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司法官源流解析

中国古代司法官源流解析

时间:2023-05-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颛顼高阳氏时的司法官叫“金正”,其职责为“专掌刑罚”和“主盗贼”。由上可见,中国在夏国家出现以前,就已经有司法官了。当然,对当时司法官的职责要进一步弄清楚,不是一件易事,尚有待于史料和出土遗存的进一步发掘。然而,皋陶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司法官,是得到比较普遍承认的事实。[3]也就是说,舜禹时期的司法官即为“士”,皋陶是“最早”的司法官。

中国古代司法官源流解析

一、最早传说中的司法官

根据《春秋·左传》记载:在黄帝轩辕氏时,以“白云”为司法官;炎帝神农氏时,以“西火”为司法官;共工氏时,以“西水”为司法官;太昊伏羲氏时,以“白龙”为司法官;少昊金天氏时,以“鸟”为司法官。[1]颛顼高阳氏时的司法官叫“金正”,其职责为“专掌刑罚”和“主盗贼”。由上可见,中国在夏国家出现以前,就已经有司法官了。后世有很多人不相信这些记载,以为是“荒诞不经”。但我们认为,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神话不都是荒诞无稽的编造,何况是严肃的记载和传说呢?加之,从理论上说,人类社会是由简单向复杂发展进化的。当人类还刚刚处在脱离动物属性的低级阶段以及母系氏族时期时,复杂的生活自然在以简单的方式应付。但是,当人类将进入文明的门槛前,社会的分工已经在细化,社会的关系更复杂,社会事务的管理也日趋严密。因此出现夏朝以前的祝鸠氏为司徒,主教民;鹊鸠氏为司马,主法制;鸤鸠氏为司空,平水土;爽鸠氏为司寇,主盗贼。[2]司法官在此时产生是必然趋势,只不过当时的司法机关与司法官无分、两个概念一个名称罢了。当然,对当时司法官的职责要进一步弄清楚,不是一件易事,尚有待于史料和出土遗存的进一步发掘。然而,皋陶作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司法官,是得到比较普遍承认的事实。《尚书·舜典》载:“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赋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3]也就是说,舜禹时期的司法官(司法机关)即为“士”,皋陶是“最早”的司法官。(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