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常见心理障碍的识别
一、常见神经症
1.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作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其突出特点为自我强迫,表现在观念上被迫想自己不愿想的事、行为上被迫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同时伴有焦虑和抑郁情绪。强迫症的具体表现如下。
(1)强迫观念:强迫回忆,例如脑内反复回旋某歌曲的旋律、别人对自己说的话等;强迫怀疑,例如作业或考试后总觉得写错了字或做错了题、上学路上总怀疑忘带书或文具等;强迫性穷思竭虑则表现为对一些无意义的想法无休止地思索,如“1+1为什么等于3”、“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等等。
(2)强迫意向:患者常有与正常意愿相反的欲望和即将失控并要行动起来的冲动(多为可耻的残忍的意向),如走在桥上就有往下跳的冲动,看到刀就有要拿来砍人的冲动等。但从未实际发生过,只是不能控制这些意向的出现。
(3)强迫动作:包括强迫计数、强迫洗涤、强迫检查、强迫性仪式动作等。各类强迫动作均表现为反复重复一种动作,通常发生为对抗某种强迫观念或意向、消除不安、获得满足,逐渐固定为一系列无法克制的操作模式,不能自拔,稍有违反就惶惶不安,继而又对这种行为产生焦虑。例如学生为对抗强迫怀疑而反复检查自己任何一次作业或试卷,最后发展到无法做作业等。
2.抑郁症
抑郁症又称抑郁性神经症,是由社会、心理因素引起的一种以持久的情绪低落状态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常伴有焦虑、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抑郁症程度较轻,没有重性抑郁的精神症状的患者一般能适应学校生活,但心理压抑、情绪苦闷,而且病程较长。抑郁症的症状如下。
(1)兴趣衰退。这类学生对生活的兴趣明显减退,不仅对学校、社会中各种新鲜事物不感兴趣,而且自己以前的兴趣爱好也基本丧失。例如某学生高中时爱好写诗和听歌,患病后对此爱好一概丧失,连话都懒得说。
(2)自我评价过低。缺乏自信、妄自菲薄、自惭形秽,并有内疚、后悔等自责倾向。倾诉中多为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和对自己的失败估计。例如某学生虽然学习成绩较好,但自己坚持认为自己学习成绩很差,即将降到慢班,以后肯定不能毕业。
(3)精力减退。自感疲惫无力,不能进行复杂思考和较强运动。这类学生往往感到听课、做作业时,头脑无法兴奋起来,但一般无杂念而是一片空白,体育课甚至日常生活无力活动或不想去参与,有力不从心之感。
(4)封闭退缩。不愿交往,情绪苦闷而且封闭,不诉说亦不写日记。这类学生通常能维持和同学、教师的一般性交往,但被动勉强,交往内容表面化。例如一女生从初中开始坚持写日记,出现抑郁症后,不仅不写日记,还把过去的日记本锁起来,看都不想看。他们的退缩往往出于自卑和认为任何人都无法帮助自己。
(5)情绪低落。觉得生活中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感到前途渺茫;想前进、想成功,但看不到光明和目标;有时下决心改变自己,但没有付诸行动的勇气;无望、无助感强烈;有些学生有轻生的念头。
(6)躯体不适。伴有躯体症状,如头痛、背痛、肢体酸痛等,还有失眠等睡眠障碍,有些学生有食欲不振和消化不良之感。
名言警句
忧伤会减少或者妨害一个人行动的力量。
——(荷兰)斯宾诺莎
3.焦虑症
焦虑是个体主观上预料将会有某种不良后果发生而产生的极度不安的情绪体验。焦虑症是指一种无明确对象的、无法摆脱的焦虑状态,主要症状为焦虑的情绪体验,伴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和运动性不安。焦虑可分为急性焦虑和慢性焦虑两种形式。
(1)急性焦虑,又称惊恐发作。以突如其来的惊恐体验为典型症状,有“大祸临头”、“死之将至”之感,并伴有心跳过速、呼吸困难、头晕目眩等,还可能有出汗、发抖、腹痛等。急性焦虑的发作急剧,很难预料,但持续时间不长,一般1~20分钟,长的可达数小时。发作后虚弱无力,但焦虑情绪体验不明显,数日后恢复。
