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进行出口备货和报检?

如何进行出口备货和报检?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后,海关才准予放行;不属于法检范围的商品,若合同、信用证中有要求商检的,可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其他指定检验机构申请报检,取得指定检验证书后再安排出口。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检时,报检员需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单据,并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七天报检。

如何进行出口备货和报检?

(一)备货

备货环节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包装、刷唛等工作,对要求检验和需要申领出口许可的商品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如果出口商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备货一般是向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下达备货联系单,要求它们按联系单要求,对应交货物进行生产、清点、加工、整理、包装、刷唛;对于贸易型出口企业,企业没有固定的生产加工部门,那么就要向国内工厂联系货源,订立国内采购合同。

在备货工作中,出口商应注意以下问题:

(1)所备货物的品质、规格、品种应符合规定,不要偏高,也不要偏低。

(2)备货数量应留有余地,尽量准备多于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数量,以备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换。实际交货数量应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3)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和运输要求,确保包装能适应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有破损,应及时修整或调换。运输标志应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样式刷制,要注意清楚醒目,颜色不易脱落,特定商品应按要求刷制指示性标志和警告件标志。

(4)备货时间要考虑生产周期的长短、装运期限以及距离启运港远近等况,合理地提前进行。

(5)针对不同商品的情况,对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报检

1.报检的相关操作要求

凡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及其他法检范围内的出口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后,海关才准予放行;不属于法检范围的商品,若合同、信用证中有要求商检的,可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其他指定检验机构申请报检,取得指定检验证书后再安排出口。检验程序一般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出证、放行等环节。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检时,报检员需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单据,并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七天报检。对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商品,应在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已发给检验证书或通关单的商品,一般应在单据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装运出口;鲜活类出口商品应当在两周内装运出口。

2.报检单据(www.xing528.com)

报检时,需要提供的单据有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报检单以及商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单据。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对所装运货物详细、全面的说明。它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作为外贸业务的核心单据,商业发票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其内容包括发票编号、签发日期、收货人名称、运输标志(唛头)、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单价、总值等。

(2)装箱单(Packing list),又称包装单,是业务中经常要求的单据之一,也是发票的补充单据,主要用来说明商品包装的详细情况。装箱单并无统一固定的格式和内容,制作时一般由各公司根据信用证或合同要求以及货物特点自行设计,一般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或重量、唛头、箱号、件数以及包装方式等项目,其填制要求与商业发票各栏填制要求类似。

(3)出境货物报检单(Single-exit Inspection of Goods)。为了使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能顺利进行,报检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每份报检单只限填报一种商品,报检单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具体包括:报检单位、收发货人、货物名称及H.S.编码、产地、数/重量、货物的总值、包装件数及种类、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贸易方式、合同号、信用证号、用途、发货日期、输往国家(地区)、启运地、到达口岸、集装箱规格及号码、标记及号码、随附单据、需要单证名称等内容。

技能训练

翻译下列信用证中对发票或装箱单的规定条款:

(1)Commercial invoice in 5 copies price CIF Marseilles showing FOB value,freight charges and insurance premium separately.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8 copies.

(3)Commercial invoice must indicate that each item is labeled‘MADE IN CHINA’.

(4)Packing list showing gross and net weight expressed in MT of each type of goods required.

(5)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issued by beneficiary indicating quantity,gross and net weight of each package or container.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