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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掉帽子:阶级社会的极化与解除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阶级身份延续了很长时间,阶级社会意识也趋于极端化。“戴帽子”实际上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完成后继续强化社会成员的阶级性。“戴帽子”是通过对原地主富农分子及其子女的限制,强化社会成员的阶级意识。“帽子”极具形象化意义。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后仍然延续“戴帽子”,目的是不断强化农村社会成员的阶级性,团结95%以上的农民群众,通过阶级整合社会。

摘掉帽子:阶级社会的极化与解除

“划成分”是对农村社会成员的一种阶级身份认定。“成分”具有客观性,而“划”则是人为的认定活动。如李海金所指出的:“阶级成分不是村落自发生长的,不是农民自主选择的,而是外在于村落和农民的政治社会力量从外部建构的结果。”这种建构基于一定社会目的,一定阶段的产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阶级身份延续了很长时间,阶级社会意识也趋于极端化。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阶级是与生产资料、生活方式和相应的社会地位相联系的。列宁认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根据这一理论,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社会成员相应的阶级属性也随之发生变化。正是基于此,1950年8月20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明确规定:“18岁以下的少年和在校青年学生,一般不划成份,只划分家庭出身;地主、富农在土改后服从法令,努力生产,没有反动行为连续5年与3年以上者,可按有关程序改划成份。”

但是,政务院的这一规定并没有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体现。这是因为,“划成分”伴随着利益的再分配,而且是强制性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就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即消灭封建地主之为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个人。因此,对地主必须分给和农民同样的土地财产,并使他们学会劳动生产,参加国民经济生活的行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在执政党看来,那些失去生产资料和社会地位的地主、富农等剥削阶级必然会不满,从而会挑战和反对既定秩序,进行“阶级报复”。只有那些“没有反动行为连续5年与3年以上者,可按有关程序改划成份”。但是,土地改革以后,执政党继续对乡村社会进行改造,要求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在执政党看来,社会主义改造和变革仍然充满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地主、富农等剥削阶级尽管失去了生产资料,但他们仍然会反对现政权和社会主义道路,因此必须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改造。阶级成分因此成为一个人的政治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识,并且长期延续。被赋予了某一阶级成分就如戴上了某一顶“帽子”,不仅容易标识,而且很难摘下。

“戴帽子”实际上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完成后继续强化社会成员的阶级性。只是这种阶级性不是与生产资料,而是与实际行为表现联系在一起,并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的。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曾对那些原为地主、富农阶级的人群加入农业合作社进行限制。后来因为所有农村土地都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原地主、富农等阶级成员才进入人民公社体系中来。但他们与出自贫下中农的公社社员有所不同,只能在劳动中改造,进行群众“管制”,而不能享受一般社员的待遇。特别是随着1950年代后期,以人民公社为支撑的社会主义道路受到挫折,执政党领导人认为,农村充满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的主要对象就是原地主、富农等社会成员,由此对他们给予了更多的限制。1963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明确要求: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坏分子等“四类分子进行一次评审,切实加强对他们的经常的监督和改造工作。已经摘掉帽子但又有破坏活动、需要重新戴帽子的四类分子,经过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重新戴上”。他们不能与其他人一样参加会议和其他社会活动,需要多承担一些义务劳动。

一般来讲,阶级是与本人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相联系的。而1949年以后的阶级则与社会身份紧密联系。身份指人的出身和社会地位。身份一经获得不仅不容易随着经济地位的改变而改变,而且会延续到自己的后代。原划分为地主、富农的社会成员不仅本人不能享有同其他人一样的社会地位,其子女也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子弟不能参军,不能参加民兵训练。《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明确要求:“地主、富农的子女,一律不能担任本地的基层干部,一般地也不宜负责会计员、记分员、保管员等重要职务。”“应当加强对地主、富农子女的教育和改造工作”,“争取他们背叛自己出身的阶级”。该规定还披露,有些地方对“一些党员、团员和贫、下中农青年同地主、富农子女通婚的问题进行了种种限制,不准他们同地主、富农子女结婚,已经结了婚的,则被认为是丧失立场,甚至对他们进行组织处理”。尽管文件认为这些做法不妥,但在强化阶级斗争的氛围下,这种做法很难限制。