(2)慢性焦虑,又称广泛性焦虑。在焦虑症中较为常见。表现为持续性的紧张和不安;学习、活动时心烦意乱,记忆和思维受阻;交往中紧张、易激动;遇事时惊慌失措,往坏设想等。患者明知客观上并不存在威胁、危险和失败结局,是主观上过虑,但无法控制,惶惶不可终日。同时伴有生理反应,如心悸、口干、出汗、发抖、紧张性头痛、梦惊等。
4.恐惧症
当你凑近鼻子去嗅一朵粉红色的蔷薇花时,突然发现花朵底下爬出一条大蜈蚣,并向你窜来,你一定会心跳加快,浑身紧张,惊恐万分。这种体验就是恐惧感,是对某种特定事物、情境所产生的强烈惧怕及其主动希望回避的心理体验。对有可能对我们造成危险的情境产生恐惧感,可以引起我们对危险的警觉,从而调动机体能量应付面临的危险,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对一些很正常的情境也产生强烈的恐惧感,就可能患上了恐惧症。恐惧症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单纯性恐惧,指对某一特定的对象或情境产生的恐惧,是恐惧症中最常见的类型。根据恐惧对象的不同又可将单纯性恐惧症分为三类:动物恐惧症,如害怕猫、鼠、蛇、虫等;伤害或疾病恐惧症,如害怕肿瘤、结核、癌症等;非生物性恐惧症,如害怕登高、暴风、雷电、黑暗、幽闭等。(https://www.xing528.com)
(2)社交恐惧症,主要特点是在人际交往中自感害羞、局促不安、尴尬、笨拙、迟钝、怕成为他人的耻笑对象,而不敢在公开场合讲话、活动、吃饭等,以至不能正常交往。社交恐惧的另一个亚型为对视恐惧也称对人恐惧,即看着对方即面红耳赤、表情异样,而且怕被对方察觉,从而回避目光相遇。严重者会发展到足不出户。
(3)广场恐惧症,主要表现为对公共场所产生恐惧,担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不易离开,害怕自己会晕倒或发生其他意外,幻想在公众场合下,自己会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愚昧或过激行为,因此害怕到公共场所去。偶尔去看场电影,也不愿坐在任何不能迅速离开的地方。即使这样,仍然会感到焦虑不安或烦躁。
二、常见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是在遗传、环境的长期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其中家庭教育方式、社会生活条件、学校教育方式等起着重要作用。大多数人格障碍在童年就有端倪。可见人格障碍的形成和发展是相当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它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教育和治疗都难见成效。许多大学生都存在人格障碍的倾向或表现,常见的人格障碍有十余种,临床上较为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偏执型人格障碍
这是人格障碍中较为多见的一种,其行为特点常表现为:①敏感多疑,心胸狭窄,易把别人的好意当做恶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②易嫉妒,对别人获得的成就或荣誉紧张不安,妒火中烧,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或公开抱怨和指责别人;③自尊心强,要求别人尊重自己,重视自己,难以忍受不同意见,追求权势;④易感委屈、挫折,无意中觉得被歧视、冷遇,常有回击、报复之心;⑤固执、好争辩,主观片面性大,难以与人友好相处,因而社会适应不良;⑥对周围的人常抱不信任、警惕与敌视态度,缺少热情与同情,从来不开玩笑。
总之,偏执型人格的一个极端是痛苦、羞惭、胆怯,这种人格的人认为所有人都非难他(她),从而回避与社会接触;另一个极端是好武断和好挑战,无足轻重的刺激也可以引起这种人格的人的暴怒。介于两极端之间有许多程度不同的过渡状态。
2.强迫型人格障碍
