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村落:缓慢的演变

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村落:缓慢的演变

时间:2026-01-21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散漫型村落又称散村。集聚型村落又称集村,就是由许多乡村住宅集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大型村落或乡村集市。最典型的散村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农舍,所谓“单丁独户之家”;而最典型的集村则是聚族而居、多达数千人的大村落。对于农耕社会来说,集村更是一种比较适宜的居住方式,因为集中居住可以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防备外敌来犯,从而获得社会经济生活的方便与利益。如果其所处自然环境的条件适宜,则更能促进集村形态的发展。

地理学者一般主要根据农家房舍集合或分散的状态,将乡村聚落形态分为散漫型和集聚型两种类型。散漫型村落又称散村。农户的住宅零星分布,尽可能地靠近农户生计依赖的田地、山林或河流湖泊;彼此之间的距离因地而异,但并无明显的隶属关系或阶层差别,所以聚落也就没有明显的中心。集聚型村落又称集村,就是由许多乡村住宅集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大型村落或乡村集市。其规模相差极大,从数千人的大村到几十人的小村不等,但各农户须密集居住,且以道路交叉点、溪流、池塘或庙宇、祠堂等公共设施作为标志,形成聚落的中心;每个农家房屋集中于有限的范围,耕地则分布于所有房舍的周围。最典型的散村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农舍,所谓“单丁独户之家”;而最典型的集村则是聚族而居、多达数千人的大村落。

集村与散村的根本区别并不仅在于人口多少及其空间规模的大小,更在于其各个民居之间及其与所依赖的田地、山林、湖泽之间,是呈现出集聚、互相靠近的趋向,还是表现出离散的趋向。在集居村庄的景观中,房屋群聚在一起,村庄与其土地呈分开形状。在散居的景观中,房屋不远离耕地,房屋相互间的吸引力,远小于房屋和田地间的吸引力。

换言之,集居村落本身表现出集聚化倾向,而村落与田地、山林之间则相距较远;散居村落各农户之间相距较远,而每个农户都尽可能地靠近其耕种的土地、赖以为生的山林湖泽。

地理学家、人类学家和建筑学家们的研究表明:聚居乃是人类居住的原始倾向,血缘组织则是最早的聚落社会的骨架。只要有可能,人类即首先选择集中居住的方式。对于农耕社会来说,集村更是一种比较适宜的居住方式,因为集中居住可以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防备外敌来犯,从而获得社会经济生活的方便与利益。如果其所处自然环境的条件适宜,则更能促进集村形态的发展。相对而言,散村则属于局部发展的现象,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经济生活方式等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现象。

1.中国早期人类的聚落形态

人类从自然界中脱颖而出大约始于200—300万年前。在人类聚落产生以前,他们过着渔猎式的游徙生活,哪里有食物,人类就到哪里。住的方面,也主要是利用天然的洞穴或者巢穴以求遮雨御寒。《墨子·辞过第六》曰:“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谨此则止。”

《庄子·杂篇·盗蹈》载:“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在中国境内,迄今已发现不少史前人类栖居痕迹的洞穴,如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山顶洞”遗址。据考古学家鉴定,早期的“北京人”在距今70万年至20万年以前在洞穴中生活了近40万年之久。

距今12000—10000年间,中国北方和南方大体同步进入新石器时代,许多地方出现了原始农业和早期聚落。随着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岗、磁山、老官头、兴隆洼等地初具规模的村落遗址的考古发现,中国翻开了聚落时代的新篇章。

早期的人类聚落自然都不复存在了,但借助于考古发掘,我们依然能够看到这些聚落的主要形态。这里,仅以陕西的半坡遗址和姜寨遗址为例,来说明早期农村聚落的形态与特征。

半坡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东郊灞桥区浐河东岸,是黄河流域一处典型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距今6000年左右。

遗址大致分为3个区,即居住区、墓葬区和制陶作坊区。居住区在聚落的中心,周围有一条人工挖掘的宽6—8米,深5—6米的大壕沟围绕,中间又有一条宽2米、深1.5米的小沟将居住区分为两片,形成两个既有联系,又相区分的两组布局。大壕沟外北边是公共墓地,东边是制陶作坊窑址群。

