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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信用证和托收单据归属问题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双方首次合作,中方坚持使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而印度公司态度坚决,坚持D/P 即期,否则宁愿放弃合同。审证无误后中方发货,并向议付行提交了全套单据。5 月15 日货物到达印度孟买港。印度公司向开证行付款赎单提取了货物,再无音信。中方通过银行托收的另50%货款不了了之。

探究信用证和托收单据归属问题

案情介绍:

国内某公司与印度某公司商谈一设备出口合同。因为双方首次合作,中方坚持使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而印度公司态度坚决,坚持D/P 即期,否则宁愿放弃合同。最终双方只好妥协,合同金额采用50% D/P at sight+50% L/C at sight 结算。合同约定:“ THE BUYER SHALL OPEN AN IRREVOCABLE AT SIGHT L/C IN FAVOR OF THE SELLER BEFORE APRIL 30,2019,WITH THE AMOUNT OF THE L/C BEING 50% OF THE CONTRACT VALUE,AND THE OTHER 50% OF THE CONTRACT PRICE SHALL BE PAID BY D/P AT SIGHT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4 月30 日,印方开立信用证,证中规定中方交单时应提供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审证无误后中方发货,并向议付行提交了全套单据。5 月15 日货物到达印度孟买港。印度公司向开证行付款赎单提取了货物,再无音信。中方通过银行托收的另50%货款不了了之。

实训任务:

1.本案中我方对支付方式的规定失误在哪里?(www.xing528.com)

2.多种支付方式结合还有哪些?应注意哪些问题?

笔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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