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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八年的西洋创新精神与中国的差距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廿六日西洋制造之精,以汽学、重学、化学、电学为本原,人人能讲求实学,精益求精,则其体也。然惟西洋有之,而中国独无之者,何也?中国则不然,此兴一艺,而彼效之;此创一法,而彼夺之。西洋风俗,又有创一良法卖与他人者,则必先报其法于官,官为核定其价,卖者即一概不问,买者可专享其利。未及两旬,卖者竟挈金如数以归。

光绪十八年的西洋创新精神与中国的差距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廿六日(1892年8月18日)

西洋制造之精,以汽学、重学、化学、电学为本原,人人能讲求实学,精益求精,则其体也。国家之制,凡创一艺者,得给凭单,专享其利,则其用也。大抵前民利用之务,如轮船、轮车、电线等类,往往非一人之智力所能成,必有集思广益、累世经营而始能推行。尽利者,其用费,则虽掷数千百万之私财而不惜也;其用力,则虽积祖孙父子之创述而不倦也。然惟西洋有之,而中国独无之者,何也?西洋有核给凭单之例,其业之所行愈广,而其利之所集亦愈宏。譬如购用一器,大约以八成给造物之价,以二成给创法之价,故有以一窭人子而一旦骤膺显爵,富可敌国者。如是,则虽积数世之耗财竭智,而有所甘心矣。中国则不然,此兴一艺,而彼效之;此创一法,而彼夺之。往往有创法者大受折阅,而仿效者转获巨利者矣。此固世间至不平之事。而二千年来,亦竟无有能特创一事以扩宇宙之大用者。此无他,政权不足以鼓舞之也。西洋风俗,又有创一良法卖与他人者,则必先报其法于官,官为核定其价,卖者即一概不问,买者可专享其利。余于去年见一美国人,思得燃用洋灯之妙法,因本国售价不高,转赴伦敦报于英官,官为核价英金三万五千镑。未及两旬,卖者竟挈金如数以归。此其所以能励数十百万人之心思、才力,以窥造化之灵机,而尚无穷期也。(www.xing528.com)

(选自《薛福成日记稿本》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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