这类人格障碍以要求严格和完美为主要特点,行为表现为:①常有不安全感和不完美感,强烈的自制心理和自控行为,常常为达到完美而过分自我克制和自我关注;②做事过分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缺乏应变能力;③遇事优柔寡断,思虑甚多,难以作出决定;④以焦虑、紧张、悔恨情绪为主,内心常伴有明显冲突,愉快、满意情绪少;⑤固执己见,要求别人按自己的规矩办事,缺乏幽默感,由于对人对己都感到不满而易引发矛盾;⑥过于严肃认真、谨小慎微、反复核对、注意细节、忽视全局。
3.分裂型人格障碍
分裂型人格障碍以孤僻离群和冷漠为主要特征,行为表现为:①情感冷淡、僵硬,缺乏热情、同情与幽默,难以与别人建立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少朋友更无知心朋友;②孤僻,回避交往,离群独处,几乎总是单独活动;③好沉思幻想,行为古怪,不修边幅;④对别人的表扬和批评无动于衷,也不关心自己对别人的影响以及别人对自己的态度等。
人格障碍者不存在认知和智力上的障碍,不存在妄想和幻觉,不存在特定的情绪或躯体疾病,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能够取得较高的成就,但总体来说病态人格使得他们的生活充满矛盾和痛苦,难以适应多变的现代生活。
三、常见性心理障碍
性心理障碍指在寻求性满足对象或满足性欲的方法上与常人不同并且违反了社会习俗的心理与行为。大学生性心理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同性恋
同性恋指正常生活条件下,从少年时期就开始对同性人员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及性爱行为。同性恋双方可陷入多种情欲活动中,包括渴望与对方建立“家庭”。有同性恋行为的两个人,可能只有一方为真正的同性恋者,而另一方为异性恋者。
不同的社会文化,对待同性恋行为的态度有较大的差别,从相安无事到深恶痛绝的态度都存在。但无论所处的社会文化是否宽容同性恋行为,凡是同性恋者在升学、就业、住房、参加社会活动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社会歧视、排斥或行政制裁,心理上经常受到压抑。往往这才是同性恋者痛苦的根源。
2.恋物癖和异装癖
恋物癖和异装癖者,绝大多数是异性恋者,男性。恋物癖指通过与异性穿戴或佩带过的物品等非生命物质的接触而引起性兴奋和性满足。所恋物品多为直接接触异性体表、具有特殊气味或摸起来能产生特殊感觉的东西,如女性的内衣、丝袜等。他们常常花费许多时间,不择手段地收集所需物品,并且对获得物十分珍惜,会精心收藏并反复玩弄。恋物癖与正常的恋物心理是不同的,因为恋物癖患者对异性本身毫无兴趣,只把性欲放在对物品的感觉上,至于这些物品是什么人的则无关紧要,而正常的恋物心理则与此相反,是一种“爱屋及乌”的心理。
异装癖属于恋物癖的一个类型,患者通过穿着异性的服装引起快感。但异装癖患者穿着异性服装与同性恋者是不同的,后者着异装是为了吸引同性的注意。
3.露阴癖
露阴癖指在不适当的环境中,以向陌生异性暴露生殖器或手淫,作为屡次使用和偏爱的满足性欲的方式。暴露的目的不在诱惑对方,所以不会有进一步的性骚扰行为,而在于从对方强烈的情绪反应中获得性兴奋和满足。露阴癖者多见于男性,也有极少数女性露阴者反复暴露自己的乳房或外阴。露阴时间多为黄昏或夜间,地点多在街头巷尾、影院或公园附近,选择人不太多的场合,这样才有机可乘、有路可逃。露阴癖以及与之相近的淫秽电话癖、躯体摩擦症直接造成对对方的精神威胁,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4.窥阴癖
窥阴癖指寻找各种机会偷看异性裸体状态、性交过程,作为满足性欲的偏爱方式,仅见于成年男性。虽然许多成年人如果看到他人性交,也会引起性兴奋,但这与窥阴癖有很大的区别,因为窥阴癖患者对窥视有强烈追求,且这种需要周期性出现,勉强抑制此种欲望即引起明显焦虑不安的情绪,窥视之后即获得性快感。窥阴行为对对方无直接人身侵犯,但足以揭人隐私,属于不道德与轻微违法行为,常受到社会舆论谴责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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