后一发炮弹发射后,不失时机紧接炮火突入敌阵」「中队长应身先士卒在最先头全力指挥突击。此时中队长的勇敢作为,是鼓舞部下奋起取胜的第一步 」[5]。   

   可见联队史所指的模范之处是默契的步炮协同,和中队长身先士卒的突击行为。   

六、刘老庄战斗再评价   

   此资料虽不精确,但基本记录了从前不为人所知的刘老庄战斗的一些细节。具有不少参考价值。从中可得知:   

   1.日军协力者约200名的存在,但不是伪军,而是搬运苦力,并没有参加战斗。

   2.四连部队是新四军19团后卫部队,转移时遭遇日军不幸被与主力截断,退入死路。不是为掩护主力不撤,而是无路可撤。

   3.从地形,人数,火力面看,第一大队的750名战斗员,两门炮,4挺重机枪对死壕内第四连82名的包围具有绝对优势。稳操胜券。所以日军进行了劝降。

   4.拒绝投降被证明是一个明确的事实。

   5.突击部队为第九中队的兵士约110名。如同照步兵操典规定一样打的很成功。一次即突入。从第九中队的损失仅为壕外一名死亡的纪录看,壕内的“肉搏”对第四连来说是个十分凄惨的纪录。数十名第四连的生存者在未能形成有效抵抗的情况下被全部残杀。而日军在肉搏中无一死亡。

   6.第九中队长船越正大尉率领突击时死亡于壕外。另一名死亡者是联队文书,死因不会和突击战斗有直接关系。估计此外肯定还会有几名负伤者。   

   纪录不是精确的战斗详报,不能准确地考证出作战细节。但可以判断出作战部队为一个大队约750名,死亡者为船越正,中地政美2名。这个基本情报不会生错。所以如果利用此资料重新解释,考证刘老庄连事迹时,应指出从来记载中的毙伤敌军170或300名[6]的错误。怎能不纠正旧错,反而得出对战敌军总数为1000名(旧说)+联队主力﹦3000名(新说),毙伤敌军170(旧说)+1名大尉的新结论呢?   

   像日军死亡2名,刘老庄连死亡82名的数字一样,日中双方都对自己部队的损失了如指掌。自己记载自己的伤亡这才是正确记录战史的方法。在没有取得全胜(歼灭战)不能打扫战场的情况下,怎能知道敌方损失细情?何况刘老庄连是全部殉难,死人亦不能开口,到底是谁按照什么方法计算出刘老庄连毙伤的敌军为170或300名?   

   从来对刘老庄连的表彰可考虑价值有二,一是以寡少毙伤众多(170-300名)的成功,二是宁死不屈的殉国精神。   

   在利用日军资料澄清了刘老庄连“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的神话后,若继续表彰其英雄行为,剩下的只有一条了,那就是不接受劝降的殉国精神。   

   这也只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时性的价值。若在世界各国大半能遵守日内瓦公约(保护优待俘虏,救护伤病)的今天(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这种没有军事价值的抵抗是否值得赞美,那还是另一个问题。若不对兵士进行日内瓦公约教育,在今日还继续鼓吹赞美殉国精神的话,弘扬的只是一种时代的错误,象征的也只是国家和军队的残酷,野蛮。   

   刘老庄的“新资料”为何只宣传不公开?短短两页。想怕是公开后又戳穿一个神话。但此回却是一个封锁不住的档案。对宣传部门来说,也许“不发现”比发现更好。

   注释:

   [1]《日方史料还原刘老庄战斗细节》《新华日报》2015年9月2日。

   [2] 『歩兵第五十四連隊史』歩兵第五十四聯隊史刊行委員会編、1989年,201页。

   [3]「歩兵(乙)聯隊(車輌)編制表」、JACAR:Ref.C01007658600 №105.

