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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划定政府行为边界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机关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树立“权责一致”的理念。也就是说,法律赋予行政机关何种职权,先要通过“权力清单”予以明确;与“权力清单”相配套,还要有相应的“责任清单”将行政机关的工作范围予以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可以有效减少目前普遍存在的权责不一致现象,尤其是可以遏制“为官不为”的怠政、懒政现象。

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划定政府行为边界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八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振聋发聩、振奋人心,其中所阐述的通过制度制约权力的思想标志着中国的政治建设达到了现代政治文明的高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中国共产党在以往理论积累和实践探索基础上积极推进理论创新的成果。在建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更加强调德治的重要性,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突出作用。新中国的建设历程证明,片面强调德治,仅仅靠个人觉悟来约束权力是靠不住的。在对“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总结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也就是说,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与制约的制度系统,用制度的牢笼来约束权力的恣意妄为。

图为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2016年8月30日摄)。(www.xing528.com)

近年来,浙江省在国内率先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为主要抓手的简政放权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这一举措,给市场释放出更多新动能。  (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键在于依法用权。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人们按照理性的原则为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活动设定的一系列约束行为边界、指引行为目标的原则与规范。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行业和部门,它们都有具体的做事准则,制定这些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其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期目标。在一个国家之内,制度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尽管制度能在不同程度上约束公共权力的运行,但是就对权力的有效控制而言,唯有法律制度能达到最佳效果。洛克认为,“政府所有的一切权力,既然只是为社会谋幸福,因而不应该是专断的和凭一时高兴的,而是应该根据既定的和公布的法律来行使”。法治意味着不仅要服从形式的法律条文,更要符合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体现出法治的正义和公平。与其他制度相比,法律制度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权力是人民的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人民用体现自己共同意志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用权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守法律划定的职责红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这无疑是针对行政机关法制意识淡薄,有权乱为、有权不为现象而提出的。在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来的时候,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谨记,任何一种权力的取得和存在都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实体及程序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滥用或超越职权。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树立“权责一致”的理念。在具体的行政执法环节,“权责一致”的理念可以通过“清单制度”予以落实。也就是说,法律赋予行政机关何种职权,先要通过“权力清单”予以明确;与“权力清单”相配套,还要有相应的“责任清单”将行政机关的工作范围予以强化。在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职,不得放弃、不得推诿、不得转嫁他人、不得不履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可以有效减少目前普遍存在的权责不一致现象,尤其是可以遏制“为官不为”的怠政、懒政现象。“为官不为”行为的本质就是不履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有法不依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2015年2月6日,刘云山同志出席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结业式时提出,领导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切实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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