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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国际会计界主要形成了三种合并财务报表理论,即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合并财务报表只是为了满足母公司股东的信息需求,而不考虑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信息需求,后者的信息需求应当通过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予以满足。在所有权理论下,按比例合并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强调的是合并母公司所实际拥有的资源,而不是母公司所实际控制的资源。因此母公司采用完全合并法,将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均加以合并。

合并财务报表:理论与实践

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是指认识合并财务报表的观点或看问题的角度,比如,如何看待由母公司与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合并主体或报告主体)及其内部联系,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为谁服务,从而合理地确认合并的范围和合并的方法。目前,国际会计界主要形成了三种合并财务报表理论,即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

1.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强调终极财产权,着眼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拥有的资源份额。合并财务报表只是为了满足母公司股东的信息需求,而不考虑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信息需求,后者的信息需求应当通过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予以满足。在具体合并方法上,所有权理论采用比例合并法,即按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股权比例,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列入合并报表,但只列入母公司应占的份额,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合并商誉也按母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合并净收益只反映母公司股东应享有的部分,不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母公司的股权比例予以剔除。

在所有权理论下,按比例合并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强调的是合并母公司所实际拥有的资源,而不是母公司所实际控制的资源。一方面,所有权理论认为会计主体只是其终极所有者财富的存在形式和载体,这与会计主体假设是格格不入的,把会计主体的交易、事项或情况与其终极所有者截然分开,是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意义的。另一方面,比例合并法固然稳健,但显然违背了控制的实质。控制一个主体实际上是控制该主体的资产,即按照控制者的意愿控制或指导被控制主体全部资产的运用。控制具有排他性,当母公司控制了子公司时,它不仅有权直接控制其所实际拥有的资产的运用,而且可以控制子公司全部资产的运用。正是由于上述局限性,所有权理论及比例合并法并没有为会计准则制定者广泛采纳应用。

2.母公司理论

较之所有权理论,母公司理论不强调严格的所有权关系。母公司理论认为:母公司虽然并不拥有对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的所有权,但从控制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不仅限于属其所有的部分,也包括少数股权的应享份额。因此母公司采用完全合并法,将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均加以合并。但在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收益的处理上,母公司理论忽视了除母公司股东之外的少数股东的利益,将少数股权权益视为负债,将少数股东损益视为费用,将合并主体中少数股东视为债权人对待。因此,在具体合并方法上,母公司理论综合使用了完全合并法和比例合并法: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全部予以合并;在购买方式合并下,评估增值及商誉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确认和合并;集团内公司间交易及顺流交易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应全部予以抵消,但逆流交易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则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抵消;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少数股东权益既不作为负债,也不作为所有者权益,而是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列示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不在合并利润表上,少数股东应将享有损益作为合并收益的一个扣减项目。(www.xing528.com)

母公司理论依据重要性原则,并假定任何报表都不能满足所有使用者的一切要求,只能满足其主要利益主体的主要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实务方面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被广泛采用。然而,母公司理论站在母公司股东的角度,将合并财务报表视为母公司本身财务报表的扩延,认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向母公司的股东反映其控制的资源。这种观点过分强调了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差别,与股份经济的“同股同权”法则相悖。

3.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这种控制关系使得母公司、子公司在资产的运用、经营和财务决策上,成为独立于其终极所有者的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就应当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实体理论强调的是整个集团中所有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合并财务报表是为整个经济实体服务的,反映合并主体所控制的资源。在具体合并方法上,实体理论采用“完全合并法”:购买法下形成的评估增值及商誉,应全部予以合并和摊销;母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应全部予以抵消;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母公司未实际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反映为少数股东权益,并作为合并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项目单独列示;少数股东在子公司应分享的损益,视为合并净收益在不同股东之间的利润分配,应通过合并利润表予以反映,而不是作为合并净收益的一个减项。

实体理论注重经济实质上的控制关系,这与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视法人财产的产权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在实体理论下,按完全合并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的是母公司所控制的资源,而不是母公司所拥有的资源,这种合并方法与控制的经济实质相吻合。对于构成控制集团的拥有多数股权的股东和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同等对待,这与股份经济的“同股同权”法则相一致。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并购过程中母公司通过产权控制而产生财务杠杆效应。在现代股份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的形势下,实体理论能够比较全面地为所有股东提供合并整体的财务信息,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会计准则制定者采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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