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农业税改变: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负担

农业税改变: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负担

时间:2023-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了“二税”,包括农业特产税、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这部分费用已经比较高,是维持乡村两级机构运转经费的来源,普通农民家庭负担起来就已经比较吃力了。到了“三税”,可以说农民缴纳了这部分的费用后,口袋基本被掏空。

农业税改变: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民负担

从解放后到“文革”结束前夕,农村经历了土改、政治运动等,农民税赋情况比较复杂。到1978年,情况得到根本改观,此时国家政治经济生活走上了正轨,一直到2006年,农业税费发展脉络比较清晰。1980年代,农民所承担的不仅有税,比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还有费,比如“村提留”、“乡统筹”中的各项费用,更有后来的集资、摊派等,这些可以称作“农民负担”(有的地方叫“社会负担”)。“农民负担”、“社会负担”,这两个词语究竟何时由何人提出、在何处发表现已无法考证,但确实比较形象而又精确地揭示了农民税赋的实质。说到底,所有的税费都是加在农民身上,由农民缴纳。

从大的层面看,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政策推动,农民收入不断增长,一位安徽农民甚至在家里挂着“不是神仙,胜似神仙”的中堂,农民生活好转由此可见一斑。得益于农业生产的进步,农业税收也不断增长,从1986年的44.52亿元,到2005年的937.28,增长了2005.301%,20年间年均增长100.27%。如果在这里停顿一下,我们就应该思考:同时期的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100%吗?答案是否定的。从图1-3来看,从1986年到1990年间,农业税收增长不显著,人均农业税收从1986年的5.49元到1990年27.06元,同期的农户家庭年收入从1048元到2819元,即使再加上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农民负担也不重。总体而言,农村处于“增产又增收”阶段。

002

图1-2 :1980年代农民踊跃缴纳公粮的场景(图片载于《河南日报》,来源于河南省政府网)

003

图1-3:1986—2005年人均农业税收的变化(单位:元)

注:以上统计的税种包括农业税、牧业税、契税、农业特产税以及耕地占用税。


1.农民负担——曾经的沉重话题

到了1990年以后,农民负担问题逐渐显现。时至今日,不少农民还对当年的税费有这样的口头禅:“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这里的头税就是农业税,农业税是按照比例来征收上交国家财政,对农民来说,负担不是太重。到了“二税”,包括农业特产税、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这部分费用已经比较高,是维持乡村两级机构运转经费的来源,普通农民家庭负担起来就已经比较吃力了。到了“三税”,可以说农民缴纳了这部分的费用后,口袋基本被掏空。遇到收成不好、家人生病等意外事件,这些税收就难以承受了。我们以一户农家为例,他所要面对的税费负担有以下几块,见表1-1。

表1-1:1990年代以来农户各类税费负担一览表

004005

过去我们经常说农民负担重,那原因又是什么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本该政府负担的公共支出全部由农民负担,比如架桥修路、政府运转、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钱从哪里来?都从农民那里来。许多民谣俚语,形象地表现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你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你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人越多,机构越庞大,办的事情越多,就越需要钱。钱从哪里来?

也只有向老百姓伸手,由此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费用名目层出不穷,我们列下当时农民需要缴纳的各种费用名目:

集资类: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一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一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还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养猪一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你养不养猪,一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有的虽然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比如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一些乡镇仅结婚登记一事,就得征收十四项费用。除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外,还要征收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费、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

正是如此,有农民戏称“结婚不是喜,费用付不起”。现在看来,这些收费名目简直不可思议。(www.xing528.com)

征收的费用如此繁杂,有时候连村干部都搞不清具体情况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上世纪90年代,湖北丹江口地区曾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水利工程,后来这个贷款还是转嫁到农民头上,在当地农民的税费负担里就有一项是“世界银行还款”,金额大约是30元。当地村民对此很疑惑,就问村干部:“世界银行是什么银行?在哪里?”村干部回答:

“世界银行肯定不是中国的,是联合国办的,当然就在联合国的大楼里。”

有时候,上面的收费征缴都有特定的政策法规,但到下面执行的时候就变味了。比如村提留、乡统筹两部分,政策明确规定征收比例不能超过农民收入的5%。实际情况是,乡镇将指标限额到村,村里再将指标平分到农民头上。到村后,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平摊。比如屠宰税,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没有养猪或杀猪的农户也要缴纳,村干部一律按户或人口定额征收。

还有一些税,虽然农民认为不合理,但是还是征收。比如农业特产税,顾名思义,就是从粮食以外的经济作物收入中征收。在水稻主产区,当时的农民对征收农业特产税很不理解,一是他们觉得已经缴纳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就不应该再缴了。二是有的农户家里只种了粮食作物,没有经济作物,也被村干部要求缴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农业特产税由上级政府直接包干到村干部那里,总金额不变,怎么收上来由村干部想办法,所以村干部只好按户征收。这时候,农业特产税就变成了人头税或者田亩税。

