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扩展价值,维护完整性

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扩展价值,维护完整性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使得民族文化价值得以扩展,能够激发少数民族保护本民族文化的意识,避免民族文化成果在历史变迁中被遗弃或遗忘,维护民族文化的完整性。[15]任冠文:《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

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扩展价值,维护完整性

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是发挥民族文化资源的经济性,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从民族文化变迁的角度看,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动态向前发展,是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有效手段。民族文化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完整文化体系。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往往是选择民族文化中具有经济价值,与现代社会观念较好契合的部分,而没有直接经济价值的部分往往会在开发的过程中遗弃或破坏,难以实现民族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因此,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尤为重要。

一、民族文化保护的整体性与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局部性

如前所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仅是对文化中具有直接经济价值的部分,运用市场手段进行开发。在坚持民族文化精华的前提下,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动态向前发展。然而,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地区居民在长时期的生活过程中不断适应环境的成果,具有完整性。从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角度看,这种完整性包括了可以直接开发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民族文化部分和不可以直接开发的文化部分。民族文化的保护包含了后一部分的文化成果。从长期来看,民族文化动态向前发展是一个不断自我更新和扬弃的过程。但从一个时段来看,民族文化的存在必定是完整不可分割的。因此,如何处理好民族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民族文化的完整性与文化开发的局部性问题十分重要。有学者认为,对于部分已经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即不具备开发条件)、却能忠实反映民族历史的文化部分,应该采取一定有效的措施加以保存,例如“建立民族文化旅游博物馆”等形式来保存“原滋原味”的民族文化,维护民族文化的完整性[14]。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通过什么形式保护民族文化,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仍然是民族文化保护的基础。因为民族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能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发展,使政府能够有更多的财力来保护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使得民族文化价值得以扩展,能够激发少数民族保护本民族文化的意识,避免民族文化成果在历史变迁中被遗弃或遗忘,维护民族文化的完整性。

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的真实性

民族文化资源开发,追求文化真实性内涵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文化旅游等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方式中注重的是追求放松、享受、喜欢的,娱乐性、游戏性较强的通俗的旅游项目,而不是沉重的历史,民族文化的反思性的旅游项目。因此,民族文化旅游等民族文化开发形式,虽然必须深入挖掘其内涵,但不一定是原生态的,更多的不过是利用民族文化中某些外在的、表层上的东西,将其变成轻松通俗、娱乐性、游戏性较强的旅游项目。[15]这些与民族文化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何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坚持民族文化的真实性内涵,避免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出现低俗化现象,又不使其失去开发价值,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当然,以轻松通俗、娱乐性、游戏性为特点的文化旅游开发项目真正的底蕴还是在于民族文化的深刻内涵,只要能够很好地表现其内涵,其表现形式也是可以灵活。

三、以民族文化基本精神为抓手,促进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民族文化是在传统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文化传统特质。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传统特质都与现代性相符合。而这些传统文化特质往往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容易受到忽视、遗弃,甚至破坏。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看,文化的发展是文化形式在逐渐变化的过程,但文化的基本精神并没有改变。因此,民族文化资源开发首先要对民族文化的基本价值和精神有十分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在弘扬民族文化基本精神、价值的前提下,充分发掘民族文化中具有直接经济价值,或者与市场经济能够较好结合的民族文化部分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合理、科学的开发能够促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发掘、保护,民族文化精神得到提炼、弘扬和发展[16]。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坚持了民族文化基本精神、价值,就是坚持了民族文化特色,实现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传承、发扬和动态向前发展。

【注释】

[1]张德寿:《民族文化资源价值再认识》,《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2]刘绍卫:《民族文化意识和民族文化资源的跨文化思考》,《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3]胡锦涛在中央民族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2005年5月27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5/27/content_3012700.htm。

[4]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5]任冠文:《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第178-179页。(www.xing528.com)

[6]杨红英:《云南旅游的开发与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7]杨成,刘霞:《试论湘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产业中的发掘和价值》,《怀化学院学报》,2008年第7期,第23页。

[8]田金霞,余勇,姜红莹著:《湘西北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71页。

[9]肖晓:《论西部地区旅游扶贫》,《软科学》,2004年第6期,第78页。

[10]曾本祥:《中国旅游扶贫研究综述》,《旅游学刊》,2006年第2期,第92页。

[11]人民网:《中国与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扶贫合作取得重要进展》,2008年11月20日,http://travel.people.com.cn/GB/139035/139036/139042/8380117.html。

[12]向延平,陈友莲,《武陵山区民族村寨旅游营销模式研究》,《邵阳学院学报》,2006年第12期,第80页。

[13]付健:《我国西部旅游资源开发中,农村少数民族参与权之分析》,《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第705页。

[14]任冠文:《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

[15]任冠文:《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

[16]赵杨:《近年来我国民族文化资源保护问题研究综述》,《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