居住区占地约30000平方米,其布局是以一座大型房屋为中心,中小型房屋窑穴等散布周围。半坡村落中心,是一座约160平方米的大房子,进门后,前面是活动空间,后面则分为3个小间。前面的空间是供氏族成员聚会、议事的场所;后面3个小间,是氏族公社最受尊重的老祖母或氏族首领的住所。同时,也是老人和儿童的“集体宿舍”。

半坡类型的房子发现46座,有圆形、方形和长方形,房屋大多是半地穴式的,也有的是地面建筑。每座房子在门道和居室之间都有泥土堆砌的门坎,房子中心有圆形或瓢形灶坑,周围有1~6个不等的柱洞。居住面和墙壁都用草拌泥涂抹,并经火烤以使坚固和防潮。圆形房子直径一般在4~6米,墙壁是用密集的小柱上编篱笆并涂以草拌泥作成。方形或长方形房子面积小的12~20平方米,中型的30~40平方米,最大的复原面积达160平方米。灶坑共发现89个,其中42个保存较好,在灶坑附近或里面,往往有大量完整的陶器,多为炊煮用的粗陶罐或饮食用的细陶钵。储藏东西的窑穴分布于各房子之间,形状多为口小底大圆袋状。家畜饲养圈栏两个均作长方形。

姜寨遗址位于西安城东临潼区骊山山麓临河东岸二级台地上的姜寨村,面积5万平方米,是迄今发掘的中国新石器时代面积最大的一个遗址。文化层厚3~4米,由下向上分五个类型序列:

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史家类型、庙底沟类型、半坡晚期类型(西王村类型)和客省庄第二期文化(陕西龙山文化)。这个村落要比发掘的西安半坡遗址大10倍,早500~1000年左右,是新石器时期最有代表性的氏族村落。整个遗址分为居住区、窑场和墓地三个部分。其中,居住区略呈圆形,布局较整齐,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中间为一块广场,所有房屋都围绕广场形成一个圆圈,门户也向中央开。房屋按大小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三种,按位置可分为地面建筑、半地穴和地穴式三种。房屋有100多座,分为5个群体,每个群体都有一个较大的房子,略晚的房子还施以白灰。此聚落是由若干氏族组成的部落的居住地,反映出当时氏族社会的组织结构。

图示

图9-4:陕西西安半坡聚落遗址平面(此图片载于陕西省《建设志》,来源于陕西地情网)

图示

图9-5:姜寨聚落居住组团空间分布图(此图片来源同图10-4)

图示

图9-6:姜寨聚落的三环结构示意图(此图片来源同图10-4)

在居住地内外有许多陶窑。墓地主要在居住地区外东南方,墓葬有600多座,其中有400座属于半坡类型,有200座属于史家类型。(https://www.xing528.com)

2.秦汉至明清时期中国农村的聚落形态

学者研究表明,自先秦以迄秦汉,北方农耕地区的乡村聚落大抵以集中居住的聚居村落为主,而且这些聚落可能大都被封闭的围墙所环绕。如侯旭东先生在综论先秦至两汉时期乡村聚落的变化过程时说,“自先秦至秦汉,百姓居住场所经历了由集中在封闭有围墙的聚落(城居)到逐渐以城居与生活在无围墙聚落(散居)并存的变化。”

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曾经论证说:“中国古代社会乃是极端集中的聚落形态”,至迟到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农民都集中居住在城郭里,形成稠密的聚落,只有很少的人口散布在城外的“野”中。

自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北宋时期,北方地区一直存在很多集居村落。

如汉末动乱中形成的“坞”和“坞壁”,显然是具有自卫功能的集居村落。北朝时期的很多村落,也基本可以界定为集居村落。如北齐时恒州石邑的龙贵村,据说有居民2000余户。《通典》卷三《食货典》引《关东风俗传》则称,北齐时,“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呈现出聚族而居的状况。唐代北方地区的集居村落也有很多。如据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周村四十余家镌像记》,可推测唐中期怀州修武县兹仁乡周村的户数不低于40户。

南方地区乡村聚落的发展,相对于北方村落而言,较少受到以王朝更替为核心的大规模社会动乱的影响,发展相对平稳,持续时间较长,很多村落都可以将自己的历史追溯得非常久远,特别是浙闽赣粤地区的许多村落,都自称肇始于唐宋时期,甚至更早(湘鄂川渝滇黔桂各省村落,追溯的上限相对晚一些,一般上溯到明初,与北方地区相似)。