再来看三提五统。三提五统是维持乡村两级机构运转重要的经费来源,也就是说,乡村两级机构的规模及日常运转决定了三提五统的费用。我们可以简单地列一下一个乡镇的各类机构:兽医站、城建办、水管站、农机站、水产站、文化站、计生站、劳动所、民政办、土管所、广播站、交管所、派出所、农电站以及教育组等18个机构。机构多了,一是需要运转经费,二是产生管理功能,在运转经费不足的时候,就会有罚款、收费,当时的农民也是苦不堪言,笑称这是“十几个大盖帽管一个戴草帽的”。

当时的农民负担情况是怎样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事例来说明。

1998年,安徽巢湖市郊县(现属于合肥市)某村李某某一家5口人,除了他和他老父亲外,还有他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孩子在小学读书。李某某承包了7.29亩田,总算下来,稻麦两季总产达到9000公斤,除了留下口粮、饲料粮、种子,他要上缴的税费有:防风费53.3元;水费185.20元;农村教育费附加50元;农业税150元;乡统筹55.3元;农业税159.5元(分两次征收);水费138.9元(分两次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70元;水利开发项目贷款还款费102.4元;村提留342.8元;教育集资、水费、防风费(指的是防风减灾费)408.7元(其中水费、防风费分两次征收);防疫费9.3元;农村财产保险费15元;屠宰税20元,总计:1760.4元。

1740.4元在当时是个什么概念呢?我们打一个比方说明,当时该村去上海务工每月工资为250元(饭店勤杂工),农民负担相当于饭店勤杂工将近7个月的工资;同样是饭店勤杂工,现在的工资最低要1700元/月,如果将农民负担放到现在,需要缴纳11900元/年。即使在现在,11900元——这个数字也是相当可观了,由此可见当年农民税费负担之重。

006

图1-5:1998年安徽农村某农户一年所有税费负担的票据

2.减轻农民负担:要说“减负”不容易!

党中央、国务院早就发现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所以“减负”呼声一直不断,政策文件也不断下发:

1990年2月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199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199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

……

通知、文件越来越多,措辞越来越严厉,关键词“不许、严禁、禁止、坚决、防止……”不断出现,可事实上,这些政策都不是治本之策,只是暂时或在局部地区减轻了农民负担,不久后农民负担又开始反弹。如此恶性循环,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通常情况下,老百姓对村干部非常反感,因为他们找你只有两件事:催粮和要税。每到征收税费的季节,村庄里的高音喇叭也一遍遍地播放村干部催缴农业税费的通知,“同志们,种国家的田,就要交国家的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回避。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只有交了农业税,国家才好拿了钱去建设国家。”除了广播宣传外,还树立典型,对按时、全额缴纳农业税费的家庭奖励一只搪瓷缸或一条毛巾。再后来,广播、奖励也不好使了,因为农民收入越来越低,农业税费征收难度越来越大。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农民负担如此之重,导致了干群关系高度紧张,“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各种税费都由乡村干部征收,他们直接面对老百姓,压力很大。

为了完成税收任务,村干部千方百计想办法给欠费村民设置障碍,外出务工开证明不给开,结婚证明不给开,户口迁移不给办……想办事,得先到分片村干部那里开一个完税证明。如果还是不行,就发动亲戚,或者在学校读书的小孩回家做工作,不然就威胁让学生停学。还有的地方,让教师走访欠缴税费的家庭,帮助镇村干部催缴税费。只要是行得通的办法,就一定实行。

就在此时,“民工潮”出现了,与其说“民工潮”是农民离乡闯世界,不如说是被负担逼的。1998年,有学者对湖北荆州一个自然村进行了调查,问及农民为什么外出时,农民回答:“种田不挣钱,一亩水田每年种两季水稻,每季收700多斤,按收购价0.51元/斤,值300块,税费差不多也要这么多。你说种田能干不能干?!”他甚至抱怨,“多给我田我也不种,即使抛荒,还要交负担。不出去打工,连负担都交不起。”就在当年,这个村的一个村干部也不辞而别,跑到城市里打工去了。农村里的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也就不想再回来了,因为即使他们回来了,那些税费还是一分不少,村干部也会找上门来索要税费。

除了这些放在台面上,可以看得见的负担,还有一些看不见的隐性负担。1990年代农村电网改造,农民出工出力将电接进村,可前期成本都要摊到电费中来,一度电要收1—2元,而且供电极不稳定,经常停电。农民用电打水灌溉生产或生活,产生的费用极大,许多农户家里除了照明以外,几乎不敢使用其他电器

显而易见,负担重、生活成本高、生活还很苦,都是农村曾经的真实写照。经济学上有“理性人”的概念,其实农民也是“理性人”,在权衡利弊之后,离开农村似乎是他们不错的选择。于是,年轻人,稍微有点门路的人纷纷外出打工、经商,只剩下“三八六零六一”留守群体。村庄好似干枯了的树,生气全无。


“农民负担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了今后“三农”是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足可见“三农”在中国的分量。潜台词是:如果处理不好“三农”问题,共产党,人民政府,乃至整个社会都将面临严重的危机!

2000年,湖北监利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时任总理朱镕基写了一封信——《一个乡党委书记的心里话》,在信的末尾,李昌平发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极大震动和关注。“三农”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首当其冲就是农民负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