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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基于商洛市调研的思考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地方政府来讲: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于2016—2017年相继出台了多项关于金融扶贫的文件。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到陕西省商洛市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时间是在2017年7月16—26日,调研对象是商洛市一区四县及辖区金融机构。

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基于商洛市调研的思考

西北大学 徐璋勇教授

这是我们承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背景下西部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研究”的内容之一。

2020年全面脱贫是一项国家战略,在这种背景下:一行三会联合或独立出台了相应的关于助力扶贫脱贫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如:2014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共同颁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2016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共同颁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6年5月26日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2016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发2016(19号)];等等。这些指导办法或实施意见从不同的领域,对金融扶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从地方政府来讲(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于2016—2017年相继出台了多项关于金融扶贫的文件。如:2016年7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联合制定的《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二十条措施》;2017年6月9日,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颁发了《2017年陕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计划》;2017年6月16日,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颁发了《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7年7月9日,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全面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2016年陕西银监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的通知》[陕银监办发(2016)244号];2017年6月8日,陕西银监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54号];等等。其中,对贫困户贷款发放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即“一免”(扶贫小额信贷要免抵押、免担保),“二力争”(一是力争实现贫困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应贷尽贷、力争实现有效信贷需求审贷获得率100%)。2017年6月28日,陕西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78号];对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信贷贴息等事项做出了规定。(www.xing528.com)

通过对上述国家层面及省级层面各种关于金融扶贫的意见或办法的分析,我们发现:其中的某些规定,在某种程度上与金融业的发展规律有偏差,对实施后产生的不利后果估计不足。如果强制实施,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这促使我们思考以下问题:金融业扶贫该怎么扶?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扶贫?不同金融机构该在扶贫中如何定位?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到陕西省商洛市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时间是在2017年7月16—26日,调研对象是商洛市一区四县及辖区金融机构。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调研采取座谈会形式;对农户的调研、村镇的调研采取访谈+问卷的形式进行。下面是我们基于此次调研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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