   [4] 比如步兵第54联队在1941年6月至1943年九月间在长江以北地区的讨伐作战的全部死亡者为217名(实名记载)。

   [5]『歩兵操典』川流堂,昭和15年,98-99页。

   [6] 刘老庄园的解释为歼灭170,击伤300名。


   【作者按】此文是利用日军史料的研究,敌我之称重视于原文,不代表笔者立场。      (www.xing528.com)

一、刘老庄连事迹和所谓“新发现”   

   关于《刘老庄战斗》,以下为《百度百科》词条的文章   

【新四军在苏北刘老庄抗击日军进攻的战斗。1943年3月16日,日军第17师团驻江苏省淮阴、涟水步骑兵3000余人,分十一路突然合击在淮阴县六塘河沿岸一带的淮海抗日根据地党政领导机关,企图一举摧毁。为掩护领导机关和主力部队转移,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第2营第4连主动在刘老庄阻击敌人。18日,第4连与敌1000余人激战,先后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最后,弹尽援绝,就与敌进行白刃格斗。连长白思才、政治指导员李云鹏等全连82人全部牺牲。战后,新四军第3师命名第4连为“刘老庄连”】。   

   比此更详细的介绍还有《淮安刘老庄纪念园》的解说,称此次战斗,“击毙日伪军170多人,伤200多人”。   

   《国防部网》称“连续打退日伪军5次进攻,毙伤日伪军300余人”。  

   新四军第19团4连与1000余敌人激战。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至300余人,最后白刃格斗全连82人全部牺牲,是国内各媒体宣传主张的要旨。此内容在抗战胜利70年之际,更有了新的飞跃。   

   今年(2015)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式前一天的9月2日,全国各媒体又同时转载了来自《新华日报》记者陈月飞的文章《日方史料还原刘老庄战斗细节》,报道了南京市方志办胡卓然等“独辟蹊径”,从日本找到《步兵第五十四联队史》,考证了刘老庄连战斗过程,“还原出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的新闻。其新研究证实了:   

   1.敌我悬殊:作战对手“54联队(约为团的编制)主力也赶到了。日军一个联队有约三千人,与我军82人可谓众寡悬殊”。所以从来的见解“4连连续打退日伪军1000余人的五次冲锋”,的说法并不准确,“从日军记述看,可能来袭日伪军人数更多”。

   2. 汉奸劝降,我军誓死不降: 发现了翻译“申得瑞”劝降的新证据。

   3. 发现了“日军发射大量炮弹”的证言,即消耗步兵炮弹63发。

   4.“证实了白刃战中勇士全部牺牲”, 并发现死者中一名是“第九中队长船越正大尉”。   

   如此,“我军战史记载,毙伤敌170余人”至300人的纪录中又增加了一名大尉指挥官。82勇士力战1000日军的神话,也扩大到82勇士力战3000的〝新阶段〞。“勇士们在交通沟中和日军拼刺刀,无人退缩,除一人跳出交通沟中弹牺牲外,其他在肉搏中全部殉国”,云[1]。   

   此被事先安排好的适时报道,和全国媒体的同时转载,无疑,为翌日在天安门广场亮相的“刘老庄英雄连”的英模方阵又增添了一层光彩。   

二、纠正错误还是为错误添彩?   

   发现日本的战史纪录,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利用它是为了纠正从来政治宣传中的错误,还是为了加重其错误色彩?从资料提供者“南京市方志办”和媒体报道者的解说中看,其采用的是后者立场。即不是利用日军历史记录来纠正宣传中的错误,而是以“从来的见解”为基础,选择日军资料中的有利内容为原来的错误基础添枝加叶。   

   如此,研究者提供的历史资料,被宣传者恶用与政治。研究者出卖了良心,却买到“爱国者”们的喝彩。换到了国家的褒奖。此亵渎学术的尊严,屈从于政治的现象可谓现在国内被体制所玩弄的现代史研究者们的悲剧。   

   下面是利用同样史料的笔者之解说。作为一个独立的历史研究者,当然笔者不会以共产党的宣传材料为前提。   

三、史料的介绍和批判   

   刘老庄的“新史料”《刘老庄的战斗》,来自步兵第54联队史《六塘河作战》的一节[2],作者是本书编者池田八郎。当时是参加作战的第一大队的步兵炮小队长。关于“联队史”的价值,笔者在《日军的战史档案资料》一文中已有过详细介绍。即联队史类的记述不属于第一手史料,但可称为第二手的加工史料。所以作为历史学研究的利用价值并不太高。不像战斗详报那样准确,不能过分信用。必须顺藤摸瓜,寻出其使用的资料之源。使用此类史料时,必须先判断所记述部分的材料是来自于“回顾”谈类,还是来自于战斗详报,日记等文献;是编者的叙述,还是当时的记录。若是前者,即使是当事人的话也绝不能轻信。从此点判断,本文不是战斗详报,缺乏许多重要内容,如作战时间(资料甚至没有标明作战日期),具体地点,地形,命令文,作战部署,人数,敌情报告(部队番号,指挥官姓名,数量),敌遗弃死尸数量,消耗弹药等。   

