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缮制销售确认书实训项目2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训目的掌握销售确认书的缮制方法项目案例导入我国某出口公司A与印度某食品进口公司B达成一笔大豆交易,双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装运完毕后,立即将缮制好的全套单据交议付行办理议付。孟买和新德里又恰在同一条航线上,如果B公司的意图是禁止分批装运,B公司应明确地在信用证修改书中重申不允许分批装运,但B公司没有这样做,而是有意忽视这一关键问题。

 缮制销售确认书实训项目2

实训目的

掌握销售确认书的缮制方法

项目案例导入

我国某出口公司A与印度某食品进口公司B达成一笔大豆交易,双方约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B公司如期开立信用证,该证中有关运输的条款规定:“280Tons of soybean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Bombay not later than November 15,2020.Partial shipment is prohibited.”(280吨大豆,从上海孟买,装运不得晚于2020年11月15日,不允许分批装运。)一个星期后,在A公司正准备装运时,开证行发来的信用证修改通知如下:“The shipment changed to 140 tons of soybean from Shanghai to Bombay and 140 tons of soybean from Shanghai to New Delhi instead of Bombay.”(装运改为140吨大豆从上海至孟买,另外140吨大豆从上海到新德里)。

A公司根据修改信用证的要求,即安排280吨大豆分为两批分别从上海运至孟买和新德里。装运完毕后,立即将缮制好的全套单据交议付行办理议付。不料,几天后收到开证行拒付电如下:“你方第×××号信用证单据经审核发现实际装运分两批进行,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不允许分批装运构成单证不符。我行无法付款,请速告单据处理意见。”A公司立即予以反驳:“请贵行注意,你方寄来的信用证修改书中已明确规定将不准分批装运条款改为分两批装运,即一批运至孟买,另一批运至新德里。我方的分批装运完全是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并不构成任何的单证不符,请速付货款。”

不久,开证行又复电A公司称:“信用证修改书中规定140吨运至孟买,140吨运至新德里,即只修改了目的港,并未修改禁止分批装运的余款。你方应将280吨货物装运在同一条船上,分两批运至不同的目的港即可。由此可见,贵方是完全误解了我行信用证的修改内容。因此,贵方的单据与信用证的装运条款不符,我行无法付款。”

最终,A公司不得不求助于B公司,并以降价为条件了结了此案。(www.xing528.com)

分析:

本案的关键就是如何理解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原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后来信用证修改书仅仅说明总货物分别卸于不同的目的港,并没有改变不允许分批装运的条件。孟买和新德里又恰在同一条航线上,如果B公司的意图是禁止分批装运,B公司应明确地在信用证修改书中重申不允许分批装运,但B公司没有这样做,而是有意忽视这一关键问题。A公司恰恰是忽略了对这一关键问题的警惕,误解了B公司信用证的修改内容,陷入了对方预设的圈套。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1)对信用证修改书必须严格审查。对修改后的信用证的审查一点不能马虎。一定要逐条逐款核对,综合原信用证及修改信用证反复核对。如果关键条款有改变,极有可能改变卖方前期的备货装运工作,给卖方带来不便和麻烦。如果其修改内容的含义模糊不清,必须再让其做出明确的修改指示,否则,就应拒绝接受其修改要求。当然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接受对方的修改要求。

(2)对不理解、不肯定的修改条款不可自以为是。正确理解信用证条款和审核信用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业务人员在碰到含义模糊的条款时不能贸然行动。不能肯定的东西一定要求教于专家或者询问客户,并要求客户确认。本案中的A公司就是忽略了原证和修改信用证中关于分批装运条款的审核,误以为分两批卸货就是分两批装运,最后不得不承担降价亏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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