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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成果的重要之道

时间:2023-05-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外观设计等,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优惠协定外,某一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工业产权分为商标权、专利权等。

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创造成果的重要之道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智慧(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一词出现在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而后由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发展,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逐渐被国际社会使用。

(一)知识产权概念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外观设计等,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容他人侵犯。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优惠协定外,某一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5)知识产权只在规定期限受保护,具有时间性。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二)知识产权分类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几类: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力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上述规定,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保护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一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各项专有权利为内容的。所以,一般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工业产权分为商标权、专利权等。

1.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为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财产权指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综上,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www.xing528.com)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予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8)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9)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0)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国著作权采取自动取得的政策,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审批或登记手续。在中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在中国境外发表的,根据其所属国家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按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商标权和专利权

(1)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权还是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进行转让。

(2)专利权。专利权简称专利,指对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它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而享有的专有权利。授予发明专利权一般有三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实用新型专利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色彩与形状、图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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