   但又可以说此材料也不是个人的回顾录,有一定代表性,提供了一定重要情报。执笔者池田八郎前言中记载到,“副史(战斗记录部分)是我借用了田坂联队长收集,记录,保存的战斗详报等文件,经长期精心的编辑作业集成。因作为史实价值连城,所以尽量保持不改变其原貌”(48页)。所以其原资料是可信的,问题就出在池田“精心的编辑作业”过程中。此歼灭战斗,从战术面讲是一个模范战例,所以联队应有过战例记载。问题在现在不能去顺藤摸瓜。据笔者调查,防卫厅战史资料中心的日军档案中,现在并没有任何有关《六塘河作战》的记录。联队史编辑者也早已去世,无从去追查资料之源,所以此资料形态虽科学性不高,源泉可信,又可谓独一份,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四、考证一:部队数量   

   按常识讲,此处要把握的是敌方当天实际上投入战斗的部队数量。而不是敌方所有的兵力总数。按资料内容判断,从始至终,日方投入战斗的部队只是一个大队,即步兵第54联队(平岛周平大佐)第一大队长(照沼清松大尉)指挥的4个中队。资料中虽然记载了“联队主力”后来到达的事实,但从部署上看,并没有被投入战斗。因为敌手(第四连)数量微小,所以不需要更多兵力。

   步兵第54联队属于冈山乡土联队之一,和笔者所在大学有很深的关系。属于第17师团,是1938年4月由第十师团(矶谷廉介中将)负责再建的三单位制的地方守备师团(乙师团),前身是1924年裁军时解散的同番号部队,曾驻扎在冈山市津岛兵营。即笔者所在大学校内。1924年解散后,步兵第10联队(滕县,台儿庄作战部队)从姬路进驻其旧营房。并由此地赴大陆作战。   

   17师团在姬路再次组建后,下属步兵第53,54,81三个联队,第54联队的兵员来自于冈山,鸟取,松江。即步兵第10,第63,第40联队的补充队(后备兵部队)。武器装备也比较薄弱。编制上的大队战斗员为871名,一中队编制112名[3]。实际上还不足于此数。比如图二(《步兵第五十四联队史》182页)记录了1942年8月同联队第三大队编制现状,共人员765名,联队炮一门,大队炮两门,重机枪4挺。此编制应该说和当天与第四连作战的第一大队人员装备总数接近。

   此外有没有“伪军”?亦是一个争议问题。国内的宣传机关为宣扬战果,总愿意扩大伪军数量。好像伪军,汉奸越多,中华民族越光荣一样。可实际上机动作战的主力部队(甲师团)绝不会有伪军配合。相反,地方守备部队的讨伐中经常有当地日伪组织,武装的协助。这点在本联队史的记述中也可确认。比如209页出现的“李东海大队(归顺兵800名)”的记载,212页出现的 “和平军与县警百名”的记载, 218页中出现的 “自卫团”的记载等,不用说,肯定都是协力的伪军组织。而只要参加战斗,肯定也会留下记录。比如1942年5月11日至14日山本登中尉指挥的“三岔河的战斗”序列中就有“和平军约30名”的记载,人数也算入讨伐队编成总数中(191页)。但刘老庄战斗中记录的只有“苦力约200名”。并且也没有任何苦力去参加作战的纪录。此200名,可以看作是日军的协力者或被迫协力者,但不会是军人,也不会有武器。最多只能称“伪民”,很可能是作战中雇佣,或被强迫的民间人。其作用,在战斗图上标注的也很清楚,即于“平地前进”,作为“诱敌目标”。当然,会有车马,推拉着部队的部分行李。所以此次战斗中有伪军参战的说法并不正确。   

四、考证二:日军部署

   从下图的部署看,日军是在进行拉网式讨伐。按本资料记载,《六塘河作战》是17师团警备区域中的统一作战,从1943年3月16日至4月6日实施。目的是“彻底扫讨洪泽湖东北地域的新四军”。部队从泾河镇出发经孙家圩,劉老庄,指向沭阳,从南向北,实行拉网式大扫荡。联队分为几个纵队同时前进,第一大队在最左端(西端)。每一大队又散开在东西约3-500米、南北约800米-1000米的范围内。为了不让敌方察觉,大部队都在壕内行军。各队除一名在平地负责联络的士兵外,全体只有一小部分炮队(炮身也在壕内)和“200名苦力”在平地诱敌。

