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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运输成本核算特点分析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远洋运输企业的运输船舶在国际航线上航行,经营国内外港口之间的客、货运输业务。正因为如此,内河运输的成本核算呈现出不同于沿海、远洋运输成本的核算特点。其中,单船成本是基础,可以据其计算船舶类型成本、客运成本、货运成本等。② 货运,包括货轮货运、客货轮货运、拖驳货运。③ 油运,包括油轮油运、拖驳油运。该科目是核算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的内河运输企业所发生的、应由通航期成本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

内河运输成本核算特点分析

水运企业包括船舶运输企业和港口运输企业两部分。船舶运输企业就是将客、货从一个港口送到另一个港口。船舶运输企业的生产特点就是连续不断地进行单一的劳务作业。港口企业的主要业务是从事货物的装卸,即将一批货物或一船货物卸进仓库货场后,再从仓库货场装车或装船运出,这一装一卸就是一个生产经营过程。

船舶运输主要包括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和内河运输。沿海运输是海运企业的船舶在我国近海航线上航行,经营国内沿海各港之间的客、货运输业务。沿海运输同内河运输相比,船舶吨位较大,运输距离较长;与远洋运输企业相比,则运输距离较短,一个单程航次一般数天即可完成。远洋运输企业的运输船舶在国际航线上航行,经营国内外港口之间的客、货运输业务。内河运输企业的运输船舶在内江、内河航线上航行,经营江、河港口的客货运输业务。较沿海、远洋运输而言,内河运输有以下特点:运输的船舶较小,并且主要以拖驳运输为主;航线较短,航次时间不长;有的航道可以终年通航,有的由于季节性枯水或冬季封冻而断航。正因为如此,内河运输的成本核算呈现出不同于沿海、远洋运输成本的核算特点。

1.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计算单位和成本计算期

(1)成本核算对象。航运企业均以客运、货运业务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由于经营管理的需要,航运企业还分别以单船、船舶类型(客轮、货轮、客货轮、油轮、拖轮、驳船等)、航次、航线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其中,单船成本是基础,可以据其计算船舶类型成本、客运成本、货运成本等。

沿海运输一般先计算单船成本,然后在此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计算客运和货运综合成本、客运成本、船舶类型成本。沿海运输一般不计算航次成本和航线成本。

远洋运输以单船的航次为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单船的航次成本。原因是远洋运输船舶航次时间长,吨位较大,报告期终了未完成航次运输量和运输费用较大,且期初跨进与期末跨出的运输量和运费极为悬殊。所以,为保证运输成本的正确核算,必须按航次计算成本。

由于内河运输企业的船舶类型较多,除计算客运、货运成本,客货运综合成本外,内河运输企业还应以运输种类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运输种类成本。计算成本的种类一般规定如下:

① 客运,包括客轮客运、客货轮客运、拖驳客运。

② 货运,包括货轮货运、客货轮货运、拖驳货运。

③ 油运,包括油轮油运、拖驳油运。

④ 排运,指拖驳排运。

(2)成本计算单位。运输综合成本计算单位为元 /(kt·n mile);客运成本计算单位为元 /(千人·n mile);货运成本计算单位为元 /(kt·n mile)。客运、货运周转量换算比例为一个铺位人·海里或三个座位人·海里等于一个t·n mile。

(3)成本计算期。沿海运输企业由于航次时间不长,各月末未完成航次相差不多,且未完成航次的运输量和运输费用较少,所以其成本计算期以月、季、年划分。(www.xing528.com)

远洋运输企业核算航次成本的计算期为航次时间。船舶的航次时间,应以上一航次最终港卸空所载货物、旅客时起,至本航次最终港卸空所载货物、旅客时止。航次有单行次和往返航次。单航次是指船舶在两港或多港间进行单程运输;往返航次是指船舶在两港或多港间进行往返运输。远洋运输企业通常按船舶载货(客)单航程航次计算运输成本;单程空航时,以往返航次计算运输成本。

在计算航次成本的基础上,远洋运输企业应计算报告期(月、季、年)全部船舶已完成航次的成本,作为企业今年的运输成本。各船舶在报告期内未完成航次成本转入下期。

2. 水运企业营运成本的会计科目设置

水运企业营运成本应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运输支出”在“劳务成本”科目下设置“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船舶固定费用”“船舶维护费用”等明细科目,其中大部分已在汽车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的计算中介绍过,此处仅介绍以下几个明细科目。

(1)“集装箱固定费用”明细科目。该科目核算运输企业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主要包括:集装箱保管费,指空箱存放堆场所支付的堆存费用,以及空箱在港口之间调运所发生的运送费;集装箱折旧费,指自有集装箱按集装箱价值和规定的折旧率按月计提的折旧费;集装箱修理费,指修理集装箱所耗用的修理用配件、材料和其他修理费用;保险费,指向保险公司投保集装箱安全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底盘车费,指企业自有或租入的集装箱底盘车发生的保险费、折旧费、租金、保管费、修理费等其他费用。

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借记“劳务成本——集装箱固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月终,按规定的分配标准由单船或航次分担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贷记“劳务成本——集装箱固定费用”科目。

集装箱固定费用应按集装箱类型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船舶固定费用”明细科目。该科目是用来核算计算航次成本的远洋运输企业为保持船舶正常运行状态所发生的费用。船舶固定费用主要包括:工资,指船员的标准工资、船岸差、副食品价格补贴、清真伙食津贴、航行津贴、油轮津贴、运危险品津贴、船员伙食,以及其他按规定支付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指按工资总额的 14% 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润料费,指船舶耗用的各项润滑油脂的支出;物料费,指船舶在运输生产和日常维护保养中耗用、劳动保护,以及事务耗用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费用;船舶折旧费和修理费支出;船舶保险费和车船使用税;船舶营运期内所发生的燃料费和港口费费用;船舶共同费用,指应由船舶共同负担、需经过分配由各船负担的船员费用和船舶业务费;其他船舶固定费用,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其他船舶固定费用,如船舶牌照税、船舶证书费、船舶检验费等。

发生船舶固定费用时,应借记“劳务成本——船舶固定费用”,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将船舶固定费用分配给各航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贷记“劳务成本——船舶固定费用”科目。

(3)“船舶维护费用”明细科目。该科目是核算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的内河运输企业所发生的、应由通航期成本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企业在非通航期从事其他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不通过这一科目核算。

船舶维护费用主要包括:工资,指应记入船舶维护费的留船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支出;燃料,指非通航期船舶照明用燃料;材料,指非通航期领用的维护用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保卫费及破冰费;车船使用税;其他费用。

发生船舶维护费时,借记“劳务成本——船舶维护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将所归集的船舶维护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算通航期每个月份各成本计算对象应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贷记“劳务成本——船舶维护费用”科目。在分配传播维护费用时,也可按计划费用分配数进行分配。但实际发生的传播维护费用与计划分配数额相差较大的,应及时调整标准。年度终了,船舶维护费用全年实际发生属于分配数的差额,应在本年内调整运输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运输支出”科目,贷记“劳务成本——船舶维护费用”科目(实际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用蓝字,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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