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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分析法的含义与应用

时间:2024-01-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矛盾分析法的探讨一、正确理解矛盾分析法的含义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矛盾分析法可以概括为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矛盾的全部观点在人们认识和变革事物活动中的运用。从内容上说,矛盾分析法包括全部矛盾观点的运用。但它又不能说明矛盾分析法的全部。它们处于不同层次,但都属于矛盾分析法范畴。这就要求人们,在运用矛盾分析法时必须坚持全面性原则,力戒片面性。

矛盾分析法的含义与应用

关于矛盾分析法的探讨

一、正确理解矛盾分析法的含义

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矛盾分析法可以概括为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矛盾的全部观点在人们认识和变革事物活动中的运用。

从实质上说,矛盾分析法是哲学的矛盾观点在认识和变革事物活动中的具体运用。它本身并不直接是矛盾观点,只是从一定意义看,二者是一个东西。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原理体系,它的集中体现就是毛泽东的《矛盾论》。而矛盾分析法是运用这些矛盾观点来指导人们认识和变革事物的活动,即认识和变革事物活动中的矛盾观点。因此可以说,矛盾分析法就是矛盾观点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是矛盾观点通过人的思维和实践活动对客观事物发生的反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展现,要通过人的活动的两个过程,即认识和社会实践,而首先是前者,然后才是后者。人们要把握矛盾分析法,就首先必须学习矛盾观点或矛盾学说。“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没有别的办法”(恩格斯)。这种“学习”也并非简单的“移入”,重要的是用矛盾观点规范和指导思维活动,在主观世界中建构起关于客观事物的矛盾总体网络,即唯物地理解“为自然界立法”。这是正确进行第二个过程,即运用矛盾分析法有效改造客观世界的前提,没有这种“学习”成果,社会实践就不可能顺利进行。

从内容上说,矛盾分析法包括全部矛盾观点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理论是关于事物矛盾思想的体系。这个体系包含了许多方面。这些方面当然各具相对独立性,人们在具体活动中完全可以独立或侧重运用某一个或几个观点提供的方法,去分析和解决该领域事物的矛盾。但是也必须明确,矛盾观点本身是一个系统整体,它的方方面面具有内在联系,其转化成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方法后,就成为矛盾分析法的工具系统。人们要达到科学、全面认识和改造世界之目的,就必须是这个工具系统的整体而熟练地运用,而不是只会单独使用它的一个或几个“零件”。所以说,只有将系统的矛盾观点转化成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系统工具或方法,才算真正把握了矛盾分析法。这里有一个问题,即如何看待“一分为二”、“两点论”或“两分法”?我们认为,这些提法是对矛盾分析法最简单、最基本、最通俗的概括,其基础是事物矛盾之分为两个方面和矛盾基本属性的二重性观点,在一定范围、一定意义上可以代表矛盾分析法。但它又不能说明矛盾分析法的全部。比如从矛盾的两个方面及其中介观点出发,可以有“三点论”,将“许多的矛盾”或“矛盾总体”观点转化为方法,就是“多点论”。因此,应当正确处理“两点论”、“三点论”和“多点论”的关系,不能用基本否定具体,也不能用具体否定基本。它们处于不同层次,但都属于矛盾分析法范畴

从哲学方法的辩证本性看,矛盾分析法不能只顾字面,它实际也包括了矛盾综合法。矛盾分析法只是一个习惯的、约定俗成的用语,准确地表述,应是“矛盾分析综合法”。因为无分析即无综合,无综合即无分析。分析基础上有综合,综合指导下有分析。对于认识主体来说,单靠分析或单靠综合根本不可能认识事物,人的认识过程单一的分析或单一的综合实际都不存在。人的认识的辩证而完整的过程,应是分析和综合的统—。比如从矛盾问题的精髓来看,如果不把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就连区分开矛盾的这两个属性都不可能,更谈不上确定其真实内涵。人们只有从许多矛盾特殊性即个性、相对性出发综合上升,才能把握到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绝对性,在此属性指导下或以它为前提,才能进入分析矛盾的特殊性。而作为起点的对矛盾特殊性的初步分析认识,又是以绝对矛盾普遍性的初步综合概括为前提的。分析和综合的这种辩证运动,使人们对矛盾问题的精髓的理解把握越来越深入、越来越清晰。对矛盾分析法的其他不同内容或方面,都应作如是观。