   交通壕是战时苏北地区的一种形于道路的特殊工事,四通八达。据联队史记载,作战地段深宽达各5米。   

   在接近刘老庄前,池田八郎的大队炮小队 “兵士10名和支那人苦力約200人”,拉开距离在平地前进。大队炮(92式步兵炮)在平地行进的理由,估计一是有马匹车辆不便入壕。二是有炮兵观测器具,可借以侦查敌情。实际上首先发现敌情的就是炮兵的眺望镜。此时浓雾弥漫,视界约100米前后,从此点判断时间应是早晨。之后浓雾逐渐消散。在视界可达600米的时候,平地行进的大队炮队发现了“由右向左”进军的敌大部队。可考虑,此从东向西急行的大部队即是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主力部队。第一大队位于第54联队的大拉网最西端,也就是说第19团已经基本脱出了日军的布网。   

   在大队炮小队发现敌情准备作战的同时,在壕内前进的尖兵小队(第二中队的一部分)与一部分新四军在壕底遭遇,随即进入战斗。遭遇地点记载为壕内的拐角部。   

   从地图判断,拐角部是一个复杂的十字路口。遭遇战将19团部队分截为两段。大部队向西退走(图左方F)一小部分(第四连,图中部F)被堵在壕内拐角部路口,形成对峙。在对峙的同时,第一大队迅速展开,从地面对第四连形成包围。此时被截断的第四连退入一条没有出口的死壕,日军称“袋冢”。当日军发现第四连进入死路后,宽下心来,在包围封锁的状态下,大队长召集部下,商讨如何“料理”(处置)这瓮中之敌。

五、考证三:突击过程   

   商讨后,大队长决定先以炮击将敌一步步压至死壕尽头,最后展开突击。从作战图看,此时第一,第三中队和大队本部,在死壕东端展开。封锁壕顶并预备截击突击时向反方向突围的第四连残部。第二中队堵在拐角处壕口。重机枪和大队炮也配置在此。目的是封锁壕口,并炮击壕内之敌迫使其退向死壕尽头。第九中队(第三大队所属)配置在壕的西面担任突击任务。   

   使用的作战部队为四个步兵中队(合计450名左右),大队重机枪中队(92式重机枪4挺),一个步兵炮小队(1-2门九二式步兵炮),还有一门警备用的联队炮(RIA,41式山炮),炮口对向后方。预防新四军主力的回援。   

   此为典型的歼灭战部署,在此状况下被包围压制的第四连没有任何突围的可能。所以突击前,日军先通过翻译申得瑞劝降“在此继续抵抗没有任何意义” “放下武器自动站出来投降的可保住一命”。可是第四连的回答,却是对申得瑞射击的枪声。见此大队长命令突击开始。此时,联队主力也闻枪炮声赶来。但没有部署、展开而停留在后方一线观战。因为靠第一大队的750名人员早已稳操胜券。

   实际上参加突击的部队仅仅为第九中队的110余名。按步炮协定,在支援炮火的第五发炮弹刚炸裂后,第九中队在队长船越正大尉的率领下冲向敌壕内,展开肉搏。但船越本人在进入壕前中弹倒毙。此后情况,联队史记载为“除一名能脱出壕外被我拦截火力击毙者外,壕内之敌全部成为我刺刀之血锈”。   

   此日战斗结果联队史纪录死亡两名。一名就是指挥突击的船越正大尉,倒在壕外。另一名死亡者是联队本部的书记(文书)中地政美曹长(205页)但不能确定他死于何处。因为是联队的文官,所以不会是此突击战斗中的死者。日军对每一名战死者记载的都非常准确[4],没有战斗详报也能按死亡记录(行政文书)确定死者的姓名,死亡时间,地点,死亡原因等。看来中地政美死亡情报的来源不是战斗详报,所以只能知道死者的姓名,死亡日期,但不能了解具体死亡原因。

   资料不仅没有记载作战日期,时间,对敌部队人数也没详细统计数字。称敌为“约200”名。最终记载的“敌遗弃尸体”数,也是《六塘河作战》全体的统计,284名。对己方部队的负伤者数也称“不详”。此处是资料的最大弱点。若是战斗详报,战后肯定会清点尸首,不会有这种记载遗漏。因为记录者是步兵炮小队长,所以对自己消耗的弹药63发记载的很清楚。纪录称此战例如同《步兵操典》的理想战例一样,打的非常成功。若参考《步兵操典》有关步炮协同突击的部分,可见190-191款云:

