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有力削弱区域一体化过程中面临的跨区治理成本约束,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与治理模式革新,在产业一体化、营商环境治理及知识产权规则协调、城乡融合治理等维度均取得重大进展。
在产业一体化治理方面,产业一体化数字治理模式加速形成。数字治理首先表现为其本身成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不可分割的底层环境。其次表现为以工业互联网、数字供应链等为数字治理平台,行业治理主体、渠道向数字化转型,驱动长三角各城市间的产业联盟、产业链与集群治理机制数字化,形成产业一体化数字治理新模式。现阶段长三角可在垄断产业和竞争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形成产业一体化数字治理新机制新模式,实现产业精细化数字治理。
数字治理加速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营商环境对接,一体化水平与治理效能同步提升。跨区间营商环境一体化传统上主要面临信息对接、信息甄别等治理成本问题,数字治理则主要通过对个体公共事务及企业商事信息进行一次数字认证、加密保护、全域识别,大幅压缩跨区域治理成本,进而实现区域治理体系与能力一体化。目前,面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长三角已经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智能合约式的数字产权交易,大幅精简优化了数字产权确定、侵权取证以及维权等治理流程。数字企业平台本身也成为重要的营商环境数字治理主体。如阿里巴巴等发布全国首个营商环境保护平台“营商保”,共同解决商家在实际经营中的痛点和难题,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参见表1)。现阶段可将“营商保”扩展至整个长三角三省一市,通过打通数据壁垒,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一体化。
表1 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治理进展(www.xing528.com)
续表
注:资料源自各级政府新闻网,下表同,不再单独说明。
乡村治理模式数字变革助推城乡经济一体化。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数字化以打通城市乡村之间治理要素交互渠道,提升乡村治理能效为目的,同时也为城乡经济要素互补配置提供新渠道,从而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它要求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思维与技术,一方面驱动乡村土地、劳动力要素动态管理,另一方面链接引入上级部门以及外部城市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治理主体协同化,治理理念现代化与治理方式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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