傅俊主要根据宝祐《琴川志》卷二的记载,研究了南宋后期平江府常熟县乡村聚落的分布及其规模。她指出:在南宋常熟地域内,除县邑及福山、庆安、许浦、梅李四镇外,还有390余自然村落,其中位于县境西部、西北部及长江沿岸冈阜高地上的村落拥有的平均田亩数多在二三千亩左右,按平均每户耕地约在45亩左右计算,每村平均当在50户以下;位于县境东部、东南部低地平原的村落拥有的平均田亩数则多在万亩以上,每村平均估计在100户以上。

明清时期,中国农村的聚落形态依然如故。

先看明朝:(安徽歙县)许村的开发始自于唐末五代时期,至今已有1500年历史。随着历代家族人口的不断繁衍,许氏族人自第九世开始就逐渐向外分支、分房,但留居本村的族人仍然不断增长,至明嘉靖年间(1522-1567)达到了人口发展的绝对高峰。《隆庆谱》记载:该族于二十二世增加到二十六世的519人,达到人口的绝对高峰期。

再看清朝:安徽磡头许氏自开基以后,历代人口的递增相当缓慢平稳,由第九世起才显著的增加,而且增加的幅度也较大。第十三世的707人可算是第一次人口的高峰期,时约在清康熙年间(1662-1722)的太平盛世,且人口持续的成长,至第十七世的1744人达到许氏人口成长的绝对高峰,时约在清同治年间(1862-1875)。

3.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的聚落形态

在江南,民国十九年(1930年)成书的苏州地区的镇志《相城小志》卷三《户口》记载了各聚落的名称及其户口统计的详细数字,全镇共有8334户、30033人,村名中含有“街”的聚落共有三处:陆巷176户,相城241户,消泾125户,合计542户。除此三街之外,还有69个村7792户,平均每村113户,其中最少的村落有40户,最多的村落有223户。滨岛据此判断说:“经历了清代前期的人口膨胀期后,江南三角洲圩田地带的村落平均户数可能在100户左右。”换言之,江南圩田区占主导地位的聚落形态是集村,其平均规模可能达到100户左右。

在华南。据林耀华民国时期(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福建省福州附近的义序共有居户1938家,其中黄姓1907家,其余的林姓12家,陈姓6家,刘姓、张姓3家,王姓、郑姓2家,杨、郭、庄姓各1家。黄姓占98.4%,其余各姓合起来不足2%。由此可见,义序是一典型的宗族聚居型村落,全体人民由一个祖宗传衍下来,也就是说,这种村落主要依靠自身繁衍而得到发展。

在华北。以河北省顺义县赵古营村为例,据满铁的调查,到民国三十年10月31日为止,该村共有124户749口,23个姓氏。在23个姓氏中,石姓36户,姚姓36户,赵姓19户,其余20姓的户数都在4户以下,石、姚、赵三大姓共91户,占73.4%。在望泉寺村,民国三十年共137户,723口,17姓中其中刘姓49户,王姓28户,张姓18户,路姓13户,其余13姓都在3户以下,刘、王、张、路四大姓共108户,占村落总户数的78.8%。

4.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住宅概况

与民国时期相比,新中国建立后的前30年,中国农村聚落形态变化不大。在《中国农村聚落地理》一书中,作者金其铭主要使用1980年前后的资料,分析了北方地区农村聚落的人口规模及其形态。

从总体上看,北方地区的乡村聚落规模普遍较大,较大规模的集居村落占据主导地位。金其铭概括说:北方农村聚落多为大型聚落,密度稀,形状虽各异,但以团聚状占多数。特别是“华北地区的农村聚落一般很大,也可以说是全国农村聚落最大的地区。一般都是上百户和几百户的大村庄,有些村庄甚至超过1000户,村庄分布比较均匀,这与华北地区农业发达、开垦历史悠久有关。华北地区主要是旱作,作物受到的管理照料要比水稻少得多,也不必有水田地区那样许多笨重农具,因而在历史上形成农村时,耕地可以离村庄远一些,一般村与村之间,相距1~2公里,虽然比长城沿线和东北距离小些,但比南方长江流域,间距要大得多。在华北平原,尽管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达500人,但由于村庄规模大,因而每百平方公里拥有的村庄数仅35~70个,相当于长江流域每百平方公里200~400个村庄的1/5~1/10。”

图示

图9-7: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梁思成所摄的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樊岭脚村村貌(此图片来源武义新闻网,2012.5.3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