   

   「中队长应使部下全体彻底理解炮兵射击要领,在最後突击前的支援射击开始时,命第一线小队前进,位于我炮弹集中部位后,在最后一发炮弹发射后,不失时机紧接炮火突入敌阵」「中队长应身先士卒在最先头全力指挥突击。此时中队长的勇敢作为,是鼓舞部下奋起取胜的第一步 」[5]。   

   可见联队史所指的模范之处是默契的步炮协同,和中队长身先士卒的突击行为。   

六、刘老庄战斗再评价   

   此资料虽不精确,但基本记录了从前不为人所知的刘老庄战斗的一些细节。具有不少参考价值。从中可得知:   

   1.日军协力者约200名的存在,但不是伪军,而是搬运苦力,并没有参加战斗。

   2.四连部队是新四军19团后卫部队,转移时遭遇日军不幸被与主力截断,退入死路。不是为掩护主力不撤,而是无路可撤。

   3.从地形,人数,火力面看,第一大队的750名战斗员,两门炮,4挺重机枪对死壕内第四连82名的包围具有绝对优势。稳操胜券。所以日军进行了劝降。

   4.拒绝投降被证明是一个明确的事实。

   5.突击部队为第九中队的兵士约110名。如同照步兵操典规定一样打的很成功。一次即突入。从第九中队的损失仅为壕外一名死亡的纪录看,壕内的“肉搏”对第四连来说是个十分凄惨的纪录。数十名第四连的生存者在未能形成有效抵抗的情况下被全部残杀。而日军在肉搏中无一死亡。

   6.第九中队长船越正大尉率领突击时死亡于壕外。另一名死亡者是联队文书,死因不会和突击战斗有直接关系。估计此外肯定还会有几名负伤者。   

   纪录不是精确的战斗详报,不能准确地考证出作战细节。但可以判断出作战部队为一个大队约750名,死亡者为船越正,中地政美2名。这个基本情报不会生错。所以如果利用此资料重新解释,考证刘老庄连事迹时,应指出从来记载中的毙伤敌军170或300名[6]的错误。怎能不纠正旧错,反而得出对战敌军总数为1000名(旧说)+联队主力﹦3000名(新说),毙伤敌军170(旧说)+1名大尉的新结论呢?   

   像日军死亡2名,刘老庄连死亡82名的数字一样,日中双方都对自己部队的损失了如指掌。自己记载自己的伤亡这才是正确记录战史的方法。在没有取得全胜(歼灭战)不能打扫战场的情况下,怎能知道敌方损失细情?何况刘老庄连是全部殉难,死人亦不能开口,到底是谁按照什么方法计算出刘老庄连毙伤的敌军为170或300名?   

   从来对刘老庄连的表彰可考虑价值有二,一是以寡少毙伤众多(170-300名)的成功,二是宁死不屈的殉国精神。   

   在利用日军资料澄清了刘老庄连“打退敌五次冲锋,毙伤日军170余人”的神话后,若继续表彰其英雄行为,剩下的只有一条了,那就是不接受劝降的殉国精神。   

   这也只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时性的价值。若在世界各国大半能遵守日内瓦公约(保护优待俘虏,救护伤病)的今天(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这种没有军事价值的抵抗是否值得赞美,那还是另一个问题。若不对兵士进行日内瓦公约教育,在今日还继续鼓吹赞美殉国精神的话,弘扬的只是一种时代的错误,象征的也只是国家和军队的残酷,野蛮。   

   刘老庄的“新资料”为何只宣传不公开?短短两页。想怕是公开后又戳穿一个神话。但此回却是一个封锁不住的档案。对宣传部门来说,也许“不发现”比发现更好。

   注释:

   [1]《日方史料还原刘老庄战斗细节》《新华日报》2015年9月2日。

   [2] 『歩兵第五十四連隊史』歩兵第五十四聯隊史刊行委員会編、1989年,201页。

   [3]「歩兵(乙)聯隊(車輌)編制表」、JACAR:Ref.C01007658600 №105.

   [4] 比如步兵第54联队在1941年6月至1943年九月间在长江以北地区的讨伐作战的全部死亡者为217名(实名记载)。

   [5]『歩兵操典』川流堂,昭和15年,98-99页。

   [6] 刘老庄园的解释为歼灭170,击伤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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