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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俗:婚礼为何不举乐?

时间:2023-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礼是人生之大礼,向来为中国人所重视。《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故君子重之。”为此,古人创设了一整套繁冗复杂的婚姻礼仪。照理说,象男婚女嫁这样的大喜事,婚礼应进行得热闹喜庆,但是,与新婚之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我国古代礼制及历朝婚姻的礼仪中,都有婚礼不举乐的奇特规定。

古代婚俗:婚礼为何不举乐?

婚礼人生之大礼,向来为中国人所重视。《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故君子重之。为此,古人创设了一整套繁冗复杂的婚姻礼仪。照理说,象男婚女嫁这样的大喜事,婚礼应进行得热闹喜庆,但是,与新婚之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我国古代礼制及历朝婚姻的礼仪中,都有婚礼不举乐(即禁止婚礼中鸣锣奏乐)的奇特规定。《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

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受礼制婚礼不举乐的影响,历朝婚礼中也均无举乐之文,并且还制令引为明禁。如北魏禁止婚娶用乐。据《北史。高允传》记载,高允针对当时婚娶丧葬不依古式的现象,谏曰:前朝之世,屡发明诏,禁诸婚娶,不得作乐。……虽条旨久颁,而不变革,将由居上者未能悛改,为下者习以成俗。……今诸王纳室,皆乐部给伎,以为嬉戏,而独禁细人不得作乐,此一异也。北周亦禁婚礼作乐。《后周书。崔猷传》: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猷又请禁断,事亦施行。唐朝也尊古制,唐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请禁士庶亲迎广奏音乐,制从之(《新唐书。舆服志》)。又《唐会要》卷八十三记载:会昌元年十一月敕,婚娶家音乐,并公私局会花蜡,并宜禁断。

那么,在古代礼制及婚俗中为何会有婚礼不举乐的规定呢?对此,古今人士众说纷纭,有许多种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婚礼不用乐是出于儒家阴阳观考虑,因为在儒家看来,婚为阴礼,属阴,乐由阳来,声为阳气,乐属阳。而古之制礼者,不以吉礼干凶礼,不以阳事干阴事。即说阴阳不相干,阴礼是不能用属阳的来与之相配的,故作了婚礼不举乐的规定。这就是《礼记。郊特牲》在解释婚礼不举乐时所说的: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

第二种观点认为,婚礼不举乐是在于表示重传世及对父母的思念。在古人看来,婚姻乃承万世之嗣,因此,婚娶之时,当思嗣亲,而思嗣亲,则不无感伤,故不举乐。《白虎通。嫁娶》说:嫁女之家,不绝火三日,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感亲年衰老,代至也 吕思勉 先生也持这一观点,他在《中国制度史》中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都是重传世之证。(www.xing528.com)

第三种观点则从民俗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婚礼不举乐是迷信习俗在婚姻礼仪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目的在于蒙骗邪魔。远古初民,由于受当时的科学知识及认识水平的限制,对风电雷雨等自然现象不了解,以为有一种神秘的超人力量在冥冥中支配着整个宇宙及人类生活。人们对此心存恐惧,但又克服不了,所以在生活上迷信鬼神。而恐惧鬼神,又逐渐产生了以迷信思想为基础的各种奇风异俗。婚礼不举乐,实际上就是这种习俗在婚姻礼仪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台湾 马之骕 先生在其所著的《中国的婚俗》一书中谈到了这一观点,他说:结婚乃大喜之事,尝因此而招鬼神的忌妒,魔鬼必来侵害新娘。为了确保新娘的安全,所以故意作出相反的行为,不但不动乐,而且还要大举哀,借以蒙骗魔鬼,使邪魔怪祟望而生畏。

第四种观点认为,婚礼不举乐是原始社会掠夺婚的一种遗俗。掠夺婚是男子以强行掠夺的方式掠取女子为妻妾的一种婚姻形式,主要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从《易经》等典籍中可以看出,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不仅存在过掠夺婚,恐怕还是个普遍的现象。如对《易经》中屡次记载的匪寇婚媾梁启超解释说:夫寇与婚媾截然二事,何至相混?得无古代婚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哉!(《中国文化史社会组织篇》)可见,寇与婚并提,应该是掠夺婚的表示。而婚礼不举乐,有人认为就是这种掠夺婚所表现的遗迹。女家三夜不息烛,是因为怕家中的女人被人夺走;男家三天没有乐声,是怕女家来犯而保守秘密。 陈顾远 先生就持这一观点,他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其来源或亦不无与掠夺婚有关,盖女家三夜不息烛,则因族内女子被夺而思其相离;男家三夜不举乐,则恐女族来犯而隐密之故。(《中国婚姻史》) 蔡枢衡 先生也赞同这种说法,他在《中国刑法史》上讲:娶妇不举乐的古礼当是掠夺婚时代女族警戒掠夺而男族警戒反掠夺习俗的残余

以上诸说,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何说为是,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朱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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