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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的基本核算流程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并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本节以“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为例,具体介绍计划成本法的核算程序和会计处理。

计划成本法的基本核算流程

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并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本节以“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为例,具体介绍计划成本法的核算程序和会计处理。

(1)采购材料时,按发生的属于材料成本的价款和运杂费等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应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付款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2)月份终了(或材料入库时),根据已经办理结算的入库外购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同时,按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或按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

(3)月份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冲回。

(4)发出材料时,根据领用的部门和具体用途,按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www.xing528.com)

(5)月份终了,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分摊,按照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分摊的成本差异额,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其中,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做反方向会计处理)。

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当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二是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为保持会计方法的一贯性,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计算分摊材料成本差异时,需要注意以下四点:①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以便及时将发生的材料差异结转到相应的成本费用中;②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本月的实际成本差异率;③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④分摊差异使用的差异率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6)会计期末,“材料采购”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已承担所购材料风险和报酬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原材料”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入库后未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反映入库后未发出的原材料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材料采购”“原材料”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再加上“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余额或减去“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余额后的数额作为存货项目的组成内容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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