二、从实际出发分析矛盾的原则

辩证矛盾及其属性存在于客观事物中,矛盾观点是人们在长期社会实践和认识中概括出来的符合事物矛盾实际的观点。但是,当人们把它重新用于认识和变革客观事物的活动时,还必须再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矛盾及其辩证本性的面貌去思考和改造事物,这是唯物论的基本要求。不能认为矛盾观点或学说是正确的,在运用它时就可以不再从实际出发,不考虑事物矛盾的实际情况。矛盾观点的正确性只能说明其本身符合客观,而不能保证人们把其变成方法运用于认识和变革事物过程时符合客观。因为事物矛盾总是具体的、千变万化的。要使我们的认识和行动符合客观矛盾的机制和趋势,即把矛盾观点转化成正确有效的矛盾分析法,就必须在实际过程中切实从事物矛盾的本来面貌和要求出发,唯物地反映和改造客观事物。

《矛盾论》讲“复杂的事物有许多的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实际上,就是简单事物的矛盾,也有属于整体的不同方面。在一个矛盾体中,都包含有实体矛盾和属性矛盾,但无论哪一类矛盾,也都具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结构。比如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社会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以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矛盾,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矛盾等。这些不同矛盾或方面相互联结、作用,交织成错综复杂的事物矛盾的网络,而事物的整体面貌性质和发展趋向,与这些因素都有关系。这就要求人们,在运用矛盾分析法时必须坚持全面性原则,力戒片面性。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要尽可能地把握事物的一切联系和中介。对事物矛盾的一切结构或环节从而也对它的整体认识的越全面、越精细,人们对它的利用和改造就能获得越多的自由,越能使事物矛盾向着有利的方向转化。可以说我们改革中前几年的某些失误是与不能很好遵循这一全面性原则直接相关的。比如搞经济建设而削弱了思想政治工作,搞物质文明建设而看轻了精神文明建设,搞厂长负责制而抛开了党委的领导等等,没有在这些常见的矛盾关系上完全避免极端化、片面化,造成了损失。人们常说,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在阶级斗争问题上更应注意。为了根本克服在对立两极中做“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形而上学思维和实践,除了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和驾驭矛盾之外,重要的是不要割裂矛盾两个方面的联系,即要有恩格斯特别强调过的“两极的中介”思想,同时树立毛泽东《矛盾论》中阐述的“矛盾体系”即矛盾的有机的、多方面多层次和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网络体系,牢固确立和切实遵循矛盾分析法的全面性原则。否则,这个“扩大化”、那个“缩小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情况还会出现。总是在总结经验教训,又总是在犯同一个错误,而前一个错误与后一个错误又是等值的。当然,这并不是要完全否定“重点论”,否定事物矛盾有重点。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在全面论之中运用好重点论。

唯物辩证法所讲的重点论是辩证的重点论,是与多点论、整体论即全面论所联系的重点论,而不是片面的、孤立的即形而上学的重点论。《矛盾论》中论述过“许多的”各种各样不同的矛盾以及矛盾的许多不同方面,在这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矛盾中,毛泽东同志并不是把各种矛盾、各个方面一律均衡地看待,而是在全面论述基础上分出主次、确定重点。但是要注意:第一,这里的重点是整体中、全面中的重点,孤立的重点是不存在的。第二,这里的重点是真实的重点,不是非重点,重点与非重点的位置关系不可颠倒。(www.xing528.com)

