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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揭示人格的镜子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钱,人格的镜子犹太民族在宗教上没有那种愚蠢的一味谴责金钱的坏习惯,而从自己飘泊不定、四处流动的生活中,又一再感受到钱对于他们现实生存的实在意义,这一切必然使他们对钱产生强烈的好感。但伦理的逻辑较之于单纯的“钱的逻辑”应该具有某种优先权,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上,在钱的问题上反映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某一个个人的人格,还有一个民族的集体人格。

钱:揭示人格的镜子

钱,人格的镜子

犹太民族宗教上没有那种愚蠢的一味谴责金钱的坏习惯,而从自己飘泊不定、四处流动的生活中,又一再感受到钱对于他们现实生存的实在意义,这一切必然使他们对钱产生强烈的好感。

但是,睿智的犹太人深知,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共同体来说,钱都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保障一个人的生存,也可以毁掉一个人的生存;它既可以保障一个人的肉体生存,也可以腐蚀掉一个人的道德生存,进而危及共同体的生存。当年摩西率领希伯来人出埃及时,曾因族人不守同上帝的立约却造金牛犊,大发雷霆。如果说,这主要还是出于宗教考虑的话,那么,所罗门王的一次审判则典型地反映了犹太人对钱这只不具形态的金牛犊所带来的消极的道德影响的明察。

所罗门王(公元前973—前930年在位,相当于我国的西周时期)是希伯来最伟大的君王之一,统一的犹太王国的第三代君王,他在位期间是王国的鼎盛时期,他本人也素以断狱英明著称。

某个安息日,有3个犹太人来到耶路撒冷,由于身边带钱过多不方便,而当时又没有银行,于是,大家商量好把各自所带的钱都埋藏在一个地方,然后都出去了。其中有个人乘别人不备,偷偷溜回来,把钱起走了。

第二天,大家发现钱被偷走了,知道一定是他们中的某一个所为,但苦于没有证据,偷的人又不承认,便决定一起到所罗门王那里,请求他裁决谁偷了这些钱。

所罗门王听他们讲了事情经过,一句话也没有讯问,却对他们说:“我正好有道难题解不开,你们3个人都非常聪明,所以。请你们先帮我解了这道题,然后,我再为你们裁决。”

问题是这样的——

有一个姑娘,曾答应嫁给某青年,并订了婚约。可不久以后,姑娘却爱上了另一个男子,便向未婚夫提出了解除婚约的要求。姑娘甚至表示,只要同意解除婚约,她愿意付一笔赔偿金。但这个男青年没有要她的赔偿金,就与她解除了婚约。

由于姑娘有很多钱,结果被一个老人诱拐了。后来,姑娘对老人说:“以前那个男青年不要我赔偿金,就同意和我解除婚约。所以,你也应该像他一样对待我。”

于是,老人同意不拿钱便放她走了——

所罗门王讲完故事,问那3个人,姑娘、青年或老人,谁的行为最值得称赞?(www.xing528.com)

第一个人说:“那个男青年虽然不得已解除婚约,但他尊重姑娘的意志,不拿一点赔偿金,所以,最值得称赞。”

第二个人说:“不,这个姑娘才是值得称赞的人。她有勇气,敢于向第一个青年提出解除婚约,和真正喜爱的人结婚。这一点很值得称赞。”

第三个人说:“这个故事简直莫名其妙,我可弄不清楚。首先,那个老头既然是为了钱才诱拐姑娘的,却又不拿钱就放她走了,简直不合情理——”

这时,所罗门王大喝一声:“你就是偷钱的人!”

然后,他才解释道:“他们两人对爱情、姑娘和订婚者之间所存在的人际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紧张情绪等等,非常注意,可是你却只想到钱的事。你是罪犯,肯定不会错。”

所罗门王的裁决方式要是放在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程序的背景上看,难免显得粗糙疏漏。但这种借转移被讯问者的注意力,以迂回曲折、旁敲侧击的方法来问出真正罪犯的手法,毕竟还是十分聪明的。据《圣经》上记载,所罗门王继位后,曾向上帝祈福,所要求的就是上帝赐他听讼的智慧。犹太民族的上帝对人增进智慧的请求,历来很乐意给予满足。所以,所罗门王的审判也许就靠的那得之于上帝的智慧。

这里确实有上帝的智慧,即犹太民族的集体智慧。

严格说起来,第三个人的话一点没错,老人出于骗钱的目的诱拐了姑娘,却又不拿钱就放她走了,确实不合理。任何一个逻辑思维稍稍强一些的人,都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一明显的悖谬。但所罗门王又确实是故意借悖谬来检验人品,而《塔木德》把这则轶事记录下来,奉为训诫,当然是承认这种包含悖谬的推断为明智。那只能表明,这里的悖谬本身是某种象征,象征着在钱的问题上,即一般物质利益的问题上,一定的逻辑悖谬是正常的,因为这是两套逻辑体系转换时必然会发生的内在扭曲。

“为钱就应以钱为转移”,这是第三个人的思维逻辑,也是钱自身的逻辑;而“面对钱应该看到钱背后的人际关系”,则是犹太伦理的逻辑。按照前者,必然得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的结论,而按照后者,才会有“总要向你的弟兄松开手”的要求,才可能有犹太民族悠久而为人赞羡的慈善传统。这两套逻辑体系不是截然对立的,富人的行善也不是非得将自己降格为穷人才算功德圆满。但伦理的逻辑较之于单纯的“钱的逻辑”应该具有某种优先权,则是确定无疑的。所以,所罗门王正是从“只想到钱”这种以“钱的逻辑”为优先的思考推理上,洞悉了偷钱者的人格。

事实上,在钱的问题上反映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某一个个人的人格,还有一个民族的集体人格。像犹太民族这样一个既善于理财生财,又善于用财甚至舍财,而且对钱财与人际关系的孰重孰轻孰先孰后有如此清晰如此高度的认识的民族,在西方社会中,却长期被视作唯利是图之辈,真让人不知道究竟应该为犹太民族悲哀呢,还是应该为那些长期为偏见所左右的榆木脑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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