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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三大设计模型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解决启动资金的问题,他们先找到一家国际大型私募基金。最终,公司用10%的股权从一家小型私募基金融资1500万美元。从本质上来说,股权结构上就是一个关于所有权安排的契约。概括起来,可以将相对控股情况下的股权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如表4-1所示。由此可见,笼统地说相对控股比高度分散和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绩效是有误的。股权分散,股东大会真正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权架构三大设计模型

(一)模型一:绝对控股型

公司创始人一般都想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公司控制权稀释摊薄的情况,如何做出正确的取舍呢?

4年前,三家国内的机械设备经销商一起组建了一家经销商集团,仅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就将销售收入由20亿元人民币提高到40亿元,之后在香港上市。

为了解决启动资金的问题,他们先找到一家国际大型私募基金。这家私募基金愿意投资1亿美元购买60%的股权,但是三家公司的老板又不想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投资交易也就无法完成。最终,公司用10%的股权从一家小型私募基金融资1500万美元。同时,公司还同意这家小型私募基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融资的一票否决权。

两年后,机械设备行业遭遇寒冬,一些小型经销商濒临破产。为了扩大规模,改善现金流,公司老板想融资5000万美元。但是,这家小型私募基金却否定了这个融资计划,理由是,新的投资者会稀释掉他们的股权和对公司的控制。

公司因为规模和盈利不足,无法满足上市要求。同时,随着机械设备行业和资本市场的缓慢复苏,这家公司在香港上市也变得遥遥无期。没有新的融资,公司也就无法在行业低谷期低价并购其他公司。和大多数公司一样,公司节衣缩食,勉强过冬。

对于公司控制权的一个错误决策,让整个公司由行业的领跑者变为一个普通参与者,大量的财富创造机会付之东流。问题出在哪里?现在,我们就从以下两点来分析:

第一,绝对控股的意义不大,公司上市后创始人不能再持有50%以上的股权。通常,在公司建立之初,创始人会拥有约80%的股权,管理团队拥有约10%,而剩下的5%~10%为员工持股。私募投资进入后,通常会对现有投资者的股权稀释80%,创始人持股会下降到60%左右。然后,公司上市出让20%的股权给公开市场投资者,创始人的持股比例大多会下降到50%以下。作为创始人,应该关心公司经营的改善,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使股东心甘情愿地让创始人继续保留控制权。如此,即使只持有30%~40%的股权,创始人依然可以有效控制公司。

第二,给予“一票否决权”等于出让了公司控制权,有着很高的风险。创始人占所有股权超过三分之二(约67%),其他股权可以由合伙人占有(比如18%)或作为员工股权激励(比如15%),称为绝对控股型。《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由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创始人对公司大小事情都有拍板权。可是,权力过于集中,可能会影响到团队其他成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重大事项如果决策失误,还会让创始人承担太大的风险。

所谓绝对控股,就是企业股东中的某一方拥有51%以上的股权比例,能决定企业的战略决策、日常经营决策。绝对控股体现了创始人对企业产权和经营绝对操纵权力的意志和诉求,从狭隘的个人权益来看,绝对控股不仅能让创始人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还能保证企业的姓氏永远不变,保证企业永远按照创始人自己的意愿发展。因此,绝对控股也就成了绝大部分中国创始人的深层次思想观念。

(二)模型二:相对控股型

所谓相对控股,就是创始人占股超公司总股权33%。此时,除《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少数几件大事,多数都可以由创始人拍板。对于经营事项,可以民主讨论,有权反对。不过,无论董事召开股东大会做什么重大决定,只要持股33%的创始人不同意,决定就无法实施,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也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效率降低。

从本质上来说,股权结构上就是一个关于所有权安排的契约。在讨论相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时,首先必须对相对控股下的股权结构进行分析。

概括起来,可以将相对控股情况下的股权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如表4-1所示。(www.xing528.com)

表4-1 相对控股情况下的股权结构分类

这三种划分已经包括了相对控股下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同情况,对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同情况有一定的代表性与典型性。

第一种股权设置是相对合理的,大股东拥有的股份数量较大,更有动力和能力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其他股东也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会更积极地监督大股东。

另外,此种相对控股模式下,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较明确,公司面临市场变化,即使出现了投资决策失误,也可以迅速做出反应,改变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但也有不足,即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目标是,在决策机构的自主权和约束力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给经营者充分的自由去管理好企业,股东不能对其做过多的干预;另一方面,要让经营者以股东的利益为准绳去管理企业,即企业经营者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由此可见,笼统地说相对控股比高度分散和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绩效是有误的。

(三)模型三:不控股型

所谓不控股型,就是股权比较分散,无人占股超34%。这种模式下,团队积极性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强;可是,遇到问题时,没有主心骨、带头人,无法快速拍板决断。

按照成熟资本市场的看法,股权高度集中是不好的,分散相对会好一些。例如:微软公司比尔·盖茨持股大约只有15%,很多国际大型企业也都没有单一的控股股东,一般只有国有企业才会存在唯一的控股股东。但这种情况在A股市场则恰恰相反,大多数公司都有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只有较少数企业实行分散的股权治理结构。

股权分散,股东大会真正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果有一个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股东大会也就是个象征意义,只要不是大股东和公司之间开展关联交易,大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大股东基本可以代替公司做主所有事情。

这样的治理结构,大股东可以用很高的价格去购买并不值钱的资产,也可以把公司的优质资产廉价处理给其他公司;可以用很低的价格把增发新股卖给指定的投资者,也可以强行通过高价增发或配股的方案。

股权分散的另一优点就是财务数据相对真实可信。大股东持股一般都不太多,没有动机用自己的钱去给公司凭空虚增利润,也没办法在其他股东无法察觉的情况下侵占公司利润,只能规规矩矩经营,跟公司现金分红,从公司获得投资回报。可以这样理解,有控股股东的公司容易给投资者制造惊喜,但也可能给股东挖坑;而股权分散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平稳运行的,无喜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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