“戴帽子”是通过对原地主富农分子及其子女的限制,强化社会成员的阶级意识。与此同时,对原贫下中农阶级的成员也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其作为依靠阶级的阶级意识。一是突出其阶级地位。只有贫下中农及贫下中农出身的人才更有可能加入中国共产党和担任干部。同时建立贫下中农组织,促使他们团结起来并巩固其政治和社会地位。二是通过忆苦思甜唤起他们的历史记忆,从而保持他们的阶级本色。张乐天的调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场合,忆苦思甜总是被用来激发农民的日益淡化的阶级感情。”三是通过政治运动整顿基层干部。某些基层干部尽管出身于贫下中农,但在执掌权力后背离了自己的阶级,成为蜕化变质分子。对他们要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www.xing528.com)

“帽子”极具形象化意义。“帽子”不是实体意义的符号,而是更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如“地主”早已不占有土地并依据土地获得收入,但由于他们原生于“地主”而仍然必须戴上“地主”的“帽子”。他们的子女也因此成为“地主子女”,尽管他们从来没有看见属于他们前辈的土地。这种符号性的身份具有强烈的建构性而不是实在性。“帽子”前加的“戴”这一动词最为贴切地反映了这一状况。

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后仍然延续“戴帽子”,目的是不断强化农村社会成员的阶级性,团结95%以上的农民群众,通过阶级整合社会。但是,这种整合本身又在不断再生产着社会对立和冲突,难以达致所有社会成员的一致性。如果说在革命时期通过强化阶级意识,可以改变原有社会结构中血缘主导的社会关系,建构一个阶级性的整体社会,那么伴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继续强化阶级身份,则有可能造成整体社会的再分化和再离散。首先,“划成分”是具有差异性待遇的政策。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在已经基本上合作化了的地区,在那些已经巩固的合作社内,则可以有条件地分批分期地接收那些早已放弃剥削、从事劳动,并且遵守政府法令的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加入合作社,参加集体的劳动,并且在劳动中继续改造他们。”在差异性政策之下,原剥削阶级分子难以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改变自己的地位,甚至他们的子女还要背上由他们造成的历史包袱。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的说法,“在农村青年中,地主、富农子女约占10%左右”。这部分人处于社会排斥地位,难以形成对新秩序的认同。与此同时,“整个中农阶层的思想顾虑是,怕关在社会主义门外,当地主、富农看待”。其次,作为依靠对象的贫下中农的阶级意识也开始淡化。人的意识最终取决于其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土地革命时期,阶级认同的形成在于能够从中获得物质利益。享有贫下中农身份的人有可能得到许多好处。尽管土地改革以后贫下中农及其子女仍然可能得到一些好处,但是这种好处的边际效用会逐步减少,即:某人在近期内重复获得相同报酬的次数越多,那么,这一报酬的追加部分对他的价值就越小。特别是土地改革后,农民总体上的经济状况改善不大。他们虽然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获得某些“好处”,但与其现实总体生活状况相比却微不足道。如1960年代初,挨饿者也包括贫下中农及其子女。这种状况使得在“忆苦思甜”活动中,一些贫下中农所回忆的更多的是1960年代初的饥饿痛苦。其三,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使基层干部处于经常性的担忧之中,不知哪天政治运动又会将自己清除到政治体系之外,成为新生的阶级敌人。这种缺乏经济支撑的“划成分”的成效自然是有限的。“在实践中阶级话语很多时候只能停留在公共空间话语层面,被村民的日常生活逻辑和乡村生存理性所消解,而不能完全支配村民的思想行动和村庄的日常运作。”

由此可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仍然强化阶级和阶级斗争,不利于社会整合,不利于团结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并调动其积极性。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除极少数人外,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生、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决定》认为,这一决定将有利于更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与此同时,《人民日报》还专门发表社论,批判过往的极左政策,即“搞反动的血统论,把地、富、反、坏的子女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同样看待,甚至连地主、富农的第三代、第四代也当作地主、富农分子,‘为渊驱鱼,为丛驱雀’,蓄意在人民内部制造分裂,摧残青年一代的身心”。

随着中央决定的实施,农村社会成员一律视为社员,其阶级身份因此而淡化并最终趋于消失。由阶级而分割的社会成员结构因为统一的“社员”身份而获得社会成员的一体化,从而建构起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当然,数十年的阶级分割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消失的。直到1979年过去了40年后的今天,民间还流行着“斗地主”的游戏。尽管这只是一种纸牌游戏,但反映出一段历史给人留下的深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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