《矛盾论》中论述的矛盾及不同方面,是否是动态的、发展的呢?毛泽东同志总是把各种矛盾及各个方面放在动态中、放在过程和阶段中加以考察所以他所论述的事物矛盾体系,是一个充满活力、不断运动变化着的体系。比如,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它们是发展变化的根据和条件,同时自身也无不在发展变化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面方面,其主要的划分标准是事物发展的过程、阶段乃至更小的阶段。就是连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关系、普遍性和特殊性之关系,也都充满了运动发展的丰富内容。如果把这些运动发展着的不同矛盾和方面综合起来,即把运动发展赋予矛盾复杂体,在人们面前就会展现一个包含了各种矛盾、各种方面的各种运动发展方式及特点的矛盾演化系统,这就是我们要认识和改造的对象。由此,必须强调矛盾分析法的动态原则,必须随时随地注意事物矛盾及不同方面的发展变化、它们的动态关系和总体的演变趋势、总过程,搞清事物矛盾运动发展的机制,使我们的思想和实践跟上变化着的形势,能够驾驭矛盾运动规律。这也就是说,对矛盾分析法的运用不应是一次性的、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深化、不断扬弃的过程。特别是在事物发生“显著变化”或飞跃时期,这个过程就会更快些,即使相隔时间很短,后一次矛盾分析与前一次矛盾分析的结果也会有很大不同,甚至是本质的不同。如果事物矛盾向前发展了(或矛盾结构改变、或矛盾重点和非重点互换位置、或新矛盾取代旧矛盾等),我们的思想和行为还停留于过去的方式上,就肯定会犯错误,犯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的错误,这在过去已有许多经验教训。

以上是正确运用矛盾分析法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人们要科学而有效地认识、变革事物,就必须全面遵循这些原则。

三、做领导工作就是做矛盾转化的工作

准确地讲,就是做社会矛盾转化的工作,即要在深刻认识观察各种社会矛盾的基础上,调动主观的力量、群众的力量,不断调整和解决这些矛盾,使之向着有利于人类、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方向发展或转化。

领导工作的对象是人或社会的系统,而社会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比起自然界的事物要复杂得多、辩证得多。其一,它的矛盾体庞大,层次、方面繁多,称得上超级的复杂矛盾系统;其二,它的矛盾结构是有机的,它是由人的意识所支配的人的活动所构成,并由人及人化的社会物质做载体,处处充满了主观能动性;其三,它的矛盾体系统从细节还是从总体上说,运动变化非常之快,趋势的预测难度较大。也正由于此,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领导科学”的角度,准确而熟练地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法,胜任各自岗位的工作。能否运用此工具深入认识、把握、驾驭和变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种复杂矛盾,体现着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工作的成败。

比如,从国际关系层次上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广泛。世界各国、各地区都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它们之间也存在复杂的矛盾关系。我们如何认识和对待这个国际环境,在风云变幻的形势中采取正确的立场、方针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及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如何争取。前一段时期有一种倾向,认为中国要搞现代化必须彻底开放、全面开放、绝对开放。实际上开放与封闭是一对矛盾,都不可能单方面存在,不包含完全排斥封闭的开放不是发展,而是自我解体、自我毁灭,就是西方最发达国家也不会这样做。当然,开放和封闭这对矛盾的具体关系机制,现时代的内容及特点,还应作进一步分析研究。从国家整体层次上看,改革进展到今天,各种复杂的矛盾及方面也在不断发展演化。目前比较突出的矛盾有许多:公有制为主体与商品市场自由化倾向的矛盾,因分配不公造成的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经济工作为中心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矛盾,四项基本原则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矛盾等等。这都需要我们运用矛盾分析法去做深入、透彻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正确而切实可行的方针、措施,深化下一步改革。我们搞清楚并不断解决了这些矛盾,就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一大步,做出巨大成绩和贡献。

当前,我们将矛盾分析法运用于领导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一定会推动这项事业走出低谷,达到预期目标。

(本文与潘峰合写,原载《学术论丛》199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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