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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社区的定性分析方法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在研究中则首先提倡一种“分析主义”的立场。再例如,笔者在定性调查中再三强调要丢掉量化的意识,恰恰是因为笔者在社区考察方法中专门提出了要收集与参考当地的正式统计资料,而不是主张“一量化就是错”。

探究社区的定性分析方法

二、笔者的“分析主义”立场

学术界对于某些有争议的话题,经常容易价值、道德判断先行,而且其立论是基于自己的价值判断,而忽略了对于某个现象的分析以及对被研究对象的主体思考与解释。笔者在研究中则首先提倡一种“分析主义”的立场。它既不是折中主义的,也不是机会主义的,而是侧重反思、质疑与解构的,不以重建或替代为最终目标的一种研究视角,它不是系统化的理论。

据此,笔者对于“定量与定性之争”提出如下一些可能是常识性的看法,希望双方都能够避免争论一些伪问题。

(一)不应该把对方妖魔化

简单来说,双方质疑对方的时候都应该把对方最优秀的成果作为靶子,而不是择其劣者而攻之。

例如,对于是否存在一个“客观的真实”这个认识论层次上的问题,“定性派”总是说由于自然科学认为“有”,因此“定量派”的社会学家也一定是这样认为的。其实,统计的真实不等于社会的真实,统计学的逻辑不等于生活的逻辑,这是社会调查与统计学教科书一开始就讲的。尤其是,许许多多的“定量派”包括统计学家都承认,所谓“真实”永远只是相对的。人无法认识“客观的真实”,只能不断地接近它。其逻辑结果就是:这种“接近”实际上是很难加以论证的,甚至是不可论证的。这就等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质疑了“客观的真实”的存在。但是“定性派”的批评往往对此加以忽视或者省略。

具体到社会学调查的方法,笔者在本书第3章中所提出的许多看法,都是出于标准的“定量派”的考虑,都是为了使定量调查更加“纯粹”。可是其中恰恰是通过充分强调“模仿自然科学”的必要性来呈现出其局限性,而这恰恰是“定性派”也在强调的。这可以说明,定量方法现存的至少某些缺陷其实是来自于它自身的不够完善,而不是它必然会如此。也就是说,如果“定性派”反对绝对地、僵化地看问题,那么就应该首先不要这样看待自己的论敌。

反过来也一样。例如“定量派”也常常认为,“定性派”质疑“客观的真实”就是连任何“真切的存在”都不承认了。可是后者中的优秀成果所强调的仅仅是不应该绝对化地看待任何现象。再如,“随机抽样派”常常会认为“定性派”没有代表性。可是在笔者对于“红灯区”里的“小姐”进行定性访谈的时候,使用了“最大差异法”来进行非随机的抽样。而这,在定量调查的教科书里也承认是抽样精度上的不同层次,而不是完全没有代表性。所以“定量派”也不应该以偏概全地反击论敌。

(二)反对学术霸权不应该等同于学理的争论

在相当多的方面,双方所争论的其实并不是学理的冲突,而是在现实政治中究竟是谁在社会学研究领域推行自己的霸权主义

一般来说,“定性派”中那些把反霸权误认为是学术争论的人更多一些。例如,“定性派”反对“定量派”的“科学性”,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有些“定量派”的人错误地把除此之外的一切方法都斥为“反科学”的。这当然就形成了霸权,当然应该反对。但是在“定量派”里也有人坦然承认“非科学方法”的合理存在;因此,“定性派”跟这样的人讨论才具有学术意义。

总之,任何领域的任何霸权都必须反对,而且不仅仅是“被霸”的人要反对,就是被认为是“施霸”的人往往也可以自己反对。因为我们的争论毕竟还是存在于学术领域,我们毕竟还具有“上下而求索”的共同特质。(www.xing528.com)

引申开来,反霸权其实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唯我独大与固步自封。这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也是过于初级的:谁不应该这样呢?因此,在学理争论的层次上,这其实是一个伪问题。

(三)侧重不等于排除,“出圈”才是真问题

至少在社会学领域,任何一个学理,为了把自己与别人区别开,往往不得不强调自己所侧重的方面,甚至会提出一些绝对化的命题。在论战中,这非常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

可是问题是,这种侧重是不是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与选择?例如,性社会学与医学都研究“性”,各有侧重。如果他们搞成了“唯生物因素决定论”,或者搞成了“生物因素取消论”,那才是需要争论的。

“定量与定性之争”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例如,笔者之所以在问卷设计中排除了设置开放题的合理性,恰恰是因为笔者在整个社会调查的范畴内不仅不排除定性调查,而且承认它比开放题更有效。反之,如果笔者把开放题与定性调查一概以“非量化就不好”的理由给排除了,那么这才是笔者的失误。

再例如,笔者在定性调查中再三强调要丢掉量化的意识,恰恰是因为笔者在社区考察方法中专门提出了要收集与参考当地的正式统计资料,而不是主张“一量化就是错”。

真正的问题是,谁也不应该“出圈”,不应该用自己有限的方法去进行自己能力以外的调查。性医学不适合研究性关系,而性社会学也不适合研究性生理障碍,这不仅是因为学科的侧重不同,更是由于此学科的方法不适于研究彼问题。

同样,笔者不允许在问卷中设置开放题、观念题,也严格限用调查原因,就是因为问卷力所不及。反之,笔者之所以大力推荐社区考察方法,也是因为单纯针对个人的深入访谈方法的局限性其实很大,不足以完全承担研究社会问题的重任。

那么,“圈”的界限在哪里呢?这就需要任何一个学科的研究者、任何一种调查方法的使用者,都不得不去相当深入地了解其他调查方法的内容、原则与意义,才能在比较中知己知彼,在相互交流中逐步达成“不出圈”的共识。反之,如果研究者以自我中心,只顾批评对方,那么不仅无损于对方,反而容易使自己长期意识不到自己的